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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区级交叉巡察第14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2-14     人气:258     来源: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概述:......

  根据市委、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3月9日至2022年5月13日,广州市区级交叉巡察第14组对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巡察。6月23日,广州市区级交叉巡察第14组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经认真对照梳理,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细分为三大类十个方面四十个具体问题,共制定整改措施125条。截至12月31日,已完成整改问题39个,正在整改1个。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建立和健全制度29项,挽回损失293837.32元,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给予降低岗位等级1名,诫勉1名,提醒谈话10名,书面检讨3名。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向社会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区工作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纪律、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使命意识、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区委巡察有关要求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进整改。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抓好自身和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针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三大类十个方面四十个具体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形成整改工作方案。

  (三)切实抓好落实,确保整改成效。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盯紧关键重点,强化督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情况实行“一周一报”制度,及时向局领导工作小组汇报整改进展情况,研究推进工作整改。各相关科室、下属单位指定专人每周向局巡察整改办报送进展情况。局巡察整改办汇总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向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汇报情况。局巡察整改办通过抽查督导方式,不定期检查各相关科室、下属单位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改不力、推诿拖延、不作为、慢作为等情况,由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问责。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与成效

  我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实行对账销号式整改,逐条逐项整改。通过半年的集中整改,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细落地。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巡察组反馈的三大类十个方面四十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9个,占97.5%,正在整改1个,占2.5%。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的问题

  1.学习贯彻上级指示精神不深不透。

  (1)没有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4月在陕西考察时强调的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讲话精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专题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4月在陕西考察时强调的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讲话精神和重要论述。二是严格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确保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涉及人社领域的最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三是先后制定了《区人社局党组2022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共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试行)》,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人员等事项,切实抓好本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落实。

  (2)未认真落实区政府2020年关于做好“六稳六保”、实施援企减负扶持政策,作为牵头单位,未跟进企业社保费进行免征或减半征收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积极对接区税务部门,2022年1-12月,增城区社会保险费降率减费额2.29亿元,享受降率政策户数44,700户,均按政策要求得到落实。二是充分发挥人社牵头作用,着力抓好“六稳六保”和援企减负扶持政策落实。截至2023年1月6日,“免申即享”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资金5578.03万元,惠及企业约30153家;主动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13889.71万元,惠及企业35361家。三是做好常态化援企减负工作。我局共派出13个小组对全区81家重点工业企业开展走访调研活动,送政策、送资金、送服务。利用“增城就业”、“增城招聘易”、区融媒体中心公众号、增城就业公众号、增城日报人社专版等媒体平台,采取“线上+线下”模式,双管齐下,广泛宣传补贴政策、社保政策和经办指引,制定印发《社会保险惠企纾困政策》《援企稳岗政策清单和工作指引》,加大对惠企利民的人社政策阐释力度,进一步把“六稳六保”政策送到位、落实到位。

  (3)2021年初,国家、省、市上级人社部门召开的年度工作部署会议,区人社局党组仅将会议精神上报区政府,既没有召开会议进行研究,也没有结合本区实际制定落实上级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专题传达学习了2021年初全国、省、市上级人社部门召开的年度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并对2021年国家、省、市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回头看”,2021年确定的年度工作基本完成,2021年6月就业工作获市政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督查激励。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印发《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规则》,对上级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重要工作的请示报告等全面进行了规范,推进全局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2.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

