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会计证办理指南/佛山顺德区会计证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1.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需《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电算化》三科同时统考合格。
2.工作单位属市级单位或中央和省驻佛山机构。另:本市户口、本市居住证的到户口所在区级财政部门的办理窗口办理。
3.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换发、调转、变更登记的需提供从业资格证原件。
办理材料1.《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同底小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及同版电子照片(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照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0KB);
3.属调转到市级的需提供市级单位证明及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办理流程1.申请人提出申请;
2.受理窗口核验材料,受理申请,发出受理通知书或受理回执(2个工作日);
3.市财政局内部审批(6个工作日);
4.窗口办结,制作会计从业资格证并通知领证,不予通过的告知理由(2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佛山市财政局会计办事窗口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331、332窗口
联系电话:83381225
交通指引: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市行政服务中心。途经东建世纪广场站的公交车有:103路、113路、116路、120路、122路、123路、126路、127路、130路、132路、138路、153路、157路、159路、2238线、259路、禅顺城巴、旅游4线。
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4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单位联系电话地址顺德区财税局企财科22835586顺德区大良镇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四楼财税局窗口镇(街道)大良22308551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均安25386933均安镇永安路8号人民政府7楼杏坛27771002杏坛镇财政局行政大楼五楼龙江23888748龙江镇龙洲西路镇政府办公大楼乐从28338871乐从镇兴乐路163号勒流25533266勒流政和中路1号勒流街道办事处三楼财政局伦教27338808顺德区伦教街道南苑路1号伦教街道办事处 容桂28381209容桂街道桂新西路20号陈村22833926陈村镇白陈路南涌路段建设大厦 北滘26333072、29892031新城区明政路1号(即美的总部大楼斜对面)
护士证有效期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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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报考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初级资格者,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资历。
报考药(技)士者,需具备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报考药(护、技)师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大专毕业,见习期满1年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
根据《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属本次考试范畴。
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的规定,护理学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属本次考试范畴。
(三)报考卫生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报名参加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4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全日制学历或学位。
(四)其他相关规定
1.尚未取得卫生和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者(2014参加本专业考试部分科目合格考生除外)应按照毕业证书所学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专业目录进行报考。
2.已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者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3.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4.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或个人来粤自主创业择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在省外经参加国家规定的统一考试取得的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可作为报考高一档次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有效依据;其在省外经评审取得的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须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粤人社发〔2010〕306号)经确认取得我省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方可作为报考高一档次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有效依据。
5.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按照就近原则在内地考区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教育部(国家教委)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6.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7.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8.对单科考试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未考科目的考试并成绩合格的考生,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卫生计生委规定的其它情形。
1、办理程序:
(1)履行公告程序
在佛山市公开发行报刊(如:《佛山日报》)刊登遗失声明,履行公告程序。
(2)网上预约申请
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点击页面顶部菜单栏“从业办理”→点击“从业资格遗失补办申请”,按要求填写,打“*”的必须填写。
(3)办理
申请人应按照网上预约日期到受理部门办理。
2、提交资料:
(1)刊登“遗失声明”报纸原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1份;
(3)《广东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1份(未进行从业资格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提供);
(4)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备查。
3、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4、领证方式:前往现场领取或邮寄(邮资到付)
破损补办1、办理程序:
(1)网上预约申请
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点击页面顶部菜单栏“从业办理”→点击“从业资格遗失补办申请”,按要求填写,打“*”的必须填写。
(2)办理
申请人应按照网上预约日期到受理部门办理。
2、提交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1份;
(2)《广东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1份(未进行从业资格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提供);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破损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以及证书毁损的情况说明。
