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图书馆建筑物结构及建筑幕墙安全性鉴定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顺德图书馆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筑物结构及建筑幕墙安全性鉴定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碧水路。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碧水路,为一幢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基础型式为预应力管桩基础,主体以钢筋混凝土墙、柱、梁、板、共同承重,现作综合图书馆使用。本次鉴定区域为整栋,鉴定建筑面积约28265㎡。另外立面围护结构为半隐框玻璃幕墙面积约7900㎡、石材幕墙面积约4000㎡、铝板幕墙面积约3700㎡、采光顶面面积约2100㎡也需进行鉴定。
2.3服务期:90日历天。为保证顺德图书馆的正常运营,其中现场检测时间应在30日历天内完成,最终现场检测时间按上级管理部门的审批为准。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555,950.00(元)
2.5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包括:对顺德图书馆整栋进行鉴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结构检测及鉴定、建筑物幕墙安全性鉴定、抗震鉴定、钻孔修复、装饰面修复等,且技术成果需以盖章版纸质检测鉴定报告的形式交付;需根据结构现状鉴定结论和有关标准,对承载能力、抗震性能不满足现行标准要求及耐久性寿命不满足后续使用要求的结构构件提出加固处理建议;最终鉴定报告需满足相关主管部门的结构安全性鉴定评级要求。对顺德图书馆建筑幕墙进行安全性鉴定,现场检查数量和检查内容应按照《建筑幕墙可靠性鉴定技术规程》(DBJ/T 15-88-2011)进行,核对半隐框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铝板幕墙所检查位置的幕墙安装情况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标准要求;对半隐框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铝板幕墙进行结构体系受力分析;对半隐框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铝板幕墙的结构验算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确定建筑幕墙的安全性鉴定等级;出具建筑幕墙的安全性鉴定报告,报告须符合政府相关部门和鉴定标准的要求。
2.6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2.7 质量要求:执行《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 55021-202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建筑幕墙可靠性鉴定技术规程》(DBJ/T 15-88-2011)等国家标准、规范和规程。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检测鉴定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1)和(2)的资质要求(所提供的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内容)和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工程实体-工程结构及构配件相关内容);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内容)和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工程实体-幕墙、门窗、屋面系统相关内容)。
注: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范围内容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4.2.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应分别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其中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本招标公告4.2.1(1)要求的成员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人数(含牵头人)不多于2家。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别: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注: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具有企业类别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诚信档案。)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派出)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 9 月至2023年 2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①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②对受疫情影响,投标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应附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暂缓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的通知文件复印件或网页截图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③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 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4.6.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对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均可)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4.7.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独立承接过房屋建筑工程结构鉴定或幕墙鉴定服务项目。
注: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公章作为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3月3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4月21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4月21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备注:①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②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9.3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曾工、余工
电 话:0757-22836885、22836569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中路3号弘越中心15楼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刘小姐
电 话:0757-22662288
传 真:0757-22662277
电子邮件:475724434@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执法科
邮 编:528000
1.招标条件
容港路人行道改造工程 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以容桂党政办函〔2023〕19 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容桂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容港路人行道改造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拆除水泥混凝土人行道21730.81㎡、人行道基层21938.59㎡;拆除原有人行道路牙石3365.13m;拆除树池446个;拆除花基及绿化202.97㎡;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21532.17㎡;新建福建麻花岗岩路牙石(75*30*12cm)2865.1m;新建福建麻花岗岩路牙石(50*15*12cm)464.52m;新建树池441个;新建停车位标线及不锈钢板井盖更换等。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7841501.87(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5.1 招标内容: 本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拆除水泥混凝土人行道21730.81㎡、人行道基层21938.59㎡;拆除原有人行道路牙石3365.13m;拆除树池446个;拆除花基及绿化202.97㎡;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21532.17㎡;新建福建麻花岗岩路牙石(75*30*12cm)2865.1m;新建福建麻花岗岩路牙石(50*15*12cm)464.52m;新建树池441个;新建停车位标线及不锈钢板井盖更换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2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7841501.87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
4.5.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为拟派专职安全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人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8.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03月3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收取后不予退回;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否则不予接收。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1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1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观绿路4号顺德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会议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公告栏显示为准)。
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奇大道中32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林工
电 话:0757-2638183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沿江北路121号龙威大厦20楼 CD区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傅先生、潘先生
电 话:0757-83284195
传 真:0757-83120345
电子邮件:gdhlsd@126.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3 楼交易执法科
邮 编:528000
近日,佛山市妇儿工委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确定首批佛山市儿童友好城市系列示范点的通知》,顺德区2个镇(街)和11个单位榜上有名,其中,三字经文化展览馆、仙涌紫阳学校系列展馆入选首批佛山市儿童友好基地。
这些儿童友好基地
和市级儿童友好示范镇(街)
有哪些亮点?
周末来了
一起带娃打卡!
