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会计证考试时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个人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9月20日至24日举行,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于10月25日至26日举行。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各科目考试时间不变。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在同一考试年度内只能报名参加一场初级资格考试。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高级资格
9月20日至24日(共5天、10个批次)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0月25日
(星期六)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6:30
经济法
10月26日
(星期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9:00-12:30
高级会计实务
个人报名流程:
第一步 访问考试服务界面
访问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点击上方菜单栏中的“考试服务”:
第二步 进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
在考试服务导航栏中点击“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或者点击功能展示页面中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进入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界面:
第三步 进入网上报名页面
个人报名,请点击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页面中的“网上报名”按钮:
第四步 选择地市、区域、考试和报名点
选择地市、区域、考试和报名点后,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 报名需知
阅读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需知后,点击“同意”进行下一步,若点击“不同意”则返回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首页。
第六步 填写考生来源信息
请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在“第一步:考生来源”中选择“在职人员”、“在校学生”、“待业人员”相应选项进行填写。
第七步 设置密码
注意:1.该密码是修改报名资料,打印报名表的重要凭证,请牢记,遗失密码,将无法修改报名资料;2.该密码作为考生本系统报名考试之用,密码一旦设定便不可更改,请牢记密码;3.遗失密码,可通过“取回个人密码”功能找回。
第八步 填写考生资料
1.请按“支持JPG、JPEG等格式的图片,图片大小不超过30K,图片像素为114*156”要求上传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电子相片。
2.请按要求填写个人详细信息,打“*”的必须填写。
3.在2013年7月1日前取得市级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成绩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的考生,请点击“合格证书补录”前的方格,进行相关成绩合格证书档案号的填写。
第九步 选择考试科目
1.在2013年7月1日前取得市级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成绩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报考未通过的考试科目。请点击选择“一科”即:技能知识考试(《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或者选择“两科”即:会计专业知识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
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考生应当在报考时一次性填报全部考试科目。请点击选择“三科”。
第十步 提交确认
核实无误后,点击最下方的“提交”按钮,完成个人网上报名。
考生注意!提交操作不可逆!提交前请认真审查您的个人资料,同时请牢记您所提交的证件号码、密码和手机号码,以备复查。
注:弹出新的页面对话框,核对无误后,点击确定。
注:再次弹出新的页面对话框,点击确定。
第十一步 打印报名表
1.点击“打印报名表”
2.请牢记报名受理号,并于预约日期带齐报考指南中指定的资料到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级会计业务窗口)办理报考确认手续。
3.完成打印报名表后,点击“退出”即可。
1、办理程序:
(1)履行公告程序
在佛山市公开发行报刊(如:《佛山日报》)刊登遗失声明,履行公告程序。
(2)网上预约申请
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点击页面顶部菜单栏“从业办理”→点击“从业资格遗失补办申请”,按要求填写,打“*”的必须填写。
(3)办理
申请人应按照网上预约日期到受理部门办理。
2、提交资料:
(1)刊登“遗失声明”报纸原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1份;
(3)《广东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1份(未进行从业资格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提供);
(4)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备查。
3、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4、领证方式:前往现场领取或邮寄(邮资到付)
破损补办1、办理程序:
(1)网上预约申请
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点击页面顶部菜单栏“从业办理”→点击“从业资格遗失补办申请”,按要求填写,打“*”的必须填写。
(2)办理
申请人应按照网上预约日期到受理部门办理。
2、提交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1份;
(2)《广东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1份(未进行从业资格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提供);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破损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以及证书毁损的情况说明。
(5)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备查。
3、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4、领证方式:前往现场领取或邮寄(邮资到付)
旧证换新证、证书到期换证1、办理程序:
(1)网上预约申请
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点击页面顶部菜单栏“从业办理”→点击“从业资格遗失补办申请”,按要求填写,打“*”的必须填写。
(2)办理
申请人应按照网上预约日期到受理部门办理
2、提交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1份;
(2)《广东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1份(未进行从业资格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提供);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申请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5)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备查。
3、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4、领证方式:前往现场领取或邮寄(邮资到付)
办理地址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市财政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市财政局(会计业务)331、332窗口。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周六日及公休假等节假日不办公。
一、报名准备
请务必提前准备好以下资料,以便进行网上报名:
(一)与二代身份证上一致的电子相片或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电子相片(规格:114*156像素,30KB以下)。
(二)能够联系到考生本人的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
(三)个人基本资料、学历情况、工作情况等信息。
二、报名规则
(一)全市报考人员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二)凡中央、省驻禅单位、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在职人员;在2013年7月1日前取得市级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可在成绩合格证书有效期内,在市财政局有1次机会只报考未通过的考试科目,过渡政策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省属及市属在禅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参加在市财政局备案的市级培训机构组织的考前培训的考生(按属地管理原则,这部分考生指的是单位在佛山市直的考生);其他市级单位在职人员,需通过“所属区域:440601佛山市市辖区”进行网上报名,并到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级会计业务窗口)办理报考确认手续。
