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中心业余体育学校2024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佛山市体育运动学校(挂佛山市中心业余体育学校牌子)为市文广旅体局和市教育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涵盖小学、初中、高中和中专学段的教育教学。1994年被广东省政府批准为省(部)级重点中专,至今已发展成为一所颇具规模的培养优秀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和体育专业人才的省(部)级重点体育专业学校。
建校以来,学校秉持“德育为首,体育为主,读训并重,全面发展”的办学宗旨,培养、输送了一大批优秀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1987年、1991年、1995年先后被原国家体委评为“全国业余体育训练先进集体”,1987年荣膺“国家体育运动荣誉奖章”,1987年和1993年分别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1997年至今先后被国家体育总局命名为“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培训基地”,2003年被广东省教育厅评为“广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5-2020年先后四个周期连续被国家体育总局认定为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公开招聘2名教师,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等级
高中政治教师1名,事业编制,拟聘专技十二级岗位;
高中生物教师1名,事业编制,拟聘专技十二级岗位。
二、招聘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国(境)外2024年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毕业生(即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其中,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在职教师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
2.职称要求:须取得相应学科高中一级教师(含)以上职称。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截至报名首日),获得下列职称或荣誉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截至报名首日):正高级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的教师;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任职条件
1.教师资格:须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2.聘任:职称岗位聘任根据我校岗位职数实际情况确定聘任级别,即若无对应级别的空岗位,则高职低聘。
3.专业要求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 |
学位 |
研究生专业名称及代码 |
本科专业名称及代码 |
高中政治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学学士及以上 |
A0101哲学 A0301法学 A0302政治学 A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 A020101政治经济学 A040102课程与教学论(思政) A040113学科教学(思政专业硕士) |
B0101哲学类 B0301法学类 B0302政治学类 B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高中生物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A0710生物学 A040113学科教学(生物)A040102课程与教学论(生物) |
B0710生物科学类 |
说明:
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应聘,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方可应聘。
五、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流程: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教或说课-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8:30-5月5日17:00止;
3.报名网址: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
4.报名办法:登录报名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进行报名,按网上提示方法注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和按照考生对应身份的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1)应届毕业生的考生报名提交材料包括:《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科、研究生专业课程成绩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和其他获奖证书等。
(2)在职教师的考生报名提交材料包括: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学士及以上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一级教师(含)以上的职称证书、聘用合同、教师资格证、参加工作以来的社保参保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和其他获奖荣誉证书等。
特别注意:
(1)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应践行诚信应聘,对恶意报名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4月24 日 - 5月7日 17:00
按招聘公告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性审查,所有符合条件者均可参加笔试,并手机短信或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应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在报名信息提供虚假照片的,取消考核资格。
(三)招聘考试
1.考务工作
(1)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使用同一套试题。
(2)考试在佛山市中心业余体育学校校内进行。
2.考试及计分方法
(1)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合格线为60分,从笔试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试教或说课人员;由学校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到指定地点进行试教或说课。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可以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试教或说课人员。
笔试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和微信公众号“佛山市体育运动学校”公示笔试成绩,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围:①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②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③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学校自收到核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确有错误的,学校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应聘人员。
(备注:没有接到试教或说课通知的,即为没有获得试教或说课资格。)
(2)试教或说课:由学校安排试教或说课内容。试教或说课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70分,以评分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试教或说课成绩(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轮考试。
试教或说课成绩和笔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3)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教育局申请复核。市教育局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送达本人。复核期间,相关岗位面试时间相应顺延。
入围面试人员因前款规定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根据试教或说课成绩和笔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面试: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或结构化考核方式,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迟到超过30分钟则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期间应当对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70分,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5)最终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面试和试教或说课成绩按4:3:3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试教或说课成绩×30%,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体检人选到佛山市的路费、住宿费自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
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佛山市教育局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十、其他规定