佛山市儿童友好基地
学校教育类
顺德区陈村镇仙涌
紫阳学校系列展馆
顺德区陈村镇仙涌紫阳学校系列展馆位于仙涌小学内,分为百年辉煌、顺德党史、花乡党建谱新章、仙涌村史、乡村振兴等九个主题展馆。学校注重儿童参与,培育了一支红领巾导赏队,鼓励小学生主动参与党史学习教育、村史学习教育,开馆至今接待超1000名儿童参观。
社会体验类
顺德区陈村镇三字经文化展览馆
三字经文化展览馆由中国启蒙文化叙述、岭南启蒙文化史、明代私塾场景、三字经对中国和世界的影响、书画展览室五部分构成,以全景展示、趣味互动问答、视频介绍等方式,向参观的儿童展示三字经文化价值。同时,依托展览馆举办陈村三字经启蒙文化周、小小宣讲员培训等活动,为儿童开辟启蒙经典学习的天地。
顺德欢乐海岸PLUS
顺德欢乐海岸PLUS将商业街区、主题公园、文化体验以及生态湿地融为一体。其中,主题公园板块由欢乐时光主题公园、玛雅海滩水公园组成,精选超120项主题景观小品,40余项游乐设备,集结了“世界美食之都”、“顺德眼”、大水寨、海神山、空间秀等超级IP。顺德美食博物馆以美食为媒介,针对不同年龄段儿童开展各类研学课程,深受亲子家庭喜爱。
广东顺德大地园林环境工程
有限公司顺德新地农场
新地农场占地200亩,各功能区划分清晰,有儿童游乐区、农耕文化展览馆、无公害蔬菜瓜果采摘体验区、亲子种植体验区、研学劳动实践区、野炊烧烤区、小动物喂养区等,适合各年龄段的儿童进行农业科普教育、农耕体验、亲子活动、拓展活动和研学旅行、劳动教育。
广东长鹿旅游休博园有限公司
长鹿旅游休博园拥有长鹿尖叫乐园、童话动物王国、长鹿农庄、矿洞海洋馆、长鹿侏罗纪探秘等十大主题区,并立足园林景观、生态农业、野生动物、民间艺术、科学技术等方面,广泛开展儿童科普宣传教育,让儿童在体验式学习、研究式实践中开阔视野、增长知识,提高综合能力。
图书阅读类
顺德少年儿童图书馆
顺德少年儿童图书馆总面积3135平方米,共三层,空间设计创新,分为海洋世界、四季森林、天空之城三个主题区。纸质藏书超12万册,阅读座位近650个,集文献借阅、教育培训、科技普及、志愿服务、交流展示等为一体,为少年儿童打造了专属阅读空间。
展示互动类
顺德工业发展馆
顺德工业发展馆总建筑面积6300平方米,展馆设有儿童休闲书吧,有600多本图书供儿童阅读;有最强大脑、5G体验、绘美顺德、机器人大世界等互动游戏,为前来参观的孩子增加观赏趣味。开馆至今,累计接待儿童超15000人次,举办各类儿童科普类活动超50场。
自然生态类
顺德自然科学馆
顺德自然科学馆是集收藏展示、科普教育于一体的综合展馆。馆内现收藏各类自然标本3000多件,主展厅设有“地球奥秘”和“生命轨迹”两大主题,通过复原场景、藏品展示、多媒体互动相辅相成,构建启发式的科普展览,激发儿童的想象力和好奇心,鼓励儿童主动探索未知、获取知识。
顺德区美的体育广场
顺德区美的体育广场总占地面积9.86公顷,场内绿树环绕,风景优美,融体育健身与生态环保于一体。内设标准篮球场、儿童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台、儿童沙地、7人足球场、室内游泳馆、室内羽毛球馆,为孩子们锻炼身体提供了场地。
顺德区乐从镇滨河景观带
顺德区乐从镇滨河景观带长约7km,设置绿道与北滘河岸公园连接,形成30公里长的潭洲水道滨河景观带,是孩子最生动的“课外读本”。景观带内有儿童乐园,占地面积约2.5万平方米,设有小型投篮区、模型赛车场、组合滑梯、绳梯等众多游乐设施。乐园旁的儿童露营地,树木密度较大且地面铺有绿色软布,也是网红打卡点之一。
综合服务类
顺德区妇女儿童综合服务中心
顺德区妇女儿童综合服务中心选址于顺峰山公园南薰别馆,总面积约2200m²,是顺德区妇联重点打造的区级妇女儿童公益性综合服务阵地。中心充分利用阵地,为儿童提供优质服务,2022年暑期,中心共开展3期童令营,累计服务近万人次;打造“乐童学堂”,去年开展活动超过800场,服务儿童家庭逾1.5万人次,满足儿童成长发展需要。
佛山市儿童友好示范镇(街)
顺德区大良街道
大良街道常住儿童人口10.71万人,大良坚持儿童优先、体现儿童视角、注重儿童参与,为儿童的成长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氛围。积极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学校、社区、图书馆、公园等建设,在“提服务、保权益、拓空间、优环境、促参与”等五个方面提升儿童福祉,优化儿童发展环境。
2021年起,建立凤城汇爱妇女儿童服务中心,以此为儿童服务阵地开展“童乐营”各项活动;开辟多条富有特色的儿童乡村振兴研学路线,组织儿童开展研学活动;2022年,大良利用多个儿童阵地开展系列儿童活动,超5万人次儿童受益。
顺德区乐从镇
乐从镇常住儿童人口4.29万人,家庭户数4.82万户。近年来,乐从不断提升儿童成长空间。拥有一河两岸的7公里长公共滨河活动带,配备足量、优质、福利、便利的儿童活动场地;中德友好园以交通网路为灵感,配备站台、天桥、路牌等微缩交通景区,打造交通安全宣传基地,对儿童开展体验式、互动式教育。
除了位于东平社区的佛山市图书馆新馆能满足儿童的阅读需求,乐从还积极拓展阅读服务阵地,另建9间村居蒲公英亲子阅读绘本馆、7所村居智能自助图书馆;持续发扬乐从岭南水乡文化、华侨文化、古祠堂文化、龙舟文化等特色,开展多元文体盛宴,为儿童活动赋予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
以上儿童友好基地、儿童友好示范镇(街)
大家去过几个?
遛娃“宝地”各有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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