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2023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解答来了
顺德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正在进行中
多个镇街4月13日起即开始报名!
顺德户籍生入读有哪些需要关注的地方?
非顺德户籍新市民适龄子女(借读生)
入读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
家长们想知道的
热点问题解答都在这里!
一、顺德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入学年龄如何界定?
答:2023年9月入读我区公办小学一年级的儿童,必须为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含31日)出生)且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入读我区公办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必须为接受完规定年限教育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顺德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如何界定不同类型的招生对象?
答:我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对象分为顺德户籍生和非顺德户籍新市民适龄子女(借读生)两大类。
1.户籍生是指该报名儿童(少年)拥有顺德户籍,且在其户籍所在镇(街道)辖区内学校报名入读。
小孩的父母都有顺德户籍,小孩没有顺德户籍,能否作为户籍生入读公办小学?
不行!户籍生的“户籍”是指小孩户籍。另外,小孩属于我区集体户籍或挂靠户籍也属于户籍生,亦可以户籍生身份申请义务教育公办学位。
2.非顺德户籍新市民适龄子女(借读生)是指该报名儿童(少年)不在其户籍地入学,而在现居住地申请借读。借读生又分为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两种类型。
三、如何区分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
答:1.政策性借读生是指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1号)【具体规定见第六问第1点】规定的政策性借读条件之一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由镇(街道)教育办统筹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2.普通借读生(积分生)是指不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但在我区工作或居住,且持有我区有效居住证的新市民子女,经市民本人申请可在我区参与积分入学且排名入围的新市民子女。
四、顺德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录取批次是什么?
答:先满足户籍生→再到政策性借读生(含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上级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仍有学位剩余的再安排积分入围的普通借读生。
备注:户籍生由所在镇(街道)教育办按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政策性借读生的学位由各镇(街道)教育办统筹安排;普通借读生(积分生)的招收名额视学位情况而定(重点提醒:2023年普通借读生(积分生)学位较少,建议家长做好回户籍地就读或到民办学校报名的准备)。
五、顺德户籍生入读有哪些需要关注的地方?
1.我区公办学校户籍生如何报名,报名时间?
答:我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户籍生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间预计4月13日开始,具体信息请市民关注各镇(街道)教育办招生政策发布平台(见第十问)。初中一年级户籍生报名以各镇(街道)教育办发布信息为准。
2.户籍生一定能够安排在所划分的学区小学就读吗?
答:各镇(街道)教育办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划分学区进行招生,如果学区户籍生报名人数小于该校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安排就读该校;如果学区户籍生报名人数超出该校招生计划数时,则由镇(街道)教育办按“入户时间顺序、户籍类别或随机摇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录取和分流。
备注:鉴于部分地区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不均匀、街区形状不规则的实际情况,划分学区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各镇(街道)教育办按相对公平与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对学区进行划分。
3.逾期未报名的本区户籍生,可以申请补报名吗?
答:可以。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取得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不包括户籍办理回执类),由各镇(街道)教育办在全镇(街道)范围内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4.如果小孩是高明户籍(佛山市内户籍),但是家长在顺德工作,有社保,能在顺德申请公办学位吗?
答:可以。小孩是佛山市内非顺德区户籍,家长在我区工作,可以以借读生身份申请入读我区公办学位,具体条件(如购买社保年限等)由各镇(街道)教育办制定。
5.小孩是顺德杏坛户籍,但是家长在大良工作,有社保,能在大良申请公办学位吗?
答:可以。如因父母工作等原因,我区是允许顺德户籍适龄儿童跨镇(街道)学区入读公办学校的。具体条件(如购买社保年限等)由各镇(街道)教育办制定。
六、非顺德户籍新市民适龄子女(借读生)入读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如何判断是否符合政策性借读生,具体包含哪些条件?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我市居住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申请认定为政策性借读生。
(1)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市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的适龄子女。
(3)本市优抚对象的适龄子女。
(4)本市户籍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子女。
(5)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市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6)符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规定的进藏干部职工适龄子女。
(7)符合《佛山市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育暂行办法》规定,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或评定)的A、B类人才适龄子女。
(8)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博士后工作扶持力度的意见》规定,本市博士后载体在站博士后及出站后留在本市工作的博士后适龄子女。
(9)本市按规定引进,并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资格认定,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适龄子女。
(10)在本市居住或工作的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A、B卡的适龄子女。
(11)符合《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规定,我市新引进领军人才适龄子女。
(12)本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可的有突出贡献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13)在本市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外商和港澳台人士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14)在本市居住的华侨人士适龄子女。
(15)在本市居住的台湾人士适龄子女。
(16)在本市同一区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17)父母一方是本市户籍的非户籍适龄子女。
2.对上述政策性借读生的第16条“在本市同一区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如何理解?