(一)凡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情形的,不能应聘。
(二)对于本次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五)若本《公告》实施有变化,以变化通知为准。
联系人:赖老师
联系电话:0757-83381061
监督投诉电话:0757-82873127
一、项目概况
佛山市高明区文昌物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将明城镇明东村委会潭边第四经济合作社沙岗朗(土名)农田土地出租(第四次)进行公开竞价出让招标,本项目委托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
明城镇明东村委会潭边第四经济合作社沙岗朗(土名)农田土地出租(第四次),土地面积约187.15亩,具体详见附图及业主指引。
二、投标方式
本项目投标方式为明标举牌竞投,价高者得,标底价为人民币224580.00元/年,第一个举牌为标底价,之后每次举牌加价人民币500.00元/年,价高者得,直至无人举牌为止,低于投标底价的投标报价视为废标。递增情况:每3年递增10%。
竞投人可连续报价,当报价连续停顿30秒,主持人宣布“第一次”,当报价连续停顿60秒,主持人宣布“第二次”, 当报价连续停顿120秒,主持人宣布“成交”,并宣布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报名时间、竞投时间及竞投地点:
1、潜在竞投人应于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报名。
2、竞投时间:2024年4月30日上午10 时 00 分。
3、竞投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明城服务大厅一楼,明城镇城五路16号)。
六、报名要求: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接受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6.1法人申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6.2其他组织申请: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6.3个体工商户申请: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6.4自然人申请: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注意事项
7.1竞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下同)应在开标前到场,在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担保金收据原件到会。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担保金收据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面交招标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竞投资格。(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及保证金收据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
7.2在开标前,招标人有权撤销本次招标。
7.3竞投人应自行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以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竞投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实际情况而导致的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负。
7.4本公告不构成要约,相关情况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文昌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先生、关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38998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668329
1.招标条件
龙津村消防工程(龙津集团有限公司永光工业区2号综合楼消防工程、龙津村朝阳工业区2号商铺消防工程、龙津村红光工业区47号商铺消防工程)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龙津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村朝阳经济合作社、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村红光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为符合现时消防要求,消除消防隐患,现对龙津村部分物业进行消防改造,本项目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位于龙津村朝阳工业区2号商铺消防工程进行消防升级改造。建筑面积5071.90平方米左右,地上2层,地下0层筑消防高度10.65m。消防施工按消防审查图纸进行施工。消防栓系统:;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暖通系统;应急照明系统;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第二部分位于龙津村红光工业区47号商铺消防工程进行消防升级改造。建筑面积5010.71平方米左右,地上3层,地下0层,筑消防高度12.2m,消防施工按消防审查图纸进行施工。消防栓系统;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暖通系统;应急照明系统;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第三部分位于龙津集团有限公司永光工业区2号综合楼消防工程进行消防升级改造。建筑物为地上 4 层,地下 1 层,建筑消防高度 20.5m,总建筑面积 13454.5㎡,地下面积建筑面积 2440 ㎡。消防施工按消防审查图纸进行施工。消防栓系统:;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暖通系统;应急照明系统;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具体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3 计划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5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必须按计划竣工且工期不因节假日、雨季等因素顺延。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4 工程总预算金额:4,682,258.27元,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682,258.27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包括龙津村消防工程(龙津集团有限公司永光工业区2号综合楼消防工程、龙津村朝阳工业区2号商铺消防工程、龙津村红光工业区47号商铺消防工程)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相关资料为准。
本项目分三个工程内容,分别是龙津集团有限公司永光工业区2号综合楼消防工程、龙津村朝阳工业区2号商铺消防工程以及龙津村红光工业区47号商铺消防工程。本项目作为一个整体对外进行公开招标,选取一个中标人承接本项目,但合同各自签订、履行及承担,即龙津集团有限公司永光工业区2号综合楼消防工程由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龙津集团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龙津村朝阳工业区2号商铺消防工程由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村朝阳经济合作社与中标人签订合同,龙津村红光工业区47号商铺消防工程由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村红光经济合作社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
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含二级)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状态显示为D级或以上(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在“信用佛山”、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示,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4月1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页(https://ccggzy.chancheng.gov.cn)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85,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 年4月30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 2024 年4月30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网以及 龙津村公告栏 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龙津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村朝阳经济合作社、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村红光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安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村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解放路33号B座802 |
邮 编:528000 |
邮 编: 528200 |
联系人: 冯先生 |
联系人:黄先生 |
电 话: 0757-82016591 |
电 话:13923269097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anhang2021@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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