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熟、跑路、自动续费?广东新规全管了!
8月3日
《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下称《条例》)
正式发布
《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将于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针对大数据“杀熟”
预付式消费“跑路”
自动续费纠纷
未成年人网络消费
老年人消费等情况中
存在的堵点难点
《条例》一一给出相应的解法
⬇️⬇️⬇️
自动续费前
应显著告知消费者
网上好评一堆,拿到手却感觉不对?看了半天直播间,才发现是AI在播?数字经济时代,网络交易已成为消费的重要形式。《条例》针对网络交易中存在的虚假宣传、大数据“杀熟”、平台责任不清等突出问题,作出专门规定。
如何直击刷单炒信、虚假评价等网络交易顽疾?《条例》规定,经营者通过互联网媒介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得实施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包括对商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商品性能、功能、质量、来源或者对服务内容、规格、费用、标准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篡改、编造、隐匿消费者评价;以好评前置、差评后置或者不显著区分不同商品、服务的评价等误导性方式展示消费者评价;虚构点击量、播放量、关注度等流量数据;虚构点赞、打赏等交易互动数据等。
针对大数据“杀熟”的情况,《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保护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基于支付意愿、支付能力、消费偏好、消费习惯等信息,运用数据和算法、平台规则等手段,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条例》还强化电子商务平台审核义务,规定直播间运营者使用人工智能等技术生成的人物图像、视频开展直播电商活动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标识并持续向消费者提示该人物图像、视频由人工智能等技术生成。第六十一条还设置了相应罚则。这些规定回应了直播电商、AI数字人带货等新业态的监管需求。
如果你总是被扣费了才发现自动续费,那么《条例》有助于你破解这个困扰。
《条例》规定,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开通服务前征得同意,不得默认选定、强制捆绑开通,并以显著方式告知服务内容、周期和截止日期、扣费金额、取消或者变更服务的方式等事项。
同时,在每次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短信、消息推送等显著方式告知消费者,并由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展期、续费。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显著、简便的取消或变更的途径和方式,不得收取不合理费用。
《条例》还进一步回应了会员权益缩水的问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得擅自增加限制性条件,并以此为由终止会员正常使用的商品功能和服务,或者降低服务体验。
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
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以及食品经营、旅游经营、教育培训、电信服务等重点领域,《条例》作出专门规定。
沉迷网络直播、使用家庭资产进行大额打赏、总买保健品……如今,如何规范未成年人消费、加强老年人消费保护等相关话题已成为网络热点。《条例》通过多个条款明确强化“一老一小”消费保护。
考虑到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刊登、播放、张贴或者散发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信息和广告,还明确了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
对于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条例》对其做出规范:应当针对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的特点,设置未成年人模式,在使用时段、时长、功能和内容等方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合理限制未成年人在使用其服务中的单次消费数额、单日累计消费数额,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并以醒目、便捷的方式为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提供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针对保健产品相关消费,《条例》专门加强相关保护。其中第十五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与其健康状况相适应的产品和服务,不得设置不合理的年龄限制。经营者通过上门推销、会议营销、集中授课、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等方式向老年人推销保健产品或者声称具有保健功能产品的,不得虚构或者夸大产品的治疗、保健、养生等功效;老年人有权自收到产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情形除外。
针对老年人的消费习惯,《条例》明确,零售、餐饮、商场、公园等老年人高频消费场所应当支持现金和银行卡支付。鼓励智能化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结合老年人使用需求提升适老化技术水平,便利老年人进行购物、订餐、家政、生活缴费等日常消费。
针对预付式消费“跑路”、外卖封口
旅游乱象等领域作出明确规定
健身房、美容院“跑路”了,充卡的钱怎么办?旅游的时候强制购物怎么办?针对预付式消费、外卖食品安全、旅游消费等情况,《条例》一一做出回应。
其中,《条例》明确以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的,应当提前三十日通过电话、短信、即时通信等方式告知消费者。
此外,《条例》还规定在零售、住宿、餐饮、健身、出行、理发、美容、培训、养老、旅游、家政、养生、托育等生活消费领域,经营者以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义务,并为消费者提供快速、便捷的查询预付款余额、交易记录等信息的渠道。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或者符合交易习惯的合理期限内退还未消费的相应预付款。
关于餐饮服务、客运经营、驾驶培训、旅游经营、公用服务、网络服务、随机销售、票务服务、装修服务、非学历教育培训、电信服务、加工修理、二手汽车交易、中介服务、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等十七个重点领域,《条例》作出专门规定。
关于外卖食品安全问题,《条例》在第十九条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提供配送服务或者委托第三方提供配送服务的,应当采取措施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并保证封口开启后无法复原和便于消费者辨识,并在第六十二条设置了相应罚则。
针对旅游消费乱象,《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旅游经营者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不得以消费者未购买商品或者未接受服务为由,降低后续服务标准或者拒绝提供约定服务。