答:需要同时满足连续依法缴纳社保5年以上(含5年)和连续居住5年以上(含5年)两个条件。一是在开始报名前已在顺德连续购买5年社保。如果中间有间断,只要报名前补缴社保即可。二是在开始报名前已在顺德连续办理5年居住证,或是连续5年纳税证明。
3.家长离婚后再婚,目前小孩及继父(或继母)都不是本地户籍,但生父(生母)是本地户籍,是否可以适用父母一方是本地户籍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
答:提供出生证明和生父(生母)户口本作为佐证,情况真实,可以认定为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
4.市民在顺德区某个镇已连续购买五年社保,但一直在另外一个镇居住,有连续五年居住证明,请问小孩能在居住地申请入读公办小学吗?
答:在顺德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5年及以上社保,且在目前居住的镇(街道)已连续居住满5年的,在目前居住地所在的镇(街道)申请入学。在顺德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5年及以上社保,但在目前居住的镇(街道)连续居住不满5年的,在目前缴纳社保所在的镇(街道)申请入学。
5.父母在我区有80平方米的房产,且其小孩户口为非顺德户籍,同时父母双方均无社保、无办理居住证,小孩能否按政策性借读生入读我区的公办学校?
答:不行!按修订后的《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已备案购房合同,且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在2019年12月31日后,不再按照政策性借读生有关规定执行。
若市民希望该小孩能够在我区入读公办小学,可参考以下两种方式:
(1)可把儿童户籍迁到我区,以户籍生身份申请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
(2)父母一方的户籍迁到我区,可凭政策性借读生第17类“父母一方是本街道户籍的非户籍适龄子女”条件申请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
6.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什么时候报名?如何报名?
答:我区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将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各位家长需要提供户口本、出生证及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佐证材料,比如社保和居住证等。具体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请留意各镇(街道)教育办招生政策宣传平台(具体平台见第十问)。
7.普通借读生采取积分入学方式,都有哪些指标可以积分?
答: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文化程度、纳税等指标均可参与积分,具体可参考修订后的《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8〕45号)及顺德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制定的《关于印发贯彻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顺流管领〔2019〕2号)文件。
备注:《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正在修订中,具体印发实施时间以市政府文件为准。积分入学申请条件和流程等请咨询各镇(街道)积分服务办。
8.各镇(街道)普通借读生积分咨询电话是多少?
答:符合普通借读生条件的适龄子女能否入读公办小学主要取决于积分入学排位。各镇(街道)积分办具体负责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的申请、资料审核等,各镇(街道)积分办咨询电话及地址如下表:
七、港澳台及华侨适龄子女如何申请入读公办学校?
答:在我区具有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台湾和华侨市民随迁适龄子女可以按政策性借读生申请我区公办学位,由各镇(街道)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对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人士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享受与内地居民同等权利,如果符合政策性借读生的条件按政策性借读生待遇安排入学,不符合则按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具体请参考《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港澳居民随迁子女入学相关工作的通知》(佛教基〔2019〕25号)文件。
八、有关高层次人才和高新技术企业员工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1.高层次人才。依据《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1号)文件精神,在我区工作的具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或评定)的A、B类人才,在我区工作或居住的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卡A、B卡的非顺德区户籍的适龄子女可按政策性借读生入读我区公办学校。在我区工作且由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各行业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学则按《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顺府办发〔2020〕15号)执行。
2.高新技术企业员工子女。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给予顺德区每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年 1 个申请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就近入学的指标。各高新技术企业可向镇(街道)经发办申请,经镇(街道)经发办审核同意,报各镇(街道)教育办统筹安排公办学位。(各镇街经发办详见附表)
九、报读我区区属公办学校有哪些需要关注的地方?
