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港务局黄埔分局2023年度“广州港政1号、港政6号”执法船保险采购询价公告
广州市港务局黄埔分局(采购人)拟就分局“广州港政1号、港政6号”执法船保险采购项目进行询价。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广州港政1号、广州港政6号”执法船保险采购
(二)项目内容:
1、船舶信息
船舶名称 | 广州港政1号 | 船舶类型 | 巡逻船 | 船籍港 | 广州 | 总吨位 | 224 |
船舶所有人 | 广州市港务局黄埔分局 | 建造船厂 | 广州市南方造船有限公司 | 建造年份 | 2005年 | 航行区域 | 内河A级 |
主机功率 | 868 | 船舶总长 | 40.5米 | 船舶型宽 | 6米 | 船舶型深 | 3.2米 |
船员总人数 | 8人 | 最低配员 | 3人 | 载重吨 | 224吨 |
船舶名称 | 广州港政6号 | 船舶类型 | 巡逻船 | 船籍港 | 广州 | 总吨位 | 88 |
船舶所有人 | 广州市港务局黄埔分局 | 建造船厂 | 广州市南方造船有限公司 | 建造年份 | 2010年 | 航行区域 | 内河A级 |
主机功率 | 261 | 船舶总长 | 22.3米 | 船舶型宽 | 4.8米 | 船舶型深 | 2.3米 |
船员总人数 | 3人 | 总吨位 | 70吨 | 最低配员 | 3人 | 载重吨 | 70吨 |
2、险种构成
(1)“沿海内河一切险及附加1/4碰撞、触碰责任险”保额100万元;
(2)“船东对成员责任险”保额为50万元/人;
(3)螺旋桨等单独损失险100万;
(4)“沿海内河船东保障与赔偿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保赔险”),其中“第三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为500万元,保赔险具体内容如下:
⒈油污责任:每次事故人民币2000万元
⒉残骸清除:每次事故人民币2000万元
⒊碰撞责任:每次事故人民币2000万元
⒋船员人身伤亡与疾病责任:每人每次事故人民币100万元
⒌船上除船员之外的其他人伤亡责任:每人每次事故人民币20万元,共8人
⒍施救和法律责任:每次事故人民币2000万元
⒎第三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每次事故人民币500万元。
(三)项目期限:
从2023年4月13日零时起至2024年4月12日24时止。
(四)项目经费: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6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三、评定原则
1.根据标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原则,对供应商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2.本次询价由广州市港务局黄埔分局综合科组织评标。
3.本次询价采用价格和服务并重的方法进行评定,综合考虑价格和服务两方面因素。
四、报名时间
自挂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五、报价文件的组成
(一)报价单;
(二)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服务方案;
(四)递交报价文件的方式:投标人提供一份报价文件(按格式依次装订并盖骑缝公章),将报价文件密封(密封件封口处须加盖骑缝公章)送达广州市港务局黄埔分局综合科。
六、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港务局黄埔分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531号大院5号楼
联系人:王锟,联系电话:020-82152626,82152312。
广州市港务局黄埔分局
2023年4月4日
为强化党建引领,促进党建与引服务深度融合,激发全体党员立足岗位、创新创造的工作热情,3月24日,广州港引航站第一党支部组织党员乘坐交通船,实地了解广州港出海航道、小虎LNG调峰站建设等情况,沙湾水道区域的滚装船码头靠离泊作业要领及注意事项,并参观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全自动化码头,近距离感受高度智能化的“广州方案”。
该支部与广州南沙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生产业务党支部现场签署了《互联共建协议》,双方表示,要充分利用好支部共建平台,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多渠道开展业务沟通交流,促进港口生产和引航服务。
下一步,广州港引航站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港航高质量发展”主线,以引航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守正创新,砥砺前行,积极主动融入《南沙方案》,为推动大湾区深度合作、一体化发展,构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何嘉伟)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培育创新文化,弘扬科学家精神,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的良好氛围,助推区域科技创新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区科协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开展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深入挖掘、广泛宣传一批优秀科技工作者典型,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坚持“四个面向”,引导激励其学习最美、争当最美。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协会 广州开发区科学技术协会
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组织部 中共广州开发区工委组织部
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宣传部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广州市黄埔区农业农村局
(二)承办单位
广州开发区人才教育工作集团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广东科技报社
广州开发区才汇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活动时间
2023年3月下旬至2023年12月底。
三、活动内容
活动主要由广泛动员、精准对接、组织推荐、遴选发布、集中宣传、深入学习等环节组成。
1.广泛动员。主办单位联合印发通知,发动各有关单位推荐“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动员过程中要主动融入我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大局,充分利用媒体和公众号号平台开展申报宣传,深入科技创新机构聚集的孵化器、加速器开展宣讲活动,切实推动各单位做好层层发动和宣传,深入挖掘身边科技人员的感人事迹,做好活动预热。
2.精准对接。走访全区科研院所、企业、高校及各有关单位,对照遴选标准,初步摸查“最美科技工作者”线索,建立线索台账。对符合标准且事迹突出的科技工作者线索,组织申报辅导培训。
3.组织推荐。面向全区科研院所、企业、高校及各有关单位,推荐“最美科技工作者”人选。各单位推荐候选人为2名(同一单位须为不同领域,同一领域的建议只报1人)。优秀科技工作者特别集中的推荐渠道,经主办单位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对已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最美”系列称号的科技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各推荐单位要对被推荐人材料严格把关,按干部管理权限函询相关部门并出具书面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4.遴选发布。综合各单位推荐情况,按照富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原则,兼顾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学科、不同年龄,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遴选,确定20名2023年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最美科技工作者”。于“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期间发布及颁发证书。确定推荐广州市、广东省的“最美科技工作者”人选。
5.集中宣传。在有关媒体宣传发布“最美科技工作者”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转载报道,形成宣传声势。用好用活新媒体,通过重点新闻网站和“两微一端”广泛推送,扩大活动传播力、影响力、引导力。