  (4)引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偏离政策导向。引进方式与政策要求有偏差,2019年至2021年,委托红海人力资源公司引进贵州省建档立卡304名贫困劳动力到本市就业,使用财政补贴206.25万元,实际在广州市就业的仅有51人,剩余253人派遣到贵州就业,占比83.22%。劳务关系不清晰,304名贫困劳动力与红海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其缴纳社保,但由实际劳动公司发放工资,缴纳社保公司与发放工资公司不一致,且两者无书面协议。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督促红海人力资源公司与实际用工企业补签委托发放工资协议,9家用工单位已全部签订委托发放工资协议。二是制定印发《2022年东西部劳务协作工作方案》,成立贵州省东西部劳务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做好职责分工安排,2022东西部劳务协作工作超时序完成。三是扎实开展扶贫就业工作。今年以来,我区为对口帮扶山区脱贫人口推送就业岗位数8187个,开展14场招聘会,共吸引87家次企业入场,提供就业岗位2149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为2180人(完成率148.3%),脱贫人口转移就业人数为183人(完成率108%)。开展就业培训共38场次,其中开展“南粤家政”“粤菜师傅”技能培训23场共培训1060人次。

  (5)落实“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整改工作有差距。在涉及本单位牵头的“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强化干部队伍人才建设”整改工作中,宣传引导精准发力不够,上下联动、协调欠缺,整改工作未能按时序推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坚持边巡边改,组织召开革命传统教育进校园活动动员部署会,以“五四”青年节和建团百年为主题在辖区内6所技工院校相继开展系列红色教育活动,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相继开展系列主题活动,不断加大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宣传力度。二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今年以来,陆续开展了抗疫一线表现优秀的人才进入编制队伍招聘工作、2022年广东省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和2022年广州市增城区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优才计划”招聘工作,积极推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不断充实我区干部队伍。三是加强与区直有关单位、各镇(街)沟通协调,合力开展人事人才招聘、职称技能培训申报评定等政策宣传工作。今年以来,共进行20批次送政策到企业服务,审批包括建筑工程、生态环境工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等各行业各领域职称认定共计2107人。四是做好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共引进城市规划、园林、环境设计等专业本科以上人才20人,安排使用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指标466个。制定印发了《增城区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建设工作方案》,积极推动实施区级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建设,选定朱村街道办事处为实际建设和运营单位,持续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6)对扫黑除恶工作不够重视。作为扫黑除恶成员单位,局各部门之间没有形成工作合力,欠薪逃匿两法衔接成效不显著,出现线索摸排不深,排查力度不够等问题,全局在2019年上报4条线索,2020年、2021年连续2年的线索上报数量均为0。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部门协调,重新明确局扫黑除恶工作的牵头单位为局办公室,其他科室、下属各单位依职责开展相关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强化两法衔接,对涉嫌违法欠薪及讨薪行为和影响社会稳定案件,及时协商公安部门提前介入或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加强与区社会风险研控指挥中心共享信息,2022年全年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7宗385人。三是加强线索排查,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扫黑除恶线索“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经对发生的劳资纠纷案件进行逐一甄别,目前暂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四是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机制,修订《增城区人社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制定扫黑除恶知识应知应会小册子,组织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增强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觉悟和行动自觉。

  (7)贯彻落实党的统战工作存在不足。区人社局2019年以来,没有结合本部门实际将统战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没有统战工作计划和总结,没把统战理论、方针政策纳入对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活动中。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强化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专题学习统战方面政策法规、研究推进统战工作。二是将统战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印发《增城区人社局2022年工作要点》《区人社局2022年度统战工作计划》和《区人社局2022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统战工作的年度任务。三是加强统战工作的学习教育。今年以来,局党组先后2次学习研究统战工作。

  3.对上轮巡察存在的一些问题重视不够,整改不彻底。

  (8)没有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人社局党组对区委巡察组2018年巡察反馈的问题,没有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直到今年3月被区委巡察办下发督办通知后才补开会议。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召开2018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针对本次巡察反馈问题,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学习,切实增强巡视巡察工作整改的责任感。

