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汽车牌照注销指南/佛山新车上牌办理指南
佛山市汽车牌照注销指南专题为您带来佛山市汽车牌照注销情形、佛山市汽车牌照注销材料、佛山市汽车牌照注销流程等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到您。
办理条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1、机动车灭失的;
2、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3、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1、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
2、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办理材料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的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暂住人员同时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或暂住证明。单位的身份证明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并提交单位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行驶证;
5、号牌;
6、属于报废的,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7、属于灭失的,提交灭失证明;
8、属于因机动车质量问题退车的,提交退车证明;
9、属于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提交出境证明,属于海关监管的,出境证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10、属于大型客车、中型以上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应提交民警现场监销时签字的《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11、属于委托他人代理业务的应提交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涉及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办理流程机动车报废解体的:
1、将涉及该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及事故处理完毕。
2、持《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到1号楼二楼机动车回收登记窗口办理,开具送车单。属于校车的,还需提交校车标牌。属于他人代理人,还需持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委托书。
3、凭送车单将车辆送到指定的回收公司。
4、回收公司核对报废车辆,出具接收清单。
5、回收公司将机动车报废解体(车管所对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进行监销),将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及相关申请资料提交给车管所,车管所审核登记后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
6、回收公司将《机动车注销证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交给当事人。
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1、将涉及该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及事故处理完毕。
2、持《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退车证明到1号楼一楼窗口办理。属于校车的,还需提交校车标牌。属于他人代理人,还需持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委托书。
3、车管所审核办结后,退还部分资料凭证,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
机动车灭失的:
1、将涉及该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及事故处理完毕。
2、持《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灭失证明到1号楼一楼窗口办理。属于校车的,还需提交校车标牌。属于他人代理人,还需持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委托书。
3、车管所审核办结后,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
因故不在境内使用的:
1、将涉及该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及事故处理完毕。
2、持《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境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到1号楼一楼窗口办理。属于校车的,还需提交校车标牌。属于他人代理人,还需持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委托书。
3、车管所审核办结后,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
办理地点三水区车管所
电话:0757-87719500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镇贤和路6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南海区车管所
电话:0757-86252509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13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佛山车管所具体地址
办事说明:佛山新车上牌应该如何办理?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小编为你提供佛山新车上牌办理指南。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购车发票,须是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
办理流程1、缴纳新车购置税,办理相关证明文件。在开始新车上牌前必须到佛山国税局缴纳新车购置税领取机动车合格证明、车辆购置税完税发票等证明。车辆购置税计算有相应的公式:购置税=计税价格*税率。
2、验车。在办理完相关证明文件后车辆机动车检测站检测车辆,包括拓印车架和发动机号;照相;刑侦验车;车管验车;上线检验等上牌程序。完成后可以到检测线办理机动车查验手续。验车费用130元左右。
3、办理汽车保险。汽车保险分为商业险和交强险,交强险是在新车上牌前必须要交的,交强险的费用是950元。商业险是非强制性的,所以可以在上完牌照后再选择商业险。
4、选取牌照。在办理完以上内容后可以在佛山车管所递交验车资料,登记税务和交强险资料,选取车牌号码,上牌。(选取牌号可分为”自选“和随机两种形式)牌照和上牌费用130元左右。
佛山新车上牌详细办理流程
佛山市新车网上选号
佛山市交警支队车管所
电话:82962829;
地址:禅城区轻工二路1号/禅城区绿景路交安检测站市交警支队车管所驻车城办证大厅。
南海车管所
电话:86263166;
地址:南海区桂城海五路。
顺德车管所
电话:22835178;
地址:顺德区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东段。
三水车管分所
电话:87732412;
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西70号。
高明车管分所
电话:88221216;
地址:高明区荷城荷香路机动车检测站内。
办理费用办理新车上牌的费用包括:车辆购置税费用(参考具体车型),验车费用(130元),汽车保险(交强险950元),上牌费用(130元)。其他地区可作为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为准。
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 、含越野型)使用15年。
2、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
3、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
佛山车辆报废年限
办理条件1、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办理材料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主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盖单位公章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委托书。