(三)考生务必在报名时间内登陆会计信息服平台网站:http://210.76.65.208:8080/gdkj_CMS/,点击“考试服务”,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并到现场办理确认和缴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节假日不办理确认和缴费业务)。
三、个人和团体网上报名
(一)个人可参照《个人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进行操作。
1、基本流程
(1)所属地市选择“4406佛山市”。
(2)按报名规则正确选择“所属区域、考试名称、报名点名称”。
(3)填写考生来源以及报考密码。
考生来源分为“在职人员”、“在校学生”“待业人员”三种,请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填。已经在本系统报过名的考生请使用旧密码,新考生则需要设定新密码,密码要固记。
(4)填写报名资料。
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报名资料,资料一旦提交就不能修改,为了能如期参加考试,请务必认真填写,认真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因考生填报信息错误无法参加考试的,考试费不予退回。
(5)选择考试科目。
考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报考科目,一旦选定考试科目便不能修改,请考生认真填写。
(6)核对并提交报考信息。
此环节将汇总考生前面五个环节所填写的个人信息以及报考科目内容,是确认报考信息的最后机会,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修正后再进行提交,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所选考试科目无误。
2、现场确认
已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按照报名确认时间携带以下资料到报名点办理考试确认和缴费手续:
(1)已签名的报名信息表(在职人员应当在报名表“单位审核”栏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含港、澳、台身份证及外国护照)及复印件一份;
(3)持港、澳、台身份证及外国护照的考生,还需提交一份近期小一寸彩色证件照电子版(照片大小不超过30K,像素为114*156);
(4)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校学生提供);
(5)《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者《广东省初级电算化合格证书》或者《广东省珠算心算等级鉴定证书(五级以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考双科或单科者提供);
提交的报名表和材料复印件必须是A4纸,并按以上顺序装订起来。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备查。
3、现场审核确认资料合格后,使用信用卡在现场进行缴费(网上缴费系统开通后可进行网上缴费)。
4、打印准考证
具体考试场次时间由系统自动分配,考生可在准考证打印时间内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5、考生个人对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由于考生个人的原因,填入报名系统的资料有误或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相符,导致不能进入考场考试的,后果自负。考试结束,如考试成绩合格,但系统记录资料与考试者身份证不符的,成绩自动作废。
(二)团体可参照《团体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进行操作。
1、基本流程
(1)向所属地财政部门申请团体账号和密码。
(2)正确选择“行政区域、考试名称”。
(3)正确输入团体账号和密码。
(4)点击“增加”键,填写报名资料。
为了能如期参加考试,请务必认真填写,认真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因考生填报信息错误无法参加考试的,考试费不予退回。
(5)选择考试科目。
考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报考科目,一旦选定考试科目便不能修改,请考生认真填写。
(6)核对并提交报考信息。
此环节将汇总考生前面五个环节所填写的个人信息以及报考科目内容,是确认报考信息的最后机会,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修正后再进行提交,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所选考试科目无误。
2、现场确认
将每位考生以下资料按顺序装订好,然后将团体封面、团体汇总表、团体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每份考生的报名资料(按照报名编号顺序排列)装订成册。
(1)已签名的报名信息表(在职人员应当在报名表“单位审核”栏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含港、澳、台身份证及外国护照)及复印件一份;
3、现场审核确认资料合格后,使用信用卡在现场进行缴费(网上缴费系统开通后可进行网上缴费)。
4、打印准考证
具体考试场次时间由系统自动分配,考生可在准考证打印时间内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5、团体经办人对考生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由于团体经办人的原因,填入报名系统的考生资料有误或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相符,导致不能进入考场考试的,后果自负;考试结束,如考试成绩合格,但系统记录资料与考试者身份证不符的,成绩自动作废。
所需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社会人员还需要提供广东省教育厅颁发的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包括体检表和所有检验单)1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7、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
8、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1张(与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9、提供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习(禅城区教育资格认定办举办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可代替教育实习)的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10、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要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11、非本区户籍的社会人员还需要提供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代理手册原件和复印件1份。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一般程序
全国各省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程序大致相同。以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为例,一般是首先修学或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然后参加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的考试报名,之后参加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的全省统考(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省份,申请人需参加国家举行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后,按照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进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网上报名,报名后再进行现场确认(提交相关材料),现场确认后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进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面试、试讲),试讲后等待得出认定结论(公示),符合条件者将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在上述基本程序中,有的省份以及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试点的省份将实践能力测试环节安排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之前进行。
对于体检的安排各省也不太一样,有的省份要求在现场确认之前进行体检,有的省份要求在实践能力测试合格后进行体检。请申请人按照申请认定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
不需要参加考试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程序除不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外,其他程序与非师范生相同。
普通话水平测试在哪个环节进行,没有统一规定。申请人只要在"网上申报"之前获得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即可。
想了解更多关于佛山教师证的相关信息,请点击【佛山教师证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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