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站点
> 南海里水镇公办小学2024-2027学年学生校车服务采购公告
详细内容

南海里水镇公办小学2024-2027学年学生校车服务采购公告

时间:2024-07-01     人气:623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作者:
概述:里水镇公办小学2024-2027学年学生校车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

项目概况


里水镇公办小学2024-2027学年学生校车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2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5-2024-05044


项目名称:里水镇公办小学2024-2027学年学生校车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3,034,48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里水镇公办小学2024-2027学年学生校车服务(包组1)):


采购包预算金额:43,062,240.00元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3学年,具体详见“标的提供的时间”


采购包2(里水镇公办小学2024-2027学年学生校车服务(包组2)):


采购包预算金额:39,972,240.00元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3学年,具体详见“标的提供的时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上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上传,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1)。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1)经审计的2022年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为2024年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状况报告)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1)。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里水镇公办小学2024-2027学年学生校车服务(包组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项目投标的享受相关政策评审优惠。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交通运输业。


采购包2(里水镇公办小学2024-2027学年学生校车服务(包组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项目投标的享受相关政策评审优惠。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交通运输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里水镇公办小学2024-2027学年学生校车服务(包组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④投标人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投标函格式承诺相关内容。)


(3)投标人如为独立投标的,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公交线路经营证明文件或区级人民政府同意进行校车服务运营的批复文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公交线路经营证明文件或区级人民政府同意进行校车服务运营的批复文件。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成员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和各自职责。


采购包2(里水镇公办小学2024-2027学年学生校车服务(包组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④投标人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投标函格式承诺相关内容。)


(3)投标人如为独立投标的,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公交线路经营证明文件或区级人民政府同意进行校车服务运营的批复文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公交线路经营证明文件或区级人民政府同意进行校车服务运营的批复文件。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成员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和各自职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02日 至 2024年07月0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供应商须在系统规定的开标解密时长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6.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PDF版招标文件与WORD版招标文件如有差异,以PDF版招标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教育发展中心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通津正街96号


联系方式:0757-856333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联系方式:0757-86323367/812372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小姐/邱先生


电 话:0757-86323367/81237291

(声明: 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