3、《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有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需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销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办理流程1、填写申请表,准备申请材料
2、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提交资料;
3、机动车回收企业向车管所提交资料,申请注销登记;
4、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
办理地址佛山市交警支队车管所
地址:禅城区轻工二路1号
联系电话:82962829
南海车管所
地址: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交警大队内
联系电话:86252509
顺德车管所
地址:顺德区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东段
联系电话:22835101
三水车管所
地址:西南街道贤和路6号,即三水区公安分局东北侧
联系电话:87732412
高明车管所
地址:荷城荷香路机动车检测站
联系电话:8822121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办理时限
1、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2、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办理费用
不收费
佛山市汽车牌照注销指南专题为您带来佛山市汽车牌照注销情形、佛山市汽车牌照注销材料、佛山市汽车牌照注销流程等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到您。
办理条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1、机动车灭失的;
2、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3、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1、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
2、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办理材料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的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暂住人员同时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或暂住证明。单位的身份证明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并提交单位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行驶证;
5、号牌;
6、属于报废的,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7、属于灭失的,提交灭失证明;
8、属于因机动车质量问题退车的,提交退车证明;
9、属于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提交出境证明,属于海关监管的,出境证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10、属于大型客车、中型以上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应提交民警现场监销时签字的《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11、属于委托他人代理业务的应提交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涉及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办理流程机动车报废解体的:
1、将涉及该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及事故处理完毕。
2、持《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到1号楼二楼机动车回收登记窗口办理,开具送车单。属于校车的,还需提交校车标牌。属于他人代理人,还需持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委托书。
3、凭送车单将车辆送到指定的回收公司。
4、回收公司核对报废车辆,出具接收清单。
5、回收公司将机动车报废解体(车管所对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进行监销),将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及相关申请资料提交给车管所,车管所审核登记后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
6、回收公司将《机动车注销证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交给当事人。
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1、将涉及该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及事故处理完毕。
2、持《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退车证明到1号楼一楼窗口办理。属于校车的,还需提交校车标牌。属于他人代理人,还需持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委托书。
3、车管所审核办结后,退还部分资料凭证,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
机动车灭失的:
1、将涉及该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及事故处理完毕。
2、持《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灭失证明到1号楼一楼窗口办理。属于校车的,还需提交校车标牌。属于他人代理人,还需持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委托书。
3、车管所审核办结后,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
因故不在境内使用的:
1、将涉及该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及事故处理完毕。
2、持《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境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到1号楼一楼窗口办理。属于校车的,还需提交校车标牌。属于他人代理人,还需持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委托书。
3、车管所审核办结后,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
办理地点三水区车管所
电话:0757-87719500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镇贤和路6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南海区车管所
电话:0757-86252509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13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佛山车管所具体地址
(一)适用号牌种类
互联网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现只适用小型汽车号牌种类。
备注:小型汽车号牌的适用范围:中型以下的载客、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
(二)适用的业务范围
1、小型汽车注册登记
2、非营运小型汽车转移登记业务
3、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址变更转入登记业务(不含辖区内住所变更登记)。
4、对原核发外籍车号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规定换发小型汽车号牌标准的机动车,以及原核发2002式号牌的小型汽车在办理转移登记和补、换领机动车号牌业务时,也可以通过互联网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
(三)号牌号码的编制方式图解