1.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区属公办学校都有哪些?其招生咨询电话是多少?招生信息通过什么平台发布?
答:我区区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共四所,分别为:顺德区第一中学外国语学校(初中学段)、顺德区第一中学西南学校(含初中学段)、顺德区京师励耘实验学校(小学和初中学段)、顺德区实验中学(含初中学段)。(详情见下表)
2.小孩已报名了镇(街道)公办学校,能否报读区属公办学校?
答:可以。已报名镇(街道)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如符合区属学校报名资格,也可同时报名区属公办学校。同时被区属和镇(街道)学校录取学生在注册时选择一所学校注册即可。
3.我是顺德学籍生,以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能选报几所区属公办初中?
答: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4所学校都可选报。详情请关注区属学校招生信息发布平台。
4.我是5类人才,在以高层次人才身份报名时可以选几所区属公办初中?
答:可以选填不多于2所区属初中志愿学校。
5.符合什么条件的军人、公安等子女才具有区属公办学校的直招资格?
答:义务教育区属公办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和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可以政策性直招。各类直招由市级行政部门负责收集和资格审核,由市教育局统一将名单下发至我区教育局,再由我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
6.父亲是4类人才,但小孩不是顺德户籍生,也不是顺德学籍生,请问符合区属公办学校特殊人才直招条件吗?
答:符合。高层次人才子女直招是和其父或母的人才级别和认定时间是否符合文件要求有关,和是否是我区户籍生或学籍生无关。但子女必须是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十、顺德区各镇(街道)小学和初中招生咨询电话是多少?各镇(街道)教育办通过哪些途径发布招生相关信息?
答: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权限已下放至各镇(街道)教育办,由各镇(街道)教育办制定招生方案并实施招生。各镇(街道)招生咨询电话及招生政策发布途径见下表。
附件
1.《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
2.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施办法(佛府办〔2019〕11号)
3.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8〕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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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3-2024学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教师(第二场),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场招聘公办教师512名。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3-2024学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第二场)计划和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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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为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类,各岗位招聘对象要求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3-2024学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第二场)计划和岗位表》(请扫描上方二维码下载)。
具体招聘对象包括:
(一)毕业生:国内高校纳入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计划和国(境)外高校的2021、2022、2023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二)社会人员:除毕业生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
4.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附件1)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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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也可接受报名,须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学校盖章)、学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和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说明。
我区专任教师报考小学、初中招聘岗位的,可报考与所学专业相符的招聘岗位,或报考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或中级以上教师系列职称专业相符的招聘岗位,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应或以上学段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其中,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社会人员须在报名时已取得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得报考。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各类对象具体条件
1.毕业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23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境)2023届毕业生还须同时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2022届毕业生须在报名时已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境)的2021、2022届毕业生还须同时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3)以本科学历报考者,本科期间成绩符合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或各学科平均分在80分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
2.社会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区外在编且在职教师,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教师系列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①具有副高以上教师系列职称;
②近五年曾获得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
③近五年曾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及其直属业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比赛获地市级一等奖以上;
④近五年曾辅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及其直属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团体获地市级一等奖以上或个人获省级前三名。
(2)2022年9月1日前(含当日)至今连续在我区任教的专任教师(不含幼儿园、培训机构),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
(3)夫妻两地分居(即配偶为我区户籍人员或我区在编公职人员)的在职教师(不含幼儿园、培训机构),具有初级以上教师系列职称,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官方平台(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址:http://zuzhibu.nanhai.gov.cn/cms/html/nhzg/index.html)、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jyj/rszp/)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以网络报名形式进行,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1.报名时间与要求
考生在2023年4月23日8:30至4月25日17:30期间(逾期不接受报名)登录“南海区教职员招聘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3-2024学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第二场)报名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附件3)。
