全市第一!黄埔获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62项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共获62项奖项,较上届增长55%,位列全市首位。其中,专利银奖2项,外观设计银奖1项,专利优秀奖59项,涉及生物医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集成电路等多个技术领域。目前,我区已累计获得248项中国专利奖,展现了突出的高价值专利创造实力。
“中国专利奖是推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近年来,黄埔获中国专利奖数量稳步提升,且保持在高位,反映了黄埔持续提升的科技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知识产权发展水平。”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对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黄埔不断强化知识产权的底盘支撑作用,护航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保障产业体系自主可控,助力“制造业当家”,推动“制造大区”向“智造强区”和“质量强区”加速迈进。
广州开发区是目前全国唯一的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区域。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我区将知识产权作为创新发展的关键要素,面向区内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等重点创新主体开展专利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如实施“知识产权进千企”工程、知识产权护航出海工程,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构建“专利快速预审+专利审查高速路(PPH)通道”通道等。此外,深入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促进专利转移转化,强化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有效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水平,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数据显示,2023年1-6月,广州开发区专利授权量为10657件,位列全市第一;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3732件,同比增长23.37%。1-5月,全区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额65.70亿元,已达去年全年总额9成。截至2023年3月,全区有效发明专利量为29365件,其中共有1550家高企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0117件,有效发明专利增速为21.9%,共有885家专精特新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1521件,增速为24.7%。
(罗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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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信息
社区工作者是巩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的坚实力量,黄埔区现有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060人,在全区17个街镇、133个社区的党组织、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公共服务站从事服务管理工作,平均每个社区8人。他们入户走访,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参与并组织居民群众开展社区自治活动,是社区治理的一支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队伍。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但也面临着职业认同感低、人才容易流失等问题。社区工作千头万绪,新入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也存在着“干什么”和“怎么干”的困惑。
黄埔区高度重视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谋划创新培训模式。建立“师徒结对传帮带”,安排优秀社区干部担任师傅,结对教学,是对新入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培养新路径的探索和创新。区民政局通过“1个仪式+3项制度”,探索有黄埔特色的社区人才培养模式,全力打造栓心留人环境,推进社区治理高质量发展,助力省、市、区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
举办全市首个由区级统一组织的新入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师徒结对传帮带”仪式
7月27日,黄埔区在广州科学城会议中心举办了一场主题为“师徒结对传帮带,薪火相传砥砺行”的2023年新入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仪式,共160多人参加。仪式上,师徒代表、街镇分管领导和具体科室负责人代表分别发言,仪式后还进行了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初任培训。
本次活动旨在促进新入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快速适应工作环境,熟悉岗位职责,向师傅们学习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更好地融入单位集体氛围,同时师傅们在对新人的“传、帮、带”过程中,又能不断提升自己的管理能力和教育能力,这种双向的提高,对提升社区居民的服务质量,促进社区居委会的良好发展,都具有非常良好的作用和意义。
建立健全三项制度,保证培养效果
跟班学习制度,规范新入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培养模式。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入职1个月内,所在街镇将安排优秀的社区干部与新入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结成跟班学习对子,结对安排书面报区民政局备案。新入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跟班学习期限1年,学习内容各街镇可根据工作实际自行设置,重点突出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等主题,全面熟悉社区基本情况、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公共服务等。
“双师”制度,护航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健康成长。建立区民政局业务指导、街镇挂点社区干部担任导师、社区干部担任师傅的“双师”制。各街镇安排分管领导或挂点社区干部担任新入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导师,安排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或经验丰富的社区专职骨干担任师傅。
街镇与社区师傅明确职责。街镇导师负责做好业务指导,开拓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视野,职责主要为及时宣传国家大政方针、法律法规辅导、谈心谈话等,每周至少安排一次教学活动;社区师傅言传身教,当好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上的标杆和人生的指路人,职责主要是结合具体工作做好“传帮带”,帮助学员端正为民服务的态度,用好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入户走访熟悉社区民意,掌握办理基层自治工作事项、协助政府工作事项和调处矛盾纠纷本领,探索创新社区治理方式方法等,每周至少安排2-3次教学活动。
教学相长评估制度,保证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培养实效。街镇建立跟班教学评估机制,评估分为阶段性评估和结业评估。街道每季度、社区每月对教学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调整。结对跟班教学结束前,街镇将组织结业评估,评估的结果与社区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等挂钩,以适当的奖惩促进跟班学习制度落实到位,确保结对学习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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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信息
- 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教师1号宿舍施工总承包工程
- 项目编号:JG2023-4262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8月2日 0时0分~2023年8月22日 11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7816.733462
- 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 8、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中标金额等于或大于5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注: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金额需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 (4)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为无效投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 13、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8月22日 11时0分 - 2023年8月22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2日 0时0分 - 2023年8月22日 11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8月22日 10时45分 - 2023年8月22日 11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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