佛山(含禅城、三水、高明区)首次号段为粤E00A01至粤E99C99。
南海首次放号号段为粤Y0A001至粤Y9C999。
顺德首次放号号段为粤X0A001至粤X9C999。
具体编选方式如下图示:
发牌机关
发牌机关
代码
由阿拉伯和英文字母组成的序号(车牌号码)
第一序号
第二序号
第三序号
第四序号
第五序号
佛山(含禅城、三水、高明)
粤E
0至9
任一阿拉伯数字
0至9
任一阿拉伯数字
A、B、C任一字母
0至9
任一阿拉伯数字
0至9
任一阿拉伯数字
南海
粤Y
0至9
任一阿拉伯数字
A、B、C任一字母
0至9
任一阿拉伯数字
0至9
任一阿拉伯数字
0至9
任一阿拉伯数字
顺德
粤X
0至9
任一阿拉伯数字
A、B、C任一字母
0至9
任一阿拉伯数字
0至9
任一阿拉伯数字
0至9
任一阿拉伯数字
注:四位数字不能同时为0
(四)选号流程
1、登录互联网上的机动车号牌号码网上自编自选系统
输入自编自选网址http://59.41.46.243:9080/vehweb/navigator,进入机动车号牌号码网上自编自选系统,阅读《使用须知》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上述约定】进入下一步。
2、选择车管所
根据屏幕提示,选择所属的车管所名称,点击【下一步】进入下一步骤。
3、选择行政区划
根据住所地址或者暂住地址选择正确的行政区划,点击【下一步】进入下一步骤。
4、输入机动车和所有人证明信息
输入自选车辆的车辆识别代号,所有人身份证明号码和所有人姓名/名称。根据屏幕显示输入正确的验证码,点击【下一步】进入下一步骤。
5、所有人联系信息
根据屏幕提示,输入所有人联系信息(住所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移动电话、邮寄详细地址、固定电话、电子邮箱、暂住证号码)。点击【下一步】进入下一步骤。
6、确认信息是否正确
确认填写信息是否正确,如果有误点击【上一步】回到前面步骤重新修改,如果确认输入信息无误,点击【下一步】进入选号步骤。
7、选号
通过屏幕按钮输入要预选的号牌号码,屏幕按钮会根据号段配置情况,动态使用相应的按钮,确保输入的号牌号码符合号段设置。输入完整的号牌号码后,系统将自动后台查询输入的号码号码使用情况,如果未被使用,号牌号码右侧将提示该号牌号码可以预选,此时【确认选号】使能,点击【确认选号】正式确认选号,屏幕提示号牌号码预选成功,同时页面自动进入“打印预选号凭证”页面。
8、打印、填写预选号凭证。若本地电脑有打印机,可点击【预选号凭证】,系统将打开预选号凭证打印页面;没有打印机的,请记住所选号码信息,无需打印。选号成功后,机动车所有人到车管所办理业务时需向受理民警说明已进行互联网选号,并领取《互联网预选号凭证》(手工填写版),填写后提交。
(五)注意事项
1、互联网选号的开通时间统一为2009年10月9日上午9时,开通之前测试所选的机动车号牌号码一律无效;
2、选成功的号牌号码保留5个工作日(节假日、公休日顺延)。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车管所确认互联网选取号码的机动车,互联网选取号码将自动失效,机动车所有人只能到车管所自编自选号牌号码或者通过“十选一”选号;
3、可参与互联网选号的机动车所有人暂仅限于持居民身份证的个人及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单位;
4、参与互联网选号的机动车,其车辆识别代号必须符合国标,长度必须为17位且校验位正确;
5、车管所确认互联网选取号牌号码时不允许修改互联网登记信息。即互联网登记信息与到车管所提交的资料必须一致,否则,互联网所选号码将无效;
6、对已在互联网上成功选号的机动车(包括未到车管所成功确认号牌号码的),不允许通过互联网修改选号时录入的信息或重新选号,即一辆车只能在互联网上进行一次选号,以后办理其它业务需要重新选号时,程序暂不允许再次在互联网上选号;
7、互联网选号成功的机动车在办理登记前所有权发生转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发生变更的,需重新进行选号。
8、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各项车管业务必须符合《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02号令)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交有效的申请资料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所选取的号牌号码无效。
(六)办事地址
禅城区: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电话:82962829;地址:禅城区轻工二路1号/禅城区绿景路交安检测站市交警支队车管所驻车城办证大厅。
南海区:南海车管所。电话:86263166;地址:南海区桂城海五路。
顺德区:顺德车管所。电话:22835178;地址:顺德区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东段。
三水区:三水车管分所。电话:87732412;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西70号。
高明区:高明车管分所。电话:88221216;地址:高明区荷城荷香路机动车检测站内。
佛山公安交警推出方便流动人口办理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登记业务措施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促进群众企业复工复产,提高流动人口在我市工作生活学习质量,佛山公安交警推出方便流动人口办理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登记业务措施。
一、实施时间
自2020年4月29日起。
二、业务范围
在佛山市辖区范围内工作、生活、学习的流动人口,凭佛山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部门核发的《居住登记凭证》(须为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的;超过6个月的,需凭佛山核发的居住证办理相关业务,下同),可办理佛山市辖区内的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注册、转移登记及转入业务。
三、所需资料
(一)注册登记:(须本人办理,不允许代办)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居住登记凭证》;
2机动车来历证明原件(购车发票需为佛山辖区开具的发票);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联网核查);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电子数据(电子保单凭证);
6.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电子数据(电子保单凭证);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按照规定,机动车需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二)转移登记:(须本人办理,不允许代办)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居住登记凭证》;
2.机动车来历证明原件(二手车交易发票需为佛山辖区开具的发票);
3.行驶证原件;
4.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三)机动车转入:(须本人办理,不允许代办)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居住登记凭证》;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电子数据(电子保单凭证);
3.机动车档案(电子化转籍除外);
4.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在机动车档案内除外)
四、办理地点
全市公安机关交警车管部门汽车上牌服务点、工作站,及办理上述业务的全市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五、注意事项申请上述业务时,申请人应当一并向受理业务的公安机关交警车管部门、工作站或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提交上述所需资料。对提供的《居住登记凭证》无效的,不予办理上述业务。
对以欺骗、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车辆登记的,将依法收缴车辆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撤销车辆登记;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申请车辆登记。
业务咨询电话
交警支队车管所:0757-12123、83380320;
南海车管所:0757-86263166、86252538;
顺德车管所:0757-22835101;
高明车管所:0757-88212255、88221216;
三水车管所:0757-8782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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