关于演出退票难题等消费痛点,《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提供营业性文娱、体育活动的演出票、门票等票务服务的,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并设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以及规则,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不得对演出内容和票务销售情况进行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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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顺德北滘机器人谷智造产业园(二期)揭牌暨联丰(顺德)供应链智汇产业园开工仪式在北滘镇银桂路南侧、僚莘路东侧地块举行。两大项目同时落地,为佛山做强国家级机器人产业集群提供了硬核支撑。
佛山机器人产业再添重磅载体
当前,佛山正以“再造一个新佛山”的决心,推动传统产业优化提升、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未来产业前瞻布局“三箭齐发”。其中,智能机器人产业凭借强劲的发展潜力与核心竞争力,被列为全市七大关键产业之一,实行专班攻坚、重点突破,全力冲刺千亿级产业集群。
此次揭牌的北滘机器人谷智造产业园(二期)规划总面积约7050亩,依托国家级产业集群优势,定位为北滘机器人产业迭代升级的核心承载区。在土地资源上,片区坚持集约高效导向,精准优化用地结构,新增工业用地471亩、商业用地135亩,为产业壮大与功能升级腾出空间。
与传统产业园区不同,二期项目不再局限于生产功能的单一叠加,而是锚定“三生融合”目标,规划建设集智能制造、人才安居、商务配套、生态休闲于一体的现代化产业社区。未来的机器人谷,既有智能制造的“黑灯工厂”,也有宜居宜业的生活配套和绿色生态本底,形成产业、城市与人互促共进的良性循环。
投资20亿元的供应链项目落地
当天,联丰(顺德)供应链智汇产业园同步开工建设。该产业园总用地面积73685.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6.5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约2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近10亿元。园区规划建设2座5层坡道库、1座全自动立体智能仓库、公寓式酒店、总部办公楼及商务酒店等综合配套。
项目以“数字赋能、生态聚合、价值共创”为核心理念,搭建数字孪生智能装备产业共生平台,整合智能仓储、展示交易、产业服务、生活配套、供应链金融五大核心功能,为区域智能装备制造企业提供一站式、全链条供应链解决方案,构建“产业+服务+生活”一体化的现代化产业载体。
值得一提的是,园区将联合全球工业机器人巨头库卡集团,探索建设行业领先的库架一体化方案,深度融合机电一体化技术与人工智能物联网体系,推动仓储物流从静态储存向动态协同全面跃升。
除了硬核的仓储技术,园区还与国内头部连锁酒店服务龙头企业华住集团,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顺德农商银行、交通银行四大金融机构达成战略合作,赋能产城深度融合。
据介绍,联丰(顺德)供应链智汇产业园从7月20日摘得潭洲会展南地块到正式动工,仅用了两周时间。“拿地即开工”的效率,正是各级政府精准赋能、全程护航的生动体现。这是聯豐集團继陈村总部园区、龙江联丰大湾区智慧供应链产业园之后,在顺德布局的第三个重点园区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出租人:佛山市张槎智顺兴实业有限公司
2.项目信息:
3.竞得人引入企业及经营项目需符合张槎街道产业发展方向,不得引入危化品类及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进驻。
4.产权证照情况:无产权证照(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其风险,一经存入竞买保证金即表示承认、接受本项目的现状,愿意按约定支付租赁价款和遵守租赁合同的约定)。
5.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月缴纳,每月25日前缴清当月租金;款项汇至出租人指定的账号或收款二维码。
6.租金递增情况:租赁期内,租金每三年递增10%,具体递增明细详见《三、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九江基新站厂房之一、之二厂房租赁项目交易方案》。
7.优先竞买权情况:本项目无优先竞买权权利人。
8.免租期:1个月,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具体以实际签订日期为准)。
★注: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之前,必须下载并仔细阅读整套交易文件,一旦交易成功,即视为竞得人已完全知悉并同意遵守整套交易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和要求。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活动,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2.本次网上竞价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意向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交易公开>国有产权>交易公告页面(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0600/index)下载本项目交易文件。如有关于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意向人密切留意。
4.意向人需要现场查看交易资产状况的,请与出租人联系。
5.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参与竞价的,请点击进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https://ygp.gdzwfw.gov.cn/#/440600/index)右侧的“交易系统”,选择“佛山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云平台”进行登录操作(操作指引详见交易须知)。
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在网上交易使用电脑操作过程中,推荐使用Edge、360、谷歌等主流浏览器,如出现不正确使用浏览器导致出现的问题,由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自行负责承担。
6.本次网上竞价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交易时间
1.提交竞买申请时间: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4日17时30分止;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5日16时;
3.网上报价时间:2026年8月6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如有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四)出租人对本《交易文件》拥有解释权。
(五)联系方式
1.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757-83991581
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联系人:梁小姐、周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036385、0757-83079785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八楼
3.出租人:佛山市张槎智顺兴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210313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127号1座3层
4.异议/投诉受理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华南电源创新科技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757-82208102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127号1座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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