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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张槎街道海口智能科技园施工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时间:2024-04-28     人气:1115     来源:www.chancheng.gov.cn     作者:
概述:海口智能科技园施工项目监理服务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1.招标条件

  海口智能科技园施工项目监理服务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口智能科技园位于禅城区莲江路南侧,禅西大道西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位于佛山市禅城区莲江路南侧、禅西大道西侧,古新路东侧地块的建设工程项目海口智能科技园,该项目已完成报建管理及设计服务,我村拟推进该项目的土建、安装及室外园建工程项目。该项目建筑面积约130842.40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4561.4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16280.91平方米,建设3栋9层、2栋10层的厂房、负一层地下车库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约3.9亿元,其中建安费预算审核金额为358,411,882.86元,勘察钻孔数量约336个,约13440米。本项目监理服务费预算金额为人民币5,463,293.00元,按投标单价最高限价33元/㎡进行招标(投标人暂按建筑面积130842.40平方米计算监理服务费总金额,最终结算金额以竣工图纸实际总建筑面积计算得出的结果为准)。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2.3 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施工全过程监理,以及2年的缺陷责任期监理。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投标最高限价:

  海口智能科技园施工项目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全过程监理和缺陷责任期监理。施工监理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上述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参与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的设计交底、审核施工单位的资质条件、检查施工单位的复测资料)施工阶段(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监管、进度协调、成本控制)、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不包括高压电部分),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桩基础、混凝土工程、建筑结构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人防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防雷工程、电梯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海绵城市等等。监理人还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准备阶段相关工作。提供建设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全过程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平行检测等方面的监理服务。

  2.5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的法规、政策、文件,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为委托人提供可靠、优质的监理服务。

  2.7安全文明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2.2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4.5.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企业没有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企业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2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投标人可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缴交招标文件费(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5.4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银行转账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保证金为银行转账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并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15时00分。

  7.1.2开标时间:2024年5月20日15时0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张槎一路125号(华南创谷)2座3层之一]。

  7.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提供通过交易员资格审核的市信息化综合平台页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仅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即不授权他人出席),法定代表人视为授权代理人,其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交易员资格审核的佛山市信息化综合平台页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告栏及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村村务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恒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忠信路100号张槎街道海口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昌荣路禄华大厦五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57-82781986

电话:0757-8258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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