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桥中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服务询价邀请函
根据有关规定,现拟通过比选方式进行公开询价,谨邀相关单位积极参加,有关要求如下:
一、采购内容
桥中街道职工饭堂经营和管理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能力;
(3)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分公司投保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提供经营和管理的服务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证我街职工饭堂提供食品食材的质量安全标准,保障饭堂食品食材的质量安全管理,有相关政府单位管理经验;
(三)报价人具有相关食品供应商资质,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四)报价人提供参与过政府职能单位、相关街道的采购合同或相关供货材料单、票据,不少于三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实施时间
具体实施期限以双方另行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报价资料: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2月14 日开始至2023年2月16日截止。(正常工作日时间收件)
(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桥中街道办事处(广州市荔湾区桥中南红楼路38号)
(三)投标文件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书副本、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根据附件提供的承诺书、项目清单报价(含税),并注明结算方式、供货时限、产品质量保障措施、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售后服务等内容;
(3)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4)以上资料应装在一个文件袋,封口处必须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五、确定中标原则
(一)街道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材料质量、报价、服务响应时间和服务质量来综合衡量评价;
(二)对符合投标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前2名,各进行试餐一星期(5个工作日),由桥中街道组织评价人员进行评分。
(三)经街道组织综合评分后再确定中标单位。
(四)确定中标单位后,双方将另行签订服务合同。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道办事处三楼(荔湾区桥中南红楼路38号)。
2.联系人:吴小姐,电话:020-81764548(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
特此公告。
附件:1.承诺书
2. 桥中街道设职工食堂配餐服务方案报价单
3. 广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书
询价邀请函附件2桥中街道办事处职工饭堂配餐服务方案报价单.xls
询价邀请函附件3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合同.doc
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13日

穗财综〔2022〕36号
各区财政局、民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各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各派出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税函〔2021〕1号)要求,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和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联合确认,现将获得2023~2025年度广州市市、区两级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获得2023~2025年度广州市市、区两级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doc
广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3年1月5日
请点击下载:关于获得2023-2025年度广州市市、区两级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组织名单的公告 穗财综〔2022〕36号.pdf
新年伊始,广州市商务局精心谋划“电商名企进各区”系列主题活动,结合各区优势产业特色,资源禀赋,推动各类型电商平台企业、品牌企业、产业园区等与各区进行深度对接,以扎实举措助力我市电商行业高质量发展。
2月10日,广州日报记者获悉,日前广州市商务局联动天河区人民政府主办电商名企进天河之新消费专场座谈会,作为首场“电商名企进各区”系列主题活动,选择了广州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核心承载区、坐拥华南第一商圈的天河区。本次活动围绕“讲需求、提建议、深交流、谋发展”的主题,为政企深入交流沟通搭建直接高效的平台。
活动现场,来自全国各地的近20家企业齐聚天河,从业务合作、配套政策、人才建设等方面纷纷提出相关诉求,并在助力制造业企业走出去、打造广州商业IP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通过面对面交流,部分企业在现场即实现合作对接意向,与会企业普遍反映获得感十足。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