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登录渠道和登录方式指引
佛山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看过来~
只要动动手指登录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
即可轻轻松松实现指尖办事
跟着小编一起操作吧!
单位网上服务大厅登录途径
网上服务大厅支持经办人人脸识别、经办人短信、单位登记号以及广东政务服务网账号四种登录方式。系统针对单位不同的登录方式,授予不同的菜单权限。
已开通网上服务的单位,经办人通过人脸识别、短信或广东政务服务网账号进入单位版网厅可全方位进行查询、办理业务;通过单位登记号、密码方式登录仅可进行查询、基本业务经办(单位汇缴、网上服务管理、大湾区授权)和证明出具业务。
操作步骤
1、登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fsgjj.foshan.gov.cn),点击单位网办事大厅入口,进入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选择“单位用户”,然后选择登录方式进行登录。
方式一:经办人人脸识别(开通网上服务的单位使用)。
选择“刷脸登录”后,录入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号码,点击“登录”生成登录二维码,使用微警 APP 或微信扫描二维码进行身份认证登录。
方式二:经办人短信(开通网上服务的单位使用)。
选择“短信登录”后,录入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号码并获取短信验证码,经验证无误后即可完成登录,若在系统中单位未登记经办人手机号则无法使用该方式登录。
方式三:单位登记号+密码。
选择“密码登录”后,录入单位登记号、密码,点击“登录”。(注意:首次登录密码可为空)
方式四:广东政务网。
点击“广东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跳转到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登录。单位满足实名级别以上就可以成功登录单位版网厅,进行业务经办。
2、如果单位首次登录系统,需进行单位信息核对:包含单位同意网上服务隐私协议、设置密码和密保问题(用于找回密码)。
个人网上服务大厅登录途径
网上服务大厅支持职工人脸识别、手机验证码、职工个人账号+密码以及广东政务服务网账号四种登录方式。网厅针对个人不同的登录方式登录,授予其不同的菜单权限。
职工通过人脸识别、手机验证码或广东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进入个人版网厅可全方位进行查询、办理业务;通过身份证号+个人账号+密码的方式登录个人网厅仅可进行查询和证明出具业务。
操作步骤
1、 登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fsgjj.foshan.gov.cn),点击个人网办事大厅入口,进入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选择“个人用户”,然后选择登录方式进行登录。
方式一:职工人脸识别。
选择“刷脸登录”后,录入职工身份证号码,点击“登录”生成登录二维码,使用微警 APP 或微信扫描二维码进行身份认证登录。
方式二:短信登录。
选择“短信登录”后,职工录入证件号码并获取短信验证码,经验证无误后即可完成登录,若职工在系统中未绑定手机号则无法使用该方式登录。
方式三:密码登录。
选择“密码登录”后,录入职工证件号码、完整的个人账号和密码,点击“登录”即可完成登录。(注意:首次登录密码可为空)
方式四:广东政务网。
点击“广东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跳转到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登录。个人满足实名级别以上就可以成功登录个人版网厅,进行业务经办。
2、如果职工是首次登录系统,需要进行个人信息核对:包括同意网上服务隐私协议、身份验证、设置密码和密保问题。
关于公积金购房提取
你是否有过疑问?
购买自建房、购买公寓、购买车库…
能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
买房后不能办理公积金购房提取
什么原因呢?
今天,我们把这些常见的问题都整理出来
看看能否解答你的疑惑!
一、购买不同性质的不动产的提取问题
01、购买自建房(宅基地上的房屋),能否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制度只支持职工购买、建造依法取得产权证的住房。
对既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又没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购房手续资料的,不能认定购房的合法合规性。
如果购买的住房能依法取得房产证,且能按公示的手续须知提供相关资料的,可根据本人所占房产份额申请购房提取。
02、购买公寓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商业性质的公寓不属于住房公积金保障的范围,不可提取。
03、购买车库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不可以。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是:职工购房、建房和大修理住房。购买车库不属规定使用范围。
04、个人购买法院拍卖的住宅能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
可以。拍卖所得的房屋在办理房产证后,可按照手续须知提供资料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05、购买房改房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
这里有两个概念:
一是按房改优惠政策向单位购买公有住房,这种情况是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的。
另外一种是从个人手中购买房改房,即是将按房改优惠政策买下的房改房再出售,这种行为是二手房买卖行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06、职工购买经适房能否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可以。按手续须知提供资料(在未领取房产证的情况下提供备案的购房合同)申报住房公积金提取。
二、获取产权提取问题
01、非购买方式取得的房产或产权份额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不可以。“赠与、转移、析产、继承”等非购买方式取得的房产份额,一般情况下,按条例的规定,不属可提取范围。
02、婚姻存续期间,办理产权补充变更登记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可以。若夫妻其中一方购买了房屋(只登记一个人名字),婚姻存续期间办理产权补充变更登记(加上另一方名字,确认为夫妻共有财产),补充登记的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取得方式的限制)。
03、非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购房,婚后配偶是否能以该房屋办理提取?
