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明城镇光明村冬季水利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C2023(GM03)XZ0009
1.招标条件
光明村冬季水利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光明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基本农田补贴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光明村冬季水利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内容是水渠建设、水陂、机耕路硬底化等等。
2.3 定额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工期: /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419946.9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的主要工作内容为水渠建设、水陂、机耕路硬底化等等。具体详见图纸与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合格证(综合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7.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5.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5.1.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1.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1.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1.5、《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电子版打印件。
5.1.6、拟派建造师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和近半年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5.1.7、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合格证(综合C3证):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
5.1.8、投标报名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1.9、投标人授权代理人交易员资格证或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近半年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5.1.10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提供)。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招标文件(含数据光盘)400元/份,于报名时发售,售后不退。
5.2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1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5.3 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33371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4.8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上午2024年01月04日09时30分。
7.1.2开标:2024年01月04日上午0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明城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明城镇城五路16号))。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下同)应在开标前到场,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到会。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授权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其本人在本单位近半年或以上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面交招标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及保证金收据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及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 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光明村民委员会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光明村民委员会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廖先生
电 话:0757-88830853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广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张学村245号张学写字楼5楼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阮先生
电 话:0757-88288601
电子邮件:foshanjianzhuang@163.com
12月13日,乐平镇举行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示范中心镇建设会议暨村企结对共建启动仪式,区委常委、乐平镇党委书记张志彬表示,当地将从提升镇域经济实力、塑造城乡面貌新形象、增进民生福祉、推动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入手,加快推进“百千万工程”。
村企结对激发乐平新动能
作为三水经济第一镇,乐平镇推进“百千万工程”必定会与经济发展紧紧挂钩。按照计划,当地将抓住佛山北向战略机遇,加快大同湖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园提质升级,抢占医疗器械产业新赛道,打造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
具体来说,当地围绕主题产业,着力引进和储备一批优质项目,提速南三合作产业园、南方牙谷等项目落地进度,推动产业集聚。同时还要完善园区公共配套,加快谋划邻里中心、科创中心、会展中心“三大中心”建设。
“我们也得巩固先进制造根基,构建乐平工业园区与大同湖园区两翼发展格局。紧盯企业落地建设,让40余个拿地未动工、动工未完工、建成未达产项目尽快达产。”张志彬指出,在今年集中力量开展乐平工业园区生产、生活配套不完善问题专项整治基础上,广泛收集企业诉求,促园区管理更加精细、主动。
在乐平推进“百千万工程”中,企业必然会与所在地村居产生联系,所以村企结对共建工作很重要。
“企业将参与当地‘百千万工程’建设中,与乐平镇三溪村结对共建。”佛山恒力泰机械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未来将从开展党建联建活动,开展志愿慈善公益行动,参与乡村建设治理行动等三个方面,结合村居实际,用好企业优势资源,帮助所在区域村居实现高质量发展。
乐平打好“城建+服务+改革”牌
“百千万工程”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在推动经济快速发展同时,乐平还将从其他角度助力区域实现高质量发展。
城乡环境面貌直接反映“百千万工程”的成效,直接体现城市文明程度和治理水平,为此乐平镇将攻坚圩镇风貌提升,推动人居环境提档升级。其中根据中心镇建设要求,积极打造美丽乡镇入口通道,在高速公路出入口、主干道入口处,增加融入乐平地域特色的入口形象标识;推动沿街建筑立面、农房风貌管控提升;规范自建房建筑设计、规划报建、验收等各环节的管理,遏制违建行为。
“我们要聚力将齐家湖、大同湖建设成为城市客厅。打造齐家湖片区宜居成熟社区,发挥齐家湖广场、工人文化宫、儿童公园等设施规划展示、市民休闲、休憩驿站、文化展览功能,助力居民享受高品质生活。”张志彬指出将以大同湖为核心推动城市北拓扩容,完善湿地公园功能,构筑产业高精、文旅融合、城野相生、城乡共荣的城市“绿芯”,联通东西中三大片区,提升城市品位形象。
此外乐平镇还将通过道路修建、加强基础教育教研、优化医疗机构布局、丰富群众“八小时外”生活等方面入手,优化服务与治理,更好增进民生福祉。
值得关注的是,乐平镇作为全省镇村国土空间集成规划编制首批试点镇,当地将用好2300亩村庄建设用地可腾挪规模,盘活零星、低效产业用地,为集体经济发展提供空间保障。
“我们将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方式,目前大岗等村都已注册或谋划成立村办公司,依托各村资源禀赋,推动实现市场化运作。”张志彬介绍,将指导和支持各村探索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同时借鉴浙江等地的成功经验,引入和培育农村职业经理人等新模式,更好实现富民兴村。(转自《南方+》)
为进一步提升产业聚集度,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结合区域产业规划和布局,我办拟办理三水区乐平镇白水涡片区地块挂牌出让的各项手续,用于发展电动机制造、家用电力器具专用配件制造行业,现公开征集意向投资者,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三水区乐平镇白水涡片区,面积约48亩。
二、拟引进项目基本要求
项目应属于电动机制造(C3812)、家用电力器具专用配件制造(C3857)行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400万元/亩,年税收强度不低于50万元/亩,符合《佛山市三水区产业项目准入管理办法》中关于经济、科技、环保等方面的各项规定。
三、联系方式:
(一)接洽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二)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87380308
(三)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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