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街道关于公开招聘2名社区党建专职组织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长岭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党建专职组织员,加强社区党组织工作力量,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社区党建专职组织员2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能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党性强、作风正,工作上服从组织安排;
(三)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党建工作,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常用办公软件,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8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中共正式党员(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时间在2023年8月8日前),熟悉党的基本知识,有一定的党务工作和群众工作经验,具有街道工作经验或基层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七)本次社区党建专职组织员招聘约定最低1年服务期,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辞职、不得报考其他单位,对申请报考其他单位的,镇(街)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在约定服务期内离职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街道举行的所有考试;
(八)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至8月16日(工作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萝穗直街3号,长岭街道办事处入口处;咨询电话:31603502/31800982)。
(三)提交资料:
1.《长岭街道公开招聘社区党建专职组织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毕业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或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学位证书及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在中国学位与教育文凭认证(学信网)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在学位网打印的《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
5.最新开具的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加盖公章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一份(注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入党具体时间及表现情况);
6.如在党政专业报刊、学习强国等平台刊登过作品请附带作品。
所有应聘者资料原件,在报名时进行核对后现场退回,复印件不再退还。应聘者所提供的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另行通知参加考试;
招聘岗位的计划录用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确定是否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考试规则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在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2.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
3.笔试内容:党建知识、公共基础、申论等;
(二)面试
1.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和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能力素质等。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
(三)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拟录用人员需要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政治审查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按照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工资福利按照区相关文件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长岭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8日
附件下载:
相关信息
根据工作需要,长岭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执法协管岗政府聘员5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岗位工作强度相匹配的身体素质条件,形象气质较佳,体型匀称,五官端正,无精神病史,无影响正常工作的家族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具有良好体能、技能,责任心强,勇于担当,能吃苦耐劳的优秀青年;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8日后出生);
6.本次政府聘员招聘约定最低1年服务期,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辞职、不得报考其他单位,对申请报考其他单位的,镇(街)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在约定服务期内离职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街道举行的所有考试。
(二)岗位条件
1.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2.专业要求:不限;
3.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4.需要出外勤,主要协助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维护市容环境秩序,规范管理流动商贩等;
5.需要经常夜间辅助执法,能接受夜间加班;
6.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的需求。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参邪史的;
3.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曾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或存在较为严重债务纠纷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经招聘单位研究认定不适合从事该类工作的。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至8月16日(工作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萝穗直街3号入口处;咨询电话:31603502/31800982)。
(三)提交资料:
1.《长岭街道公开招聘政府聘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毕业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或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学位证书及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在中国学位与教育文凭认证(学信网)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在学位网打印的《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
5.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或彩色打印);
6.如在党政专业报刊、学习强国等平台刊登过作品请附带作品;
所有应聘者资料原件,在报名时进行核对后现场退回,复印件不再退还。应聘者所提供的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另行通知参加考试;
招聘岗位的计划录用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确定是否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考试规则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在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2.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
(二)面试
1.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或者无领导小组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能力素质等。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
(三)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拟录用人员需要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政治审查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录用
按照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工资福利按照区相关文件执行,约为7.5万元/人/年,不含年度绩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长岭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8日
附件下载:
相关信息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企业认定的通知》,经规定程序组织申报、审核,确定我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第一批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企业名单如下:
1. 科学城(广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 广州丰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3. 广东海昊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4. 广州派渤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以上经认定的试点企业,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商务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汽车平行进口发展的意见》(商建函〔2019〕462号)、《广州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工作的意见》(穗商务函〔2022〕48号)等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汽车平行进口业务。
特此通知。
广州市商务局
2023年8月8日
(联系人:姜媛媛,电话:81097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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