  (9)社保养老金等追回不彻底。上轮巡察发现,共503名退休职工死亡后仍继续发放社保养老金499.73万元,至今年5月10日,尚有151名共计133.65万元未追回,占总额26.74%;除上轮巡察发现的问题外,截至2022年5月11日,仍有职工养老保险1人8.1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人共7.64万元、失业保险14人共3.01万元未追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针对503名城乡居民死亡后仍继续发放社保养老金案件,目前已追收回多发社保基金4154751.38元,涉及404人,资金追回率83.1%,对未追回的对象已通过行政非诉、向上级申请封存等方式完成整改。二是针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人多发错发问题,已向5人送达《社会保险基金追回决定书》和《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并委托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正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三是针对职工养老保险1人多领问题,该人员为涉刑人员,目前已收回16867.69元,并移交法院立案处理。四是针对职工失业保险案14人多发问题,目前已收回25726.68元,涉及12人。五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广州市增城区社会保险内部控制管理工作规范》,加快稽核和追缴,确保依法完成追回任务。

  (10)混编混岗问题改完又犯。上轮巡察发现12名干部混编混岗情况整改后,类似问题仍重复出现,本轮巡察又发现8名干部任职与实际岗位不一致,有6名干部存在混编现象。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一是8名混岗干部已全部按编制归编归位。二是针对混编的6名干部,已分流2名到事业单位,其余4名根据后续编制空缺和工作需要逐步解决。三是对在编干部和聘员编配情况进行了清理,对混岗混编的问题分期分批全面整改,共归编归位在编人员10名,聘员34名。四是严肃人员纪律,编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人用人政策文件学习资料汇编》,加强干部职工“编制就是法规”的意识。

  (11)建筑领域劳资纠纷依然高发,立案数量低。2016年至2018年全区建筑工地劳资纠纷420宗,2019年至2021年为3084宗。区人社局没有对各镇(街)属地化解的劳资纠纷进行全面审查,劳资纠纷预防化解处置机制不够完善,2019年至2021年的实际立案数量仅为169宗,没有真正对涉案企业进行有效监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大劳资纠纷违法行为立案力度。2022年全年立案审查185件,发出限期改正指令书136份,作出行政处罚51宗,其中对未落实保证金制度施工企业处罚6宗,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信用广州平台公示或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7宗9人。二是探索从源头预防化解劳资纠纷机制。在朱村街、中新镇、石滩镇开展在建工程项目根治欠薪改革试点,形成了《增城区在建工程项目落实根治欠薪制度和工地管理工作规范》《增城区关于建立工程建设领域违法企业与不良班组通报机制的方案》等制度成果。8月31日,区政府召开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会,全面推广上述经验。11月2日,省治欠办转发推广我区经验。三是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整顿专项行动。重点对全区共332个在建项目落实根治欠薪制度情况开展拉网式的联合检查,将各项根治欠薪制度落实落地,深化源头治理。四是加强劳资纠纷常态化监管。充分利用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的预警功能,实现欠薪预警数字化转型,实时监控建筑工地情况,及时发现并化解劳资矛盾。

  (二)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履职尽责、规范化管理有差距

  4.形式主义依然存在。

  (12)工作作风不严不实。“三述”报告雷同、党建工作存在抄袭现象,如2019年、2021年的“三述”报告有4名同志内容雷同,党建工作总结和计划存在抄袭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对责任人廖某、熊某、宋某、王某、朱某、潘某等6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处理。二是广泛开展“四治行动”,努力建设纪律严明、服务热情、讲求效率的干部队伍。三是印发《区人社局开展提醒谈话工作实施方案》、《区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全局作风建设。四是今后在每年总结时,进行相关提醒,杜绝抄袭现象发生;在收齐总结后进行检查,对再犯同样错误的人员启动提醒谈话;对屡犯不改者,启动问责程序。

  (13)仲裁院档案管理混乱。2019年至今已结案案件的档案没有及时归档,且分散堆放在办公室、立案庭、阁楼等处。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对2019年至2021年所有仲裁案件的档案进行整理、录入、排序,共3922卷,目前已全部完成。二是加强业务学习,编印《档案管理学习手册》供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不断提高档案工作业务水平。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印发《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业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仲裁业务档案管理。