根据《民法典》规定,非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自住住房,如只登记一人姓名,不能确认为夫妻共有财产,应依法认定产权证上确认的所有权人。非购房人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是不符合条件提取公积金。如果夫妻双方自愿认定为共有房产,应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依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后,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台办理提取手续。
三、其他问题
01、是否可两套房屋同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可以。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提取原则上是提取完一套房屋再使用另一套房屋提取,若职工拥有多套房屋,应待第一套房产提取完毕后,再使用第二套房产办理提取。若第一套房产提取额度未满,但职工坚持用第二套房产办理提取,先声明停止第一套房产的提取,才可用第二套房产办理提取。用第二套房屋申报提取,请按照手续须知提供资料。
02、已出售的房屋是否可继续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能。已出售的房屋,就算该房屋未曾提取完额度,都不能再继续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职工应及时申报,以免影响个人信用。
03、已拆除的房产或回迁的房产能否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已拆除的房产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回迁的房产,若无增购部分的,不属购买,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若有增购部分的,可以增购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按手续须知提供资料办理。
04、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外市购买自住住房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规定,在异地(佛山以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如申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是职工在本人或其配偶户口所在地购建住房。
05、职工购房时的钱是向私人借的,是否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二十四条的规定,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按手续须知办理,以购房为由办理提取,不能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为由提取。
06、什么情形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同一人近12个月内多次(三次或以上)变更婚姻关系购房的。
二、非配偶或者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除外)且产权人为三人及以上的。
被迫居家办公
你的工资待遇该如何确定?
疫情期间,被隔离或企业停工停产
打工人的劳动权益该如何保障?
你可能会遇到以下疑问
马上来看看~
01、工作时间外出做核酸,工资怎么算?
劳动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接种疫苗,属于响应政府疫情防控措施要求而参加的社会活动,故参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外出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者接种疫苗期间的工资。
02、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据不参加属地政府要求的全员核酸检测,企业能否以此为由与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下,任何一个公民都有义务、有责任执行政府发布的疫情防控政策。劳动者拒不参与核酸检测的,用人单位可以中止劳动合同的履行。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影响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或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03、企业能否以劳动者被隔离无法提供劳动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医学观察期、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04、因疫情管控,小区被封闭不能上班,工资怎么算?
应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对企业安排未返岗劳动者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2)对企业安排劳动者在受疫情影响期间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的,按相关假的规定支付工资。
(3)劳动者未返岗且不能通过其他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参照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劳动者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由企业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
05、劳动者依法隔离时,工资怎么算?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由医疗机构或政府依法对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实施隔离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
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劳动者,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企业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支付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06、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暂时停工停产的企业,如何支付工资?
企业因受疫情等影响导致暂时性停工停产的,在劳动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最长三十日),应当按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07、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延迟发放工资或者未依法及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经济补偿,应否支持?
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延迟发放工资未超过30天,或者未依法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08、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严重困难,能否单方降低工资?
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可以与劳动者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变更劳动合同,稳定工作岗位,不建议单方降低工资。
如双方未能协商一致,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09、因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不能依法及时与劳动者订立或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应如何处理?
受疫情影响,企业与招用的劳动者不能依法及时订立或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可通过协商合理顺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子劳动合同一经订立,与书面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劳动者被采取隔离等措施期满后要求返岗工作,用人单位能否拒绝?
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后,疑似病人在确诊未患新冠肺炎后,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者和其他因疫情防控需要集中或者居家隔离的劳动者,在医学观察期满后要求返岗,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应拒绝。
用人单位拒绝劳动者返岗且不支付工资超过合理期限,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11、劳动者以担心感染新冠肺炎为由拒绝到低风险地区工作,企业应当如何处理?
在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因工作需要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到低风险地区工作、出差,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的,用人单位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约定或者规章制度处理。
12、疫情防控期间共享用工的劳动关系,应如何认定?
疫情防控期间,员工富余单位将劳动者借出至缺工单位共享用工的,不改变借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但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
13、劳动者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出现拖欠克扣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可通过12345热线或网上举报投诉平台(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gdhrss.gov.cn/gdggfw/service/list.shtml?ctype=11205)等渠道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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