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杨和镇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上坑头等一批鱼塘出租招标公告
杨和镇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上坑头等一批鱼塘出租,定于2023年2月8日上午10:00在杨和镇清泰村委会进行竞投。本项目采用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类型及面积:鱼塘,面积以业主确定的实际界线为准。
(二)标的物所在位置:杨和镇第村。
(三)资产经营用途:养殖(承租者严禁新建、扩建、改建禽畜养殖场和其他非农设施,严禁种植桉树,若需农业生产设施建设必须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承租者自签订承包租赁合同起一年内,自行对鱼塘进行标准化改造提升,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养殖尾水未经净化过滤不得对外排放,否则将认定合同无效并追讨相关赔偿,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政策)。
(四)具体情况:
序号 |
资产名称 |
占地面积 |
合同年限(年) |
交易底价 (元/年) |
投标保证金(元) |
合同押金 (元) |
1 |
上坑头鱼塘1 |
约7亩 |
5 |
3000 |
1000 |
押一年租金 |
2 |
上坑头鱼塘2 |
约7亩 |
5 |
3000 |
1000 |
押一年租金 |
3 |
塘面鱼塘1 |
约7亩 |
5 |
3000 |
1000 |
押一年租金 |
4 |
塘面鱼塘2 |
约8亩 |
5 |
3000 |
1000 |
押一年租金 |
5 |
大塘鱼塘 |
约4亩 |
5 |
2000 |
1000 |
押一年租金 |
(五)租金收取方式:一年一付,先付款后使用。
(六)其他内容详见合同,以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的投标方式(即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相同报价的,先开先得。本次招标不设立候选中标人。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在2023年2月8日上午10:00前带投标保证金(现金),到杨和镇清泰村委会提交。
五、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开标定于2023年2月8日上午10:00在杨和镇清泰村委会正式开始。投标人请于2023年2月8日上午10:00前,携带如下资料到杨和镇清泰村委会提交。
1.自然人竞租,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个人竞租不得委托他人参与投标,否则为无效标)。
2.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二)注意事项
1.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单位少于三人或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
六、投标人可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
七、免责声明
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产权归属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业主方负责解决,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13078150733
附件:
杨和镇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上坑头等一批鱼塘出租合同模板.pdf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3年1月30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小额采购信息,现将勒流街道团工委 2023 年 1 (至) 2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青年坊经费 |
采购社会服务,提供服务组织需在服务期内为街道青少年提供阶段性发展促进服务、艺术发展支援服务、青少年发展环境的营造、咨询与个案服务等,满足青少年创业就业、社区服务、能力提升、社团培育、交友聚会等多元需求。服务期为一年。 |
落实《中共顺德区委 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体制综合改革加强社会建设的意见》(顺发〔2011〕25号)和《印发顺德区拓宽群团组织社会职能实施方案的通知》(顺办发〔2012〕2号)等政策情况 |
25万元 |
2023年2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小额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遴选公告和采购遴选文件为准。
勒流街道团工委
2023年1月29日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江湾社区罗秀股份经济
合作社文化楼重修工程(第三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CNJ2022-009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江湾社区罗秀股份经济合作社文化楼重修工程(第三次)已由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罗秀股份经济合作社 会议表决通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罗秀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 街道、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投资533542.97元
2.3 计划工期:90天。(具体以开工报告或开工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包括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江湾社区罗秀股份经济合作社文化楼重修工程等工程施工,具体建设内容为平整场地、钢筋混凝土构件拆除、木梁、瓦屋面、抛方、博风抹灰(八字草尾)等相关配套工程(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业主要求为准)和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和工程结算工作,并负责跟进工程资料备案。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33542.97元(含税)。
2.5承包方式:以中标价进行固定总价承包,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行业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 。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07月至2022年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07月至2022年12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oming.gov.cn)中“荷城街道办-通知公告”或“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3 请及时留意网站招标项目的动态更新信息,如发生变更,延期开标等等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提交 1.07万元的投标担保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按要求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 2023 年 2 月 10 日 15 时 00 分,截止时间: 2023年 2 月 10 日 15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2 月 10 日 15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 号3 楼(即原荷城街道应急办)),电话:0757-88825880)。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所电子屏以及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罗秀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或近半年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最低价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罗秀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18820864111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建鹏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景华街19号113铺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杜小姐
电 话:18025867589
电子邮件:1274403620@qq.com
2023 年 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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