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佛山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查询
第一条 根据《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条例所列单位均应依法参加单位所在地的社会养老保险。单位所在地原则上为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住所所在地。有异地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应作为独立的缴费单位参加所在地的社会养老保险。原实行行业统筹的中央部属企业由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管理。
条例第二条第(一)、(二)项所列被保险人,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农民轮换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的业主和从业人员、劳务输出人员、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中内地户籍员工及外商投资企业中的中国籍员工,均应在单位所在地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实行企业化管理和经费自收自支或差额结算的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全部职工,国家机关中的合同制职工、临时工,按本实施细则参加企业的养老保险统筹。
国家机关公务员、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基金计征和发放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根据需要在镇(乡)、街道、行业、大型企业设立办事处或代办点。
第四条 单位要向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或地址、单位类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主管部门、隶属关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开户银行及帐号、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名册、社会保障号等。
新开办的单位,要在批准开办或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从单位开办之月起计缴养老保险费。单位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终止,要在15日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第五条 单位应在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工资。职工的缴费工资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如实申报,单位的缴费工资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之和申报。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按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工资收入。
每年7月至次年6月为一个缴费年度,缴费工资经社会保险部门核定后全年不变。
第六条 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由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测定,经同级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省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养老保险基金不得搞赤字预算。养老保险测算期为3年。
佛山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查询
3月17日,佛山市社保局公布,7月1日起我市将统一应用社保卡发放养老金。如未及时办理、激活社保卡,将影响待遇发放。
从2014年11月起,我市已通过社保卡的金融账户向2000多名新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今年7月前,我市将分步实施对全市已退休人员使用社保卡发放养老金。也就是说,从7月1日起,全市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均统一发放到个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中。
截至3月3日,我市离退休人员达50万人,领取并激活社保卡的人数超过47万人,激活率达95%。市社保局提醒,其余约5%的离退休人员尽快激活社保卡,否则将影响7月1日后的养老待遇发放。
市社保局副局长李剑文表示,我市社保卡批量发卡工作已基本完成,今后将着力于拓展应用功能。今年内,我市将全面推广应用社保卡发放养老金、医疗零星报销、失业保险金、工伤补偿、就业培训费等各项人社和社保待遇。
据介绍,社保卡中分别设有医保账户、金融账户,其中金融账户兼容普通银行借记卡功能。通过社保卡发放的养老金,可直接到银行网点提取,也可通过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及时了解待遇划付情况,并享受转账、消费、理财等金融服务,可在国内所有贴有银联标识的ATM或POS机上使用。离退休人员可以凭社保卡、身份证,到社保卡发卡银行的任一网点领取包括医保账户、金融账户两本对账折。
截至今年1月底,我市完成社保卡制卡474万张,激活397万张,激活率为83%;本市户籍人员完成制卡352万张,激活300万张,完成率92%,激活率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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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起办理今年养老资格认证
市社保局发布,我市2015年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的时间为4月1日~6月20日。参与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的对象是2015年1月1日前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我市离退休人员。
未在规定时间办理资格认证的,将从2015年7月份起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逾期认证的离退休人员,需携带相关资料到本人所属的社保机构办理逾期认证手续,并在次月补发养老金。
居住省内的离退休人员,若年老体弱、饮食起居不能自理、因病长期住院或卧床在家,本人无法亲自前往社保经办机构认证的,可委托亲属到居住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代办。但需提供以下资料:委托人与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证明或街道、居委会、派出所出具的生存证明原件。
小编提示:我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
佛山五区社保局电话、地址、网站
》》高明区社保局电话地址网站 》》禅城区社保局电话地址网站
》》南海区社保局电话地址网站 》》三水区社保局电话地址网站
》》顺德区社保局电话地址网站
2015年佛山企业医保缴费比例
个人缴纳比例:2%
单位缴纳比例:5.6%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按2013年度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196元的80%,即3357元确定。
个人缴纳基数:67.14元
单位缴纳基数:187.99元
注:市直机关单位人员也按此办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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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禅城职工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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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异地务工人员大病救助申请材料
1、《佛山市异地务工人员大病救助申请表》两份,可在佛山市慈善会网站下载或到各区慈善会、各镇(街道)慈善会或社会工作局领取。
2、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参保者需提供市社保基金管理局或各区社保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表》,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用工证明,学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入学或就读相关证明。
3、家庭生活困难情况证明。提供以下证明中的一种:
(1)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2)居住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3)家庭成员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具上述证明的由市慈善会组织调查。
4、医疗费用单据。包括疾病诊断证明书,住院医疗费用收据,社保及其他保险结算单原件及复印件;转到外地就医者还须提交佛山市内收治医院的转院或社保部门同意转院的证明。
注:单据开票日期在申请受理日之前1年内有效。
5、与申请者或其监护人身份证姓名相符的银行存折复印件。
以上申请材料,医疗费用单据复印件交市慈善会存档,不予退还申请人;相关证件的原件经查验后归还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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