6.深入学习。围绕“最美科技工作者”主题,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报告会、学习实践活动。灵活运用宣讲交流和典型访谈等形式,采取短视频、微课堂等群众接受的方式,讲好感人故事、谈出学习心得、升华使命责任,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及青少年学生不断从先进典型身上汲取精神营养,激发爱国之情、报国之志。
四、评选范围及遴选标准
(一)评选范围
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范围内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企业、高校及相关单位从事原始创新、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科普化相关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均可参评。
(二)遴选标准
1.中国籍,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范围内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企业、高校及相关单位从事原始创新、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科普化相关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4.业绩突出。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推动科技自立自强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及乡村振兴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用科技服务民生,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以及为共同富裕、公众科学素质提升等工作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
5.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基础研究、成果转化、创新创业、科普与社会服务等各占一定比例;高层次人才、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各占一定比例;女性科技工作者占一定比例。
五、工作保障
1.成立遴选工作协调小组,由区相关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各主办单位一名分管领导组成。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科协。
2.承办单位成立专门的项目执行小组,加强与各有关单位及媒体的联系,联系邀请广东省科协、省科学院有关领导及有关院士专家等参与评审,以及材料收集整理、宣传展示及先进事迹宣讲活动等相关工作。
六、时间安排及联系方式
请各推荐单位于4月12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寄送至: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1936号萝岗奥园广场H6栋30楼307室;同时把文档版及图片、视频素材等发到电子邮箱:talent_investment@126.com(如有涉密资料,请u盘拷贝后送达上述地址)。资料准备或寄送过程如有疑问,请垂询联系人。
联系人:人才教育集团 徐铭滨,电话:15902030469;
区科协 徐莹莹,电话:89851161。
附件:1.2023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2.2023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协会 广州开发区科学技术协会
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组织部 中共广州开发区工委组织部
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宣传部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广州市黄埔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4日
附件1
2023年“最美科技工作者”
推 荐 表
候选人姓名:
工作单位:
推荐单位:
填报日期:2023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1.工作单位:填写候选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应为法人单位。
2.推荐单位:区内各科研院所、企业、高校、学会、各有关单位等。
作为推荐单位,由哪个单位推荐的,填写单位名称。
3.推荐表中所涉及日期统一用阿拉伯数字,如2023年01月01日。
4.照片为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将照片电子版插入本表。
5. 专业技术职务:应填写具体的职务,如“研究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等,请勿填写“正高”、“副高”等。
6.毕业院校、工作单位填写全称,职务等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详细填写,属于内设机构职务的应填写具体部门,如“XX大学XX学院院长”。
7.推荐领域包括从事的学科领域(理、工、农、医、综合)及在哪些方面取得业绩(“四个面向”与社会服务等),根据实际填写。
8.学习工作经历从中专或大学毕业后填起,含科普工作经历。
9.主要事迹2000字左右,感人故事1000字以内,内容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候选人感人事迹、精神风貌和社会影响情况。
10.所在单位意见:由候选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填写,须加盖单位公章。意见中应明确写出是否同意推荐。候选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与实际就职单位不一致的,实际就职单位应同时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11.推荐单位意见:意见中应明确写出是否同意推荐,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12.附体现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3-5张(照片为jpg格式,不小于2MB)。
13.请各推荐单位于4月12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寄送至: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1936号萝岗奥园广场H6栋30楼307室;同时把文档版及图片、视频素材等发到电子邮箱:talent_investment@126.com(如有涉密资料,请u盘拷贝后送达上述地址)。资料准备或寄送过程如有疑问,请垂询联系人。联系人:人才教育集团 徐铭滨,电话:15902030469;区科协 徐莹莹,电话89851161。
姓 名 | 性 别 | 照 片 | ||||||||
民 族 | 出生年月 | |||||||||
籍 贯 | 身份证号 | |||||||||
政治面貌 | 入组织时间 | |||||||||
学 历 | 学 位 |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专业技术职务 | ||||||||||
办公电话 | 手 机 | 电子邮箱 | ||||||||
通讯地址 | 邮 编 | |||||||||
推 荐 领 域 | £理科 £工科 £农科 £医科 £综合类学科 | |||||||||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 £面向经济主战场 £面向国家重大需求 £面向人民生命健康 £社会服务 £乡村振兴 | ||||||||||
学 习 工 作 经 历 | 起止年月 | 在何单位从事何工作 | ||||||||
主要事迹(2000字左右,主要从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等相关角度进行描述) | ||||||||||
感人故事(1—2个,1000字以内) |
个人声明 | 本人接受推荐,承诺推荐材料中所有信息真实可靠,若有失实和造假行为,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候选人签名: 年 月 日 |
所在单位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推荐单位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附件2
2023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党派 | 出生年月 |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 学科领域及专业专长 | 主要成就及事迹简介 (150字以内)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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