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人民政府与广职院续签共建研究院协议
4月6日上午,高明区人民政府与广东职业技术学院续签共建广东高明产业创新研究院协议。未来五年,双方将继续共建产业创新研究院,在创新平台建设、创新团队引进与服务、乡村振兴建设等方面展开深度合作,将研究院建设成为高明区新型研发机构体制机制改革的试验区、产业创新展示的窗口、科技创新和产业化的引擎、创新创业人才的集聚地。
广东高明产业创新研究院是高明区人民政府与广东职业技术学院于2018年合作共建的科技创新平台。广东高明产业创新研究院院长向卫兵介绍,成立五年以来,研究院建有万方和富湾两个院区,目前引进新材料、生物制药、智能制造与现代农业等领域的科技创新团队40多个, 其中院士团队4个、国防973首席科学家团队、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模团队、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团队、全国物流行业劳模团队各1个。获批佛山市创新团队5个、佛山高新区创新团队2个;2021年,有3家初创科技企业产值超过1000万元,2022年3家初创企业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当天,高明区人民政府与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就第二个五年协议书(即《高明区人民政府与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共建广东高明产业创新研究院协议书》)进行签约。未来五年,研究院将完成孵化及产业化基地建设、创新平台建设、创新服务团队引进与服务、高层次人才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乡村振兴建设等目标。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吴教育说,研究院过去五年的成果离不开高明区的大力支持。未来五年,研究院将重点建设产业化基地、探索市场化运行机制、建设乡村振兴和数字化智能化等研发平台。广职院也将继续贯彻“专业融入产业、教学融入企业”的职教办学理念,服务好佛山市及高明区的企业发展,为高明争当全市高质量发展新引擎、为佛山争当地级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贡献高职院校力量。
高明区副区长朱立坚充分肯定了前五年研究院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的成效。他表示,这次再度签约,是高明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的重要举措,是高明区人民政府与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合作的重要里程碑,为双方的资源优势互补和互利共赢提供了新的契机,标志着高明区在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工作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期待未来双方能在研究院的建设中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长,结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为高明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支撑作用。
现场,向卫兵与佛山市网冠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严继明作为签约代表,就共建佛山市高明区行直金属结构件智能制造研究院进行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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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顺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铭恩带队到伦教街道开展调研,先后走访企业和文旅项目,鼓励企业创新发展,建言伦教用好历史文化建筑,连片打造文旅名片。
调研组首先来到索奥斯(广东)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企业负责人的区人大代表周伊介绍了目前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据称,索奥斯是一家专业研究开发玻璃加工新技术、新工艺及其配套设备制造的综合性高新技术企业,被广东省玻璃行业协会评为“广东玻璃机械十大品牌”。刘铭恩鼓励索奥斯下大工夫推进技术改造升级、努力解决核心技术问题,积极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助力顺德高质量发展。
随后,调研组来到伦教木工机械城,实地走访鑫荣数控设备有限公司、顺德新马木工机械有限公司,并听取企业负责人对企业情况和加工设备的相关介绍。调研组建议企业进一步提高木工机械设备的科技含量和品质,优化售后服务,增强市场竞争力。
当天上午,调研组还来到龙田龟苓膏文化体验馆。据了解,龟苓膏文化体验馆占地约900平方米,由9间青砖瓦房修缮活化而成,集中展示龟苓膏历史、中草药和龟的知识科普、制作体验及新派龟苓膏茶饮体验等文化内容。刘铭恩对伦教街道保护活化历史文化建筑的成效表示肯定,并建议持续加大历史文化建筑周边环境改造提升力度,与鸣石花园、卢氏大宗祠等连片打造伦教文旅名片,振兴乡村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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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发布《关于确定广东省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系列示范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佛山1区、8个镇(街)、15个基地入选,共24个省级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示范点。
佛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从“关爱儿童就是关注未来、赢得未来”的高度,以“1米高度看城市”为理念,全力打造佛山特色文化、岭南独特魅力,与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均衡、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相匹配的儿童友好城市样本,以争创第二批全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为契机,推动儿童友好成为全社会共同理念、行动和事业。
《通知》确定全省20个县(市、区)为儿童友好示范县(市、区),100个镇(街)为儿童友好示范镇(街)、200个基地为儿童友好基地。其中,佛山市禅城区为省儿童友好示范区;南庄镇、祖庙街道、桂城街道等8个镇(街)为省儿童友好示范镇(街);佛山市妇幼保健院、佛山市青少年文化宫、佛山市图书馆等15个为省儿童友好示范基地。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方广泛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引入“1米高度看城市”儿童视角,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纳入政府议事日程、纳入城市规划和部门举措,全面实施儿童发展纲要规划,持续推进全省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城市各类儿童友好空间与设施规划标准,强化示范引领,推动儿童事业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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