报名期间,考生可以登录系统进行报名信息填写、报名材料上传及应聘岗位选择。报名结束后,考生不能变更或后补报名信息、材料、应聘岗位。考生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及上传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
2.系统登录方式
(1)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
(2)关注“南海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教职员招聘”栏目登录。
(三)网上资格审核
由招聘单位根据考生在系统上传的报名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审核。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报考者责任自负。资格审核结果通过系统公布,考生可在4月27日中午12:00后登陆系统查询。
(四)视频评审
由招聘单位对符合资格考生在系统上传的试讲视频进行评审。根据视频评审成绩从高到低,按不低于1:6比例推荐人员进入初试环节。视频评审成绩总分100分,低于70分的不推荐进入初试。视频评审成绩不计入考试环节。如实际符合推荐条件人数不足比例,可按实际情况推荐进入初试,或减少、取消招聘计划。推荐进入初试环节人员名单在系统公布,考生可在5月4日上午9:30后登陆系统查询。
考生报名期间须在系统上传本人试讲视频,具体要求如下:视频中需呈现报考者本人的全过程教态和语音表达等,试讲内容为报考对应学段岗位的学科课程,教材自选、章节自选,大小控制在100M以内,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格式不限。
(五)现场资格复审和初试
现场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组织。考生不按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初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初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70分的不推荐进入复试。招聘单位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复试人员。推荐复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为3:1,如实际符合条件人数不足比例,可按实际情况推荐进入复试。
现场资格复审和初试方案由招聘单位负责制定,并于5月初在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公布。
(六)复试
复试初定5月中旬进行,具体安排将于5月上旬在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公布。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由南海区教职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以闭卷笔试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基本文化素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等。
(七)确定总成绩及体检人选
复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官方平台、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上公布复试成绩。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总分10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合格线为60分。按照同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等额体检人员,并在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上公布。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按考生的初试成绩高低决定其名次的先后排序,初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
(八)体检
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为标准,统一安排体检。考生不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招聘单位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官方平台、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或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招聘单位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办教职员相关管理制度
(一)聘用制
本次招聘教师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实行聘用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二)试用考察制
本次招聘教师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组成考察小组,对试用人员进行考察。符合考察要求的,予以继续聘用,按照我区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进行职称评聘;不符合考察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一)本方案含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年龄、年限计算截止时限均为2023年9月1日。
(三)考生填写信息及上传资料失误、不完整、无效(包括不清晰、不准确)导致审查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南海区教育系统在编(含试用期)教职员,已通过南海区教育系统2023-2024学年度公开招聘考试并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3.参加我区以往教职员公开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认定有违纪行为的人员。
4.近三年通过我区公办中小学教职员公开招聘考试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但自行放弃资格或违约不按期到岗的人员。
(五)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七)咨询电话
1.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0757-86781944
2.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0757-86557181
3.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0757-86883152
4.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0757-85442491,85411970
5.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0757-86689723
6.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0757-85525905
7.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0757-85633398
8.佛山市南海区石门中学:0757-85930324
9.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实验学校:0757-66861151
10.佛山市南海区桂华中学:0757-86235179
11.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高级中学:0757-86662204
12.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高级中学:0757-85573768
13.佛山市南海区九江职业技术学校:0757-86505005
14.佛山市南海区卫生职业技术学校:0757-86337354
15.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政策咨询:0757-86335435,86232590;监督投诉:0757-86237161
本方案解释权归南海区教职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大沥街坊注意!
即日起,沥02、沥04、238线
公交线路有调整
因香基路与联滘路交界处施工,公交车辆通行受到影响,自2023年4月9日起,沥02、沥04及238线路临时调整,具体如下:
沥02(双方向)
取消停靠:大沥中学、大沥老干活动中心、大沥公园站。
增加停靠:仿尧村口、沥东小学、豪美新村、大沥城区南(新都会)站。
沥04(双方向)
取消停靠:大沥公园、大沥老干活动中心、沥中社区、南湾大道口、龙东、龙湾村、沥雅路站。
增加停靠:嘉怡花园、邓南村口、邓西村、沥西路中(大沥成人学校)站。
238线(双方向)
取消停靠:嘉怡花园(往佛山西站方向)、大沥公园、大沥老干活动中心、沥中社区、南湾大道口、龙东站。
增加停靠:邓南村口、邓西村、沥西路中(大沥成人学校)、沥雅路、龙湾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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