  (14)部门之间推诿扯皮。如局人才办八级职员袁某2021年1月从区“攻坚办”返回局办公室报到后,因科室之间对其人事关系归属相互推诿,均没有给其安排具体工作。袁某在2021年1月至2022年1月以养病为由一直没有参加局里的工作,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有关袁某的问题主动作为不够,且在其患上重度抑郁症后,缺乏人文关怀,没有及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对袁某进行慰问,加强日常人文关怀,与其谈心谈话,给予组织关怀;二是对袁某旷工问题进行了初步调查,形成初步调查报告,决定给予袁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由管理八级降至管理九级,将其未到岗期间所领取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退缴回财政国库,同时对负有管理责任的蓝某和黄某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处理;三是加强我局日常工作纪律的检查监督,转变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局机关纪委对各科室部门进行不定期不打招呼暗访检查。四是印发《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规则》,进一步厘清了机关各部门、下属各单位和领导的职责,确保工作事事有人理、件件有人干。

  5.履职尽责不力,为民服务意识树得不够牢。

  (15)工伤认定工作不够严谨。2019年至2021年,有4宗案件出现因法律适用错误、违反程序、违反证据规则或者调查取证工作不细致等问题,导致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被人民法院或复议机关依法撤销。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组织工伤工作人员对适用法律错误、调查取证不细不到位的4宗案件进行回头看,总结存在的问题。二是加强与行政复议和诉讼部门沟通对接,详细做好应诉工作。三是加强政策法规学习,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工伤保险条例》,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16)仲裁案件审理质效不够高。超审限问题突出,2019年、2020年、2021年超审限案件占结案数比例分别为21.78%、59.27%、28.88%;工资计算裁审不一致,2019年至2021年裁审结果不一致案件58件,因工资计算问题被法院改判22件,占比37.9%;个别职工工作年限计算不精准,影响离职职工的经济补偿。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坚持调解优先工作思路。仲裁案件基本实现“能调尽调、一案四调”,截至12月共有1876件案件通过调解方式结案,占结案总数55.39%。二是持续缩短案件排期时间,开启周末无休开庭,全面加大案件排庭量,逐渐减少因排期过长导致案件超审限,目前案件排期时间已压缩至28天(公告案件除外)。三是全力压减超审限案件,每周督促结案,加大案件审核力度,超审限案件已实现动态清零。四是组织开展仲裁案件回头看,针对22件因工资计算问题被改判案件,分析具体原因,进一步统一裁决标准,加强案件审理质量。五是加强仲裁办案队伍建设,新聘用兼职仲裁员8名参与庭审活动,并组织38名专兼职仲裁员参加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年度注册培训(第一期),有效提升办案效率。六是制定《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审理仲裁案件工作规范》,以制度形式规范仲裁行为,提升仲裁审理质效。七是增加仲裁办案场地,推进增城区南部(新塘)仲裁庭建设,落实场地建设及制度上墙工作,增加仲裁庭审场所,为缩短案件排期提供场地保障。

  (17)宗旨意识淡薄。一些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问题依然存在,如劳监大队工作人员刘润庆2019年3月在面对办事群众时爱搭不理只顾自己玩手机;兼职仲裁员张某在庭审时对当事人态度差、行为举止不规范;人才办聘员朱某多次因服务态度问题被群众投诉,在2022年5月作为“庸懒散慢”反面典型被通报批评。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对朱某、刘某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其作书面检查;二是制定印发《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明服务公约》《文明服务标语》《文明用语》《文明服务制度》等文件,加强窗口服务培训,进一步提高窗口服务质量。三是对朱某、刘某作岗位调整;对兼职仲裁员张某解除聘用关系。四是加强暗访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坚持抓早抓小,将问题扼杀在源头。

