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三水7月新入户人数迎爆发式增长
9月4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三水分局获悉,自全市7月1日实施调整部分区域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以来,三水7月份申请入户人数为8456人,相当于去年全年迁入人数的68.6%。其中通过新政策申请入户的人数为7628人,占全市当月新政策申请入户人员的79.97%。
根据佛山市公安局此前印发的《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的通知》,7月1日起,三水区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且须承诺 3 年内不在市内跨区迁移。
数据显示,新政策实施首月,申请迁入三水区的人数呈现爆发式增长,其中新政申请人数占九成。7月份,全区共收到市外迁入申请4108户8456人,申请人数相当于去年全年迁入人数的68.6%。其中通过新政策申请入户的人数达7628人,占全区新迁入人数的90.21%,占新政实施区域(高明、三水区及南海区西岸社区)新政申请总人数的79.97%,申请人数居首位。
具体到新政迁入人员情况来看,全区新政申请入户人员主要集中在西南街道、云东海街道和乐平镇,均是三水产业发展、城市基础配套设施提升较快的区域,年龄以18至34周岁的青年居多,为2573人,占比为33.73%。
人才纷至沓来背后,是三水显著提升的区域综合实力释放出的强磁力。近年来,一系列省市重磅利好叠加而至,三水抢抓高质量发展的黄金机遇,加速新旧动能转换,逐步完善产业及城市配套,推动全区综合实力逐步提升。
根据壹城经济咨询中心发布的《中国市辖区高质量发展报告2023》,三水区位列辖区高质量发展百强2023(地级城市市辖区)榜单第24位,排名较去年上升两位。
一系列吸引群众落户的政策落地、利好信号释放,也是推动三水入户申请人数激增的关键。
近年来,三水区不断完善人才政策体系,以真心诚意、真金白银引人留人。单从面向高校毕业生群体的就业创业政策来看,三水区推出新引进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基层就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共计十余项,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扎根三水。
为留住高层次人才,三水开展“淼城英才”“淼城工匠”“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评选活动,以最高规格礼遇人才、认定人才、致敬人才,为人才提供相应的奖补及优待,在全区营造更为浓厚的敬才爱才重才用才的良好氛围。
项目概况 大塘镇永丰社坦路口到村委两旁健身绿道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5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5座61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 9 月 19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GDYL20230804
项目编号: GDYL20230804
项目名称:大塘镇永丰社坦路口到村委两旁健身绿道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壹拾壹万贰仟叁佰捌拾叁元玖角陆分(¥2112383.96)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大塘镇永丰社坦路口到村委两旁健身绿道铺设工程 |
1(项)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2112383.96 |
2112383.96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磋商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或缴纳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自行编制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仅限于《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未被列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黑名单(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还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 9 月 6 日至2023年 9 月 13 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5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5座613
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具体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9月19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大兴大道中 84 号(大塘商业城)大塘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 9月 19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大兴大道中 84 号(大塘商业城)大塘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网-大塘镇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s.gov.cn/gzjg/ssqlpz/ggzyjy/)、广东粤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http://alxzb.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获取文件时间、地点:2023年9月6日起至2023年9 月1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粤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5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5座613)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工本费用(售价300元/套)。
(2)线上获取文件,供应商银行汇款的,需通过向gdylgcgl@163.com发送邮件的形式,把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主题为“项目名称+报名资料”。
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粤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文锋支行
账 号:2013 0273 0920 0027 206
(3)现场或线上获取文件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附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3)附有授权代表身份证的授权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现场报名购买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永丰村民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永丰村
采购人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7-87293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粤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5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5座61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7-87838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陆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7-87838810
E-mail:gdylgcgl@163.com
广东粤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 9 月 6 日
附件:
发售稿-招标文件-大塘镇永丰社坦路口到村委两旁健身绿道铺设工程.docx
定稿设计-大塘镇永丰社坦路口到村委两旁健身绿道铺设工程 施工图 2023.04.05(1).pdf
白坭镇聚龙湾北部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白坭镇聚龙湾北部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白投审〔2023〕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西江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白坭镇聚龙湾北部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的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
(1)聚龙湾智能装备(储能) 产业园三号路(二期) 工程:本次新建道路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采用透水步砖,地基处理采用水泥搅拌桩,新建雨污水系统及给水系统,完善相应交通及照明设施,提升新建路绿化。设计内容包括道路专业、交通专业、电力通信专业、给排水专业、照明和绿化专业等内容;
(2)金坑路修复改造工程:本次设计主要为水泥路面破损修复,部分基层损坏需一并修复,同时修复现状破损检查井及雨水口,更换井盖及篦子,清除现状管道淤泥,恢复现场交通标线标志;
(3)聚龙湾智能装备(储能)产业园南部给水工程:新建DN400~DN600给水管道从白金大道东侧顶管过白金大道后沿白金大道西侧敷设,总长为654m;
2.3总工期为150日历天,工期始计时间具体以监理单位审批的开工令为准。
2.4 本次招标为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 招标内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内容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2.4.2 招标控制价:21342844.43元;
2.5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
4.5.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打印件,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如相关注册证书(如新版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广东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电子证照等,具体以其证书发证部门规定为准)按规定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拟派专职安全员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 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8.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完)工验收材料的时间为准),独立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600 万元或以上市政类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完)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金额以中标通知书载明信息为准,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类业绩的,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足以证明完成整个合同的施工部分满足上述指标的方予以认可。)
4.8.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完)工验收材料的时间为准),须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 1 项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600 万元或以上市政类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完)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金额以中标通知书载明信息为准,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类业绩的,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足以证明完成整个合同的施工部分满足上述指标的方予以认可。)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 年 9 月 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或保单)形式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保函(或保单)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9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9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3投标人选择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的按以下要求执行:
(1)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工程各个标段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工程各个标段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标定标分离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三水西江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府前路 |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12号智汇大厦701 |
邮 编:528131 |
邮 编:528100 |
联 系 人:陈先生 |
联 系 人:植工 |
电 话:0757-84563210 |
电 话:13425940806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gdty2021@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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