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站点
> 佛山弃婴出生入户办理指南/佛山户口迁入材料(原户口在校招聘入户的)
详细内容

佛山弃婴出生入户办理指南/佛山户口迁入材料(原户口在校招聘入户的)

时间:2020-09-21     人气:904     来源:     作者:
概述:  弃婴出生入户  (1) 审核条件  我市福利机构接收弃婴的,可申请出生登记入户集体户。  (2) 需审核证明材料  [1] 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 手续完备的《广东省社会福利机构接收弃婴(弃童)审批表》。  [3] ......

  弃婴出生入户

  (1) 审核条件

  我市福利机构接收弃婴的,可申请出生登记入户集体户。

  (2) 需审核证明材料

  [1] 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 手续完备的《广东省社会福利机构接收弃婴(弃童)审批表》。

  [3] 福利机构集体户口簿地址页。

  [4] 福利机构出具的入户证明。

  [5]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3) 办理流程

  [1] 承诺审批期限20个工作日。

  [2] 参照市外迁入通用审批流程。


  (4)办理地址: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地点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01-211号窗口。



 



  佛山户口迁入材料(原户口在校招聘入户的)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市(区)组织部门、人社部门、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入户证明。

  [3]市(区)组织部门、人社部门、人才服务机构加具公章的报到证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

  [5]户口迁移证。

  [6]入户地址房产证。属单位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属父母或配偶房产的,同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及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7]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地址页。

  [8]入亲属家庭户的,提供入户地址居民户口簿,被投靠人、户主、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同时提供申请人与被投靠人、户主与入户地址房屋产权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被投靠亲属家庭户的户主不是申请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则需产权人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书或提供产权人同意入户公证书。

  [9]迁入产权属政府且长期租赁的公租屋的,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政府产权房屋安排(租赁)使用证明。

  [10] 户口与父母同在学校的小孩随迁的,提供小孩的出生证、小孩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迁移。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声明: 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