  6.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财务管理较为混乱。

  (18)违反公务出差管理规定。乘坐飞机无主要领导审批,2019年1月,侯某等3名干部出差武汉乘坐飞机,无主要领导审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制定印发《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办法》,细化完善制度,科学有据办事。二是组织财务室全体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学习差旅费相关的定义、原则,明确报销的要求和标准。三是对违规乘飞机出差事项向区纪委监委作出情况说明,积极协调相关责任同志按财务管理办法补充完善审批手续。四是对财务工作责任人陈某,当事人侯某进行提醒谈话处理。五是根据本部门职责权限及岗位设置等实际情况,更新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部门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表、个人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表,筑牢反腐防线。

  (19)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不按用途支出专项经费,抽查区人社局2021年专项工作经费时发现,有7笔用于购买局机关茶叶、快递费和消防器材等共2.06万元,在印刷费、聘请法律顾问、处理劳资纠纷等专项经费内支出,不在项目预算用途范围内。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制定印发《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专题培训,确保提升意识、规范行为,真正做到专款专用、预算合理,开支合规。二是严格执行国家预算法、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区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及增城区部门预算管理办法,按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做到无预算不列支、有预算不超支。三是对财务工作责任人陈某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20)不按规定计提工会经费。2019年至2021年,区人社局及下属单位按公务员每人每年3000元、事业编人员每人每年2600元从行政经费计提工会经费单位部分,未按规定的工资总额2%计提工会经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专题学习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法规意识。二是2022年工会经费已按2%标准计提到位,今后将长期坚持。

  (21)报销原始凭证不齐。2019年3月,区人社局报销工作人员外出住宿费2.46万元,无住宿明细。公务用车费用报销不规范,截至目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销公务用车费用时,均未附上公务车信息系统清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已补充完善各类报账应附的清单、明细等材料。二是严格按财务制度规定,加强对报销原始凭据和附件资料的审核。三是对各类报账应附的清单、明细等进行规范,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做到清晰规范。四是汇编《应知应会小册子(财务版)》,开展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学习培训,规范办事行为。

  (22)预算执行率低。区人社局及其下属单位2021年预算执行中,有15项专项经费使用比例低于30%,编制的年初预算比实际使用多出1671.29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对我局财政资金整体运行情况进行说明,并对预算执行率低于30%的项目科室进行警示通报。二是加强预算执行,制定季度支出计划,严格按计划序时完成预算的执行工作。三是严格执行国家预算法、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区级预算管理改革意见,以及增城区部门预算管理办法,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原则,合理科学编制预算。

  7.内部制度不完善、不健全,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23)公章管理混乱。区人社局党组一直没有制定公章使用管理规定,废止的公章没有及时上交或集中进行销毁,至今局里仍然保留25枚废止公章,其中包括增城县、市、区三个时期的废旧公章,存在较大风险。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落实管理责任。由局办公室进行统一管理公章,实行专人专管、专柜专放,健全管理台账。二是主动对接工作。主动与市公安局增城分局治安大队进行沟通协调,形成处理废止公章的初步意见,做好造册登记。三是健全管理制度,印发实施《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章使用和管理办法》,配套制定了印章清理规范和处理清单、印章登记卡、印章刻制申请表和印章收缴封存(销毁)审批表,对公章实现分类处理。已停用并封存印章12枚,销毁72枚。

  (24)采购程序不规范。供应商拟定环节存在风险,未按局制定的采购管理办法执行。如2021年6月采购劳监大队服装19.15万元、2021年10月采购法律咨询项目28万元,仅有财务与经办2人便拟定供应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制定印发《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办法》,明确规范采购程序。二是成立局采购小组,统筹局采购工作,指定专人负责采购工作,强化业务指导。三是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完善区人社局系统2022年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数据,排查出存在中风险级别68项和高风险级别1项。

  (25)内部审计机制不健全。截至目前,区人社局及下属单位仍未制定内部审计制度,也未有相关机构承担内审职责。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明确局审批管理科负责内审部门职能。二是成立人社局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试行)》,安排专门预算,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经费项目进行抽查。三是局党组专题听取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内部审计工作整改报告,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制。

