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省级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示范点发布,佛山24个示范点入选
近日,广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发布《关于确定广东省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系列示范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佛山1区、8个镇(街)、15个基地入选,共24个省级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示范点。
佛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从“关爱儿童就是关注未来、赢得未来”的高度,以“1米高度看城市”为理念,全力打造佛山特色文化、岭南独特魅力,与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均衡、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相匹配的儿童友好城市样本,以争创第二批全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为契机,推动儿童友好成为全社会共同理念、行动和事业。
《通知》确定全省20个县(市、区)为儿童友好示范县(市、区),100个镇(街)为儿童友好示范镇(街)、200个基地为儿童友好基地。其中,佛山市禅城区为省儿童友好示范区;南庄镇、祖庙街道、桂城街道等8个镇(街)为省儿童友好示范镇(街);佛山市妇幼保健院、佛山市青少年文化宫、佛山市图书馆等15个为省儿童友好示范基地。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方广泛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引入“1米高度看城市”儿童视角,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纳入政府议事日程、纳入城市规划和部门举措,全面实施儿童发展纲要规划,持续推进全省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城市各类儿童友好空间与设施规划标准,强化示范引领,推动儿童事业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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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上午,2023年度全区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召开,深入分析第一季度安全工作形势,并部署下阶段工作安排。接下来,三水将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的研判,并通过加强摩电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推进消防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等措施,筑牢城市安全防线。
当天,会议通报了全区第一季度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对安全事故类型及事故诱因等进行深入剖析。第一季度,全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数量和死亡人数同比均下降12.5%,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在道路交通安全、企业生产安全等个别领域,安全防控力度仍需加强。
三水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应斗表示,接下来,三水将全力做好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持续深入推进摩电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集中排查途经景区重点路段及高风险路段,严查“三超一疲劳”、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从严打击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三水还将继续做好防汛防台及森林防灭火工作。
在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方面,三水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田冲表示,三水将加快推进消防基层治理体系建设,规范消防委托执法体系,创新打造为民消防救援所,构建基层消防为民服务体系。全区还将推动各类专项整治方案落地落实落细,加强各级消防救援队伍的指挥调度和值班值守,全力推进四类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应急响应和灭火救援能力。
“要实现高质量发展首先要保障安全。”三水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何小玲表示,全区各镇街、各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持以结果为导向落实安全工作,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牢守住城市安全底线。
在部署第二季度安全工作时,何小玲表示,三水要动态排查和整治现有的安全隐患,强化执法力度,全面做好安全工作;要夯实基础性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及时介入苗头性安全事故;要全面梳理道路安全硬件设施,并加快提升改造;要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要强化“三防”责任,提前落实好应急值守、实地演练、物资准备检查等各项防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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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6部门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佛政数函〔2023〕2号)要求,我局对辖区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开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局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模块随机抽取检查项目、随机抽取检查人员。本次检查范围内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总数为632个,随机抽取项目102个(评定分离项目17个,非评定分离项目85个)。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本次检查工作,我局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采取网络监测检查方式开展,通过查阅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开标、评标、定标、信息公开、投诉异议处理等资料,主要对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是否依法依规开展招标活动,是否正确设置资信标、技术标、经济标权重,是否违规设置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是否按规定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进行合同信息公开、退还投标保证金,是否正确处理异议(如有异议)等40项检查内容进行重点检查。
三、检查发现问题
本次检查发现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比较普遍,个别项目未执行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部分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设置存在如下问题:
1.个别属于中、小型规模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未正确设置资信标、技术标、经济标分值权重;
2.要求根据投标人公司注册地或其分公司注册地在地图上与项目所在地距离远近进行加分,涉嫌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3.设置“科学技术进步奖”、“高新技术企业表彰”、“获得过高新企业认证”、“企业技术中心”等与项目关系不大或超出项目实际需要的条件;
4.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财务指标。
(二)部分项目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但招标人未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三)部分项目招标人未按法定要求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四)大部分项目有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进行合同信息公开,但未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督网进行合同信息公开;个别项目未按规定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进行合同信息公开。
(五)部分项目未按法定要求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六)部分评定分离项目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向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四、工作要求
监督部门将结合本次专项整治检查情况,督促和指导招标人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工程招标活动的日常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政策业务培训,加强对我区工程招标项目的事前、事中监督、靠前服务和事后检查,建立招投标市场专项治理长效工作机制,持续优化我区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附件:顺德区2022年下半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项目存在问题汇总表.xlsx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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