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业展览馆举行乡村旅游推介会
为彰显都市乡村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美学价值,加快推动上海乡村振兴示范村“走出去”,实现“农村美、农民富”的发展目标,3月3日,上海市乡村振兴示范村成果展同期活动——乡村旅游推介会在上海农业展览馆举行。
近年来,上海以推进美丽家园、绿色田园、幸福乐园“三园”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快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截至目前,已建成9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活动现场,来自浦东新区连民村、海沈村,金山区待泾村和崇明区丰乐村等四个乡村振兴示范村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宣讲推介。他们通过短片和现场演示等形式,声情并茂地介绍了各个村庄的自然禀赋和产业发展现状,为现场观众生动展示了新时代的乡村振兴示范村。据了解,自2019年起,上海已经陆续评定了一批沪郊星级民宿、星级园区,上海市农业农村委也在此基础上,围绕当地村庄自然、人文资源设计出一系列特色旅游线路进行展示推介。上海市农业农村委产业发展处工作人员表示,每年,上海市农业农村委都会联合上海市文旅局、上海市妇联等单位,举办一系列上海乡村推荐活动,对社会公布和推介上海乡村旅游资源。这些推介活动,不但为市民朋友提供了休闲娱乐的好去处,也助力提升上海市休闲农业的品牌影响力,更为乡村农旅产业后续发展提供了强劲的动力。
2023-03-10 16:23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日前印发《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增城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把减排与管控相结合,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推动绿美增城建设,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增城在高质量发展之路上行稳致远。
《措施》包括强化生态环境规划引领、推进绿美增城建设、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强化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要素保障、开展环境保护专业培训、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强化入企帮扶、加强社会环评技术单位管理8大方面、18条具体措施,并明确了具体分工,确保责任到科室、责任到人。
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强化生态环境规划引领。《措施》提出,要制定《增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部门分工方案,督促规划目标任务落地落实。主要做好加强园区规划环评监督和指导,突出规划环评源头预防作用,有效推动产业园区依法规范开展规划环评工作;积极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声功能区、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分和优化调整工作;配合抓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及整治、提升“散乱污”工业企业、腾退淘汰落实产业产能等工作。
坚持突出绿美增城引领,把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助推增城高质量发展相结合。《措施》提出,要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护战,科学应对污染天气,深化挥发性有机物和固定源污染治理,强化移动源污染排放控制,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加强扬尘源污染执法检查;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护战,建立完善地表水监测机制,持续深化东江北干流流域共管共治,督促补齐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管理短板;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护战,建立健全增城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要求与评审工作机制,提升土壤风险管控水平,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实现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措施》还针对服务企业发展制定了一系列具体举措。一方面是创新服务机制,持续优化审批服务。对全区重大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提供环评技术评估“保姆式、管家式”服务,实行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全面实施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压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时间,提速50%;将10大类30小类行业纳入豁免环评手续办理,17大类44小类行业纳入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推动企业驶入绿色发展“快车道”。另一方面,主动梳理全区现有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状况,科学制定大气主要污染物削减方案,通过优化增量、削减存量,为重大项目建设总量指标保障来源;开展环境保护专业培训,预防环境违法行为,助推企业健康发展;强化入企帮扶,坚持在信息化建设上下功夫、在重解难题上寻方法、在提升效率上促发展, 扎实开展“贴心服务企业”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加强社会环评技术单位管理,构建良好服务氛围。
此外,《措施》还明确通过优化监管执法方式、完善监管执法正面清单、严肃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处罚决定过罚相当、公平合理,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以高质量执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
一、 物业基本情况
序 号 | 出租房屋地址 | 用 途 | 面 积(㎡) | 公招底价 (元/月) |
01 | 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66号、68号、70号 | 办公 | 161.59 | 22015 |
办公 | 17.7 | |||
办公 | 82.79 |
二、 招租条件
1、 租赁期限1-5年。(如租期超过1年,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2%-8%)
2、 招租方式:公开招租、择优选择。
3、 招租对象: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社会信誉好,无不良经营史的企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及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4、 依法依规、公平竞争;意向承租(承包)金额不低于公招底价;同等租金原租户优先。
5、 签订《承租意向书》当天,承租意向方需向出租方缴纳三个月租金作为保证金。
6、 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需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
7、 不能利用物业从事扰民以及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业。
三、 招租要求
1、 本物业招租张贴期为挂网之日起5天,有意者可于这段时间内(不包括节假日)报名。
2、 个人报名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参与承租时企业则需提供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核对;如委托承租,需同时提供由法人代表签字的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3、 报名地址:昌华大街5号首层,联系方式:81706735 陈小姐
4、 联系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不包括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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