  (三)固本强基有偏差,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弱项

  8.基层党建制度落实不力,组织建设有待加强。

  (26)党支部设置不科学。就业中心、社保中心两个副处级单位,党员人数都在20人以上,却跨多个部门设置党支部,不便于党员日常沟通交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制定印发局机关党支部设置优化方案,完成对就业中心和社保中心党支部的调整。上述两个党支部均由内设部门党员组成,今后将对支部按照就近原则科学设置,方便党员教育管理。

  (27)党支部成立把关不严,全优联合党支部在2020年6月成立时,仅有2名正式党员,不符合组建党支部条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专题研究全优联合党支部成立事项,作出支部成立的批复自始无效的处置。二是对原全优联合党支部书记罗志平同志进行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责令其进行书面检讨。

  (28)党支部没有按期进行换届选举。2019年局党组共有8个党支部,有6个党支部没有按期换届,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党支部超期5个多月才进行支部换届。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制定印发《党的知识学习培训资料》《党建制度汇编》供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进行学习,提高党务工作知识储备。二是举办基层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党务工作者工作能力。

  (29)党费收缴不规范,2020年以来,党费收缴不是按月而按季度收缴。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规范党费收缴流程,落实按月收取党员党费,严格遵守党内各项规章制度。二是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再次学习党费收缴有关规定,掌握标准、严肃纪律,确保及时足额上缴党费。三是进一步加强党费管理工作,严格按标准收缴党费,并指定专人负责,强化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局系统的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0)基层党支部记录存在缺失。劳监大队支部2021年6月接收预备党员没有会议记录;机关第二支部2020年度党支部记录本,缺少2020年下半年的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在巡察期间已对巡察组及时提交接收预备党员会议记录和情况说明。二是开展落实党内组织生活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情况。三是结合每季度的党建工作检查,加强对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资料的检查把关,发现问题立即纠正,确保检查的实效。

  (31)党员转正严重超期,全优联合党支部郑建禹2016年11月入党,至今其身份仍是预备党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经过调查核实,机关党委审批同意郑建禹转为中共正式党员。二是压实各党支部主体责任,完善党员转正工作,加强跟踪、督促,切实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32)党员管理不到位。流动人才党支部18名党员失联,党员长期没有缴纳党费,党支部也未弄清这些党员具体去向。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同意对与党组织失联且停止党籍超过2年的姚伟强等18名党员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处理。二是督促流动人才联合党支部建立流动党员台账,不断加强对流动党员的动态跟踪管理。

  9.人事管理、选人用人不够规范。

  (33)干部选拔程序不严谨。干部选任意向人选以党组会议纪要形式公开。2021年4月22日、4月29日、5月24日,局党组会议先后研究3批科级干部选拔事项。在未经推荐考察情况下,把18名科级干部意向人选以会议纪要形式公开,影响干部选拔的公平公正。2020年6月、7月,局先后因组织中层干部竞岗方案考虑不周、干部推荐环节由推荐人自行填写推荐名单等问题,两次被区委组织部叫停整改,分管领导被区委组织部约谈。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按规定撤回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及的会议纪要,删除有关表述。二是选派人事干部到区委组织部跟班学习,印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人用人政策文件学习资料汇编》,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文书模板和工作规范。

  (34)干部考察谈话走过场。2021年5月对3名拟提拔正科级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谈话,34份考察谈话记录中有16份谈话是一两句话带过,且对三人的评价一致;2021年8月对4名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进行考察谈话,26份考察谈话记录中有15份谈话过于简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重新完善涉及考察笔录简单的记录工作,确保在考察谈话环节的谈话质量。二是加强对考察谈话材料的质量管理,开展定期检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三是举办区人社局选人用人干部业务工作学习培训班(人事干部业务培训),对人事干部及考察组进行专题培训。