(5)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备查。
3、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4、领证方式:前往现场领取或邮寄(邮资到付)
旧证换新证、证书到期换证1、办理程序:
(1)网上预约申请
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点击页面顶部菜单栏“从业办理”→点击“从业资格遗失补办申请”,按要求填写,打“*”的必须填写。
(2)办理
申请人应按照网上预约日期到受理部门办理
2、提交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1份;
(2)《广东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1份(未进行从业资格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提供);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申请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5)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备查。
3、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4、领证方式:前往现场领取或邮寄(邮资到付)
办理地址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市财政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市财政局(会计业务)331、332窗口。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周六日及公休假等节假日不办公。
一、报名准备
请务必提前准备好以下资料,以便进行网上报名:
(一)与二代身份证上一致的电子相片或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电子相片(规格:114*156像素,30KB以下)。
(二)能够联系到考生本人的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
(三)个人基本资料、学历情况、工作情况等信息。
二、报名规则
(一)全市报考人员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二)凡中央、省驻禅单位、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在职人员;在2013年7月1日前取得市级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可在成绩合格证书有效期内,在市财政局有1次机会只报考未通过的考试科目,过渡政策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省属及市属在禅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参加在市财政局备案的市级培训机构组织的考前培训的考生(按属地管理原则,这部分考生指的是单位在佛山市直的考生);其他市级单位在职人员,需通过“所属区域:440601佛山市市辖区”进行网上报名,并到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级会计业务窗口)办理报考确认手续。
(三)考生务必在报名时间内登陆会计信息服平台网站:http://210.76.65.208:8080/gdkj_CMS/,点击“考试服务”,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并到现场办理确认和缴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节假日不办理确认和缴费业务)。
三、个人和团体网上报名
(一)个人可参照《个人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进行操作。
1、基本流程
(1)所属地市选择“4406佛山市”。
(2)按报名规则正确选择“所属区域、考试名称、报名点名称”。
(3)填写考生来源以及报考密码。
考生来源分为“在职人员”、“在校学生”“待业人员”三种,请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填。已经在本系统报过名的考生请使用旧密码,新考生则需要设定新密码,密码要固记。
(4)填写报名资料。
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报名资料,资料一旦提交就不能修改,为了能如期参加考试,请务必认真填写,认真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因考生填报信息错误无法参加考试的,考试费不予退回。
(5)选择考试科目。
考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报考科目,一旦选定考试科目便不能修改,请考生认真填写。
(6)核对并提交报考信息。
此环节将汇总考生前面五个环节所填写的个人信息以及报考科目内容,是确认报考信息的最后机会,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修正后再进行提交,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所选考试科目无误。
2、现场确认
已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按照报名确认时间携带以下资料到报名点办理考试确认和缴费手续:
(1)已签名的报名信息表(在职人员应当在报名表“单位审核”栏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含港、澳、台身份证及外国护照)及复印件一份;
(3)持港、澳、台身份证及外国护照的考生,还需提交一份近期小一寸彩色证件照电子版(照片大小不超过30K,像素为114*156);
(4)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校学生提供);
(5)《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者《广东省初级电算化合格证书》或者《广东省珠算心算等级鉴定证书(五级以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考双科或单科者提供);
提交的报名表和材料复印件必须是A4纸,并按以上顺序装订起来。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备查。
3、现场审核确认资料合格后,使用信用卡在现场进行缴费(网上缴费系统开通后可进行网上缴费)。
4、打印准考证
具体考试场次时间由系统自动分配,考生可在准考证打印时间内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5、考生个人对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由于考生个人的原因,填入报名系统的资料有误或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相符,导致不能进入考场考试的,后果自负。考试结束,如考试成绩合格,但系统记录资料与考试者身份证不符的,成绩自动作废。
(二)团体可参照《团体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进行操作。
1、基本流程
(1)向所属地财政部门申请团体账号和密码。
(2)正确选择“行政区域、考试名称”。
(3)正确输入团体账号和密码。
(4)点击“增加”键,填写报名资料。
为了能如期参加考试,请务必认真填写,认真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因考生填报信息错误无法参加考试的,考试费不予退回。
(5)选择考试科目。
考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报考科目,一旦选定考试科目便不能修改,请考生认真填写。
(6)核对并提交报考信息。
此环节将汇总考生前面五个环节所填写的个人信息以及报考科目内容,是确认报考信息的最后机会,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修正后再进行提交,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所选考试科目无误。
2、现场确认
将每位考生以下资料按顺序装订好,然后将团体封面、团体汇总表、团体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每份考生的报名资料(按照报名编号顺序排列)装订成册。
(1)已签名的报名信息表(在职人员应当在报名表“单位审核”栏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含港、澳、台身份证及外国护照)及复印件一份;
3、现场审核确认资料合格后,使用信用卡在现场进行缴费(网上缴费系统开通后可进行网上缴费)。
4、打印准考证
具体考试场次时间由系统自动分配,考生可在准考证打印时间内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5、团体经办人对考生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由于团体经办人的原因,填入报名系统的考生资料有误或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相符,导致不能进入考场考试的,后果自负;考试结束,如考试成绩合格,但系统记录资料与考试者身份证不符的,成绩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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