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档案馆:聚焦为民服务,全面提升档案利用服务效能
2022年度,区档案馆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要“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批示精神,不断拓宽档案利用渠道,优化档案服务模式,致力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查档用档需求和档案文化需求。
一是以数字技术赋能档案公共服务,积极加入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推动实现信息共享和“一网通办”。二是持续优化民生档案异地跨馆利用服务,在和南沙区、越秀区、从化区、佛山禅城区等档案馆共建婚姻档案跨馆利用机制的基础上,又和海珠区档案馆签订了婚姻档案跨馆利用协议。三是依法加大档案开放和利用力度,进一步完善档案利用服务制度,优化简化档案查阅利用程序。四是充分挖掘馆藏档案资源,提高档案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能力,为荔湾区编写党史、区情区史、街志等工作提供大量档案资料。
2022年度,区档案馆共接待社会公众档案利用和咨询3230人次,利用档案资料3342卷/件,照片85张,图书95册,复印10240页,档案公共服务满意度 100%。其中利用婚姻档案、公证档案、宅基地档案等民生档案约占全年档案利用的80%,为群众办理房产过户、社保、退休、公证、诉讼、财产继承、独生子女奖励等诸多切身利益的事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023-02-14 14:26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为响应省、市高质量发展号召,用心用情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2023年2月8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主动靠前服务,对辖区内2022年新增的3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指导帮扶工作。
一是政策宣贯,标准解读。为企业现场解读《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的通知》《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等有关政策文件与技术标准,明确有毒有害物质管理要点,强化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意识,帮助企业梳理隐患排查与自行监测等工作程序及相关要求。
二是现场指导,查漏补缺。认真听取企业关于前期开展的厂区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进展情况介绍,并根据企业隐患排查初步结果,实地查看企业生产车间、治理设施、危废储存点等场所,指导企业完善生产车间废水收集、地下设施防渗与危废储存点规范化建设等工作。
三是座谈交流,答疑解惑。开展座谈交流,了解企业在开展隐患排查与自行监测工作中遇到的疑问与困难,针对企业提出的隐患排查报告审查与自行监测点位布设等问题,逐条逐项为企业释疑,提升企业土壤污染防治能力。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为新增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送政策、送标准”,跟进、指导相关企业高质量落实好自身污染防治工作,保障番禺土壤环境安全。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工程《树木保护专章》编制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工程《树木保护专章》编制
2.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3.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由市财政资金列支安排。
二、询比服务范围
1.服务范围:树木保护专章编制。
2.最高报价限价:317520.00元。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1.服务范围: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工程《树木保护专章》编制。
2.服务期: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方案的评审,并协助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直到取得项目施工图审查意见。
(1)树木保护专章编制:中选人应在委托书发出后 60 个日历天内完成该专章成果。
(2)树木保护专章修改:在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树木保护专章修改。
期限结束后,若发现树木保护专章仍需修改、调整,中选单位应继续提供有关服务。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及本单位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免缴社保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317520.00元。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5%。
本项目中选价为暂定价,结算时参考相关广州市现行计价文件并结合中选下浮率按实计算,最终结算金额以询比人或相关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具体的资金支付方式与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为准。
六、中选通知书的交付
本次询比项目的中选委托书由询比代理服务机构通知中选单位领取。
七、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17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2月14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2月17日。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3年2月17日14:30—15:00 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1305室开标室,逾期恕不受理。
九、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收费标准下浮4%计取后收费。由中选单位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十、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3天。
十一、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二、本项目中选单位与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文本优先采用有关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
十三、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
联系人: 张雄华
联系电话: 13926139961
询比代理单位: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先生
联系电话: 020-37209484-809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
2023年2月14日
附件: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工程《树木保护专章》编制询比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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