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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乐平镇河涌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3-04-10     人气:791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乐平镇河涌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

项目概况


乐平镇河涌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1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SS11)2023


项目名称:乐平镇河涌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08,502.2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乐平镇河涌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3,208,502.21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3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乐平镇河涌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 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乐平镇河涌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证明文件扫描件。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件扫描件。


(5)供应商应有良好信誉,并且通过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考核。凡是参与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号)及《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4月06日 至 2023年04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4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本项目将在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投标人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


联系方式:0757-87388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00号岭南大厦一座205


联系方式:0757-822570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禤先生


电  话:0757-82257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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