  10.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有差距。

  (35)廉政责任落实不力。2020年,区人社局党组未能落实上级要求制定“两个责任”清单和“一把手”权力责任清单及班子成员责任清单,班子成员分工未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予以明确。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制定完善2021年以来局党组“两个责任”清单和“一把手”权力责任清单及班子成员责任清单,明确班子成员分工。二是按要求在“广州市增城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评估系统”内完成情况填报。三是在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中,明确了一名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36)廉政风险防控不实,局机关纪委2018年至今未能进行廉政风险排查工作,且未制定廉政风险实施方案,重要岗位人员职责压得不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根据职责权限及岗位设置等情况进行廉政风险排查,更新完善了区人社局系统2022年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数据。二是制定印发《2022年度增城区人社局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压实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廉政风险防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遏制腐败。

  (37)执纪问责不严。时任区人社局办公室主任冯某,先后于2013年至2019年对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不善,2013年至2018年5月,在开展干部职务职级过渡工作疏忽、失职等情况,但局机关纪委仅对其作出书面检查及通报批评。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依据《广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工作意见》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给予冯某诫勉处理,同时作出组织调整。二是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及时向区纪委监委派驻组请示汇报,严把问题线索处置质量关。

  (38)“以案促治”上有欠缺,局党组对系统内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没有及时开展专题警示教育,2019年至2022年人社系统共有9宗案件受到纪委问责处分,均未利用好身边人身边事在全系统开展针对性的警示教育。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持续加强纪律教育,梳理近年人社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印发《增城区人社局近年来典型违纪违法问题案例》汇编。邀请区委党校钟雪颜同志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争做合格党员干部》为主题的警示教育专题讲座,深化以案促改,推动以案促治。二是持续落实监督责任,局机关将加强日常监督,定期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成果。

  (39)谈话工作不经常。局党组平时未能针对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存在问题开展谈心谈话,对一些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掌握不准确,干部职工存在的一些情绪得不到疏导和解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制定印发《区人社局开展提醒谈话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日常谈心谈话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二是局机关纪委切实担起监督责任,及时提醒领导班子、各科室负责人做好日常的谈话工作并做好谈话的资料收集归档,全年累计谈话103人次。

  (40)提醒谈话工作不到位。2019年以来,局承办12345政府服务热线涉及服务态度和行政效能工作方面的投诉共136宗,均未开展提醒谈话工作。另外,提醒谈话形式运用不当,2019年至2022年期间一直使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问责时采用的“谈话提醒”开展“提醒谈话”,且谈话内容没有针对性。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巡察以来,局机关纪委积极核实136宗12345政府服务热线投诉案件情况,并完成对136宗投诉案件涉及的责任人员提醒谈话工作,累计提醒谈话30人次,切实发挥谈话提醒作用,把好监督第一道关口。二是制定《区人社局开展提醒谈话工作实施方案》《增城区人社局信访投诉预警制度》,通过信息共享,制度衔接,进一步抓早抓小,完善谈话提醒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持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

  集中整改期内,绝大部分问题已经完成,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通过巡察整改,全局党员干部职工都深刻感受到巡察是对我局工作的一次全面深入的政治体检,我们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保持整改劲头不松,动真碰硬抓好问题整改。把巡察整改工作当作目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狠抓落实,突出问题导向,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完成的事项,对账销号并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台账,为下一步开展“回头看”做好准备,杜绝一巡了之;对市区级交叉巡察第14组提供的线索,积极配合区纪委监委查清查实;需长期坚持的事项,拿出“长久立”的措施,严格贯彻落实,确保整改工作不偏不倚。

  (二)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持“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党组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恪尽管党治党之责;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带动各党支部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壁垒作用,带领各党员干部做全面从严治党的忠诚践行者。

  (三)全面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整改工作常态长效。针对巡察反馈中指出的弱项短板,统筹抓好“当下改”与“长久立”,举一反三,建立健全相应规章制度,一并解决“雷同”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着眼防范和解决突出问题,铲除滋生问题的土壤,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切实将巡察整改工作与我局工作结合起来,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相互促进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四)突出巡察整改成效,推进人社工作打开新局。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水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以发展的实际成效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着力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中共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3年 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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