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杏坛镇小学2023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公布
为顺利推进2023年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佛山教基〔2023〕7号)、《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顺教〔2023〕29号)、《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受理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入学的通知》(顺科发〔2023〕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杏坛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年满 6 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未具有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计划
全镇计划招生59个班,原则上按照45人/班的规模招生,各校具体招生班数见附件4。
三、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入学。根据杏坛镇各小学的招生规模及本年度各村(社区)户籍适龄儿童人数,划定各小学的招生学区范围(各小学学区划分见附件3),本镇户籍适龄儿童根据户籍报读属地招生范围对应的学校。如个别学校学区户籍生人数超出其招生规模,则以入户时间先后顺序,对后入户学生由镇教育办统筹就近安排分流至邻近学校。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行阳光招生,推进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招生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分类分批录取。提前批录取西山小学高新区学校杏坛本地户籍生(包括该校学区范围内户籍生、高层次人才的本镇户籍子女以及电脑派位的本镇户籍生);第一批由其他小学录取户籍生;第二批录取政策性借读生(含高层次人才的非本镇户籍子女、上级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子女、高新技术企业或重点扶持企业指标生)。
四、生源界定
(一)户籍生
户籍生是指学生户籍属杏坛镇,且学生与父(母)同一户籍,户口簿户主名与房产证房主名一致(或户主与房主系直系亲属)、户口簿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此类学生分为楼盘户籍生和非楼盘户籍生。
在我镇工作的五类以上高层次人才的杏坛户籍适龄子女,可直接报读西山小学高新区学校。
(二)政策性借读生
政策性借读生包括以下类别:
1.集体户口户籍生。此类学生比照政策性借读生处理。
2.在我镇工作半年以上的五类以上高层次人才的非本镇户籍子女,比照政策性借读生处理。
3.优教服务对象子女:符合广东省、佛山市相关规定条件的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持有人、因公殉职或伤残基层干部、现役军人、佛山市引进人才和佛山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非杏坛户籍适龄子女。上述学生比照政策性借读生处理。
4.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1号)文件所规定的政策性借读生条件之一的新市民适龄子女。
5.高新技术企业指标生:按照《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受理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入学的通知》(顺科发〔2023〕23号)执行。
上述五类政策性借读生中,第1、第2、第3类学生不参与积分,由镇教育办根据各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第4、5类政策性借读生统一参加全镇的积分排位,在录取完第4类政策性借读生后,再录取第5类高新技术企业指标生。
第4、5类政策性借读生须提前准备好相应的积分材料,在现场报名时一并提交。
(三)普通借读生
除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之外的持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佛山市新市民适龄子女,属于普通借读生。由于本年度我镇户籍生数量激增,2023年我镇各小学暂无普通借读生招收计划。
五、报名及录取安排
1、提前批报名及录取安排
西山小学高新区学校杏坛本地户籍生的报名及录取属于提前批,具体招生办法按照《2023年杏坛镇西山小学高新区学校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2、第一批报名及录取安排(户籍生)
1.报名学区安排
楼盘户籍生:
①户籍地在景泰花园、中博城果、佳兆业可园、嘉信绿景花园、涛汇豪庭的学生,在中心小学报名;
②户籍地在金海岸花园、美的时代城、和泰居、创富公寓、德福华府、天宝豪庭的学生,在桑麻小学报名;
③户籍地在顺宝花园、明珠楼、明日桃园、港杏豪庭、海云堡、海俊达上苑、凯盛广场、胜达名居、御景轩、杏坛教师楼、杏中教苑、碧桂园美的水木清华、万科金域学府、北河泽公馆的学生,在昌教小学报名。
非楼盘户籍生:
各村(社区)的非楼盘户籍生,在户籍所在地归属的学校报名(详见附件3)。
户籍生应向户籍地址所属学区的学校报名,其所属学区的学校学位不足时,则按入户学区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入读,未能解决的户籍生由杏坛镇教育办公室根据入户时间先后顺序,参照家长志愿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入读。
2.报名及录取的办法、程序
户籍生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用到学校现场报名),所有户籍生均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报名者,责任由家长承担。网上报名网址:http://zs.sdedu.net,进入“顺德区义务教育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小学一年级户籍生报名”→“杏坛镇”,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提交成功后即完成网上报名流程。网上报名操作指引见附件1。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6日—18日。
(2)网上报名结束后,学校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对部分存疑的资料,由学校通知家长补交。补交时间:2023年4月19日18:00之前。
(3)录取结果公布时间:2023年5月31日。
(4)线下学位确认时间:2023年6月3日18:00前。
3.网上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①儿童户口本首页和所在页图片;
②父母户口本首页和所在页图片;
③儿童出生证图片。
特别提醒:网上报名所填写的资料务必真实,所提交的佐证资料为图片,请务必保证图片的完整性和清晰度。
3、第二批报名及录取安排(政策性借读生)
1.报名方式:政策性借读生必须进行两次报名,一次网上报名,一次现场报名。
(1)政策性借读生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5日。(特别提示:所有政策性借读生均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否则视为放弃学位),网上报名流程参照本地户籍生报名流程。
(2)现场领取报名表:2023年5月11日—12日,请家长到我镇任意小学门卫室领取《政策性借读生分类及相关材料一览表》(见附件5)、《2023年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入学申请表》(见附件6)、《2023年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积分表》(见附件7)。家长领取上述材料后,应在正式报名前办理好各种积分项目的佐证材料,逾期不接受家长补交材料。
(3)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5月20日—5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4)现场报名要求:政策性借读生只能向有学位的学校报名并提交资料。家长可以在入学申请表中填写四个志愿,但只允许向第一志愿的学校报名,不得向多所学校提交报名资料。
(5)现场报名方式:家长持《2023年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入学申请表》《2023年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积分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第一志愿的学校报名。
(6)资料审核与录入:各校受理人员必须严格审核报名资料的真实性,确认其具备报名资格后,对家长提交的材料进行分类,做好记录。
(7)资料保存与复核:各校受理人员审核资料后,须将报名资料入袋保存,并在报名结束后统一交镇教育办公室复核。镇教育办公室根据各校报名材料的审核情况,将有疑点的材料交职能部门审查。
(8)积分公布时间:2023年5月30日。
(9)积分查询时间:2023年5月30日—31日,如积分申请人对积分有疑问,可拨打27388312、27388729进行查询。
(10)录取名单公布时间:2023年6月2日。
(11)现场学位确认:已录取的政策性借读生需按学校指引进行注册,2023年6月10日确认学位,逾期未确认学位的,按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六、其他说明
(一)在其他区域曾经入读小学并已取得学籍的儿童,不得报名入读一年级。如发现有上述情况的报读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负责。
(二)上地村户籍生招生办法与2022年相同,允许上地村户籍的适龄儿童报读全镇任何学校(如报读西山小学高新区学校则按西山小学高新区学校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执行),各小学(西山小学高新区学校除外)对报读本校的上地户籍适龄儿童,均按第一批户籍生的待遇进行录取,但如学位不足,也按入户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录取,未能录取的上地户籍学生,由教育办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
(三)申请人伪造或者使用伪造材料的,一经发现,不予办理入学申请。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四)如出现招生过程中已经确认学位,但开学后没有报到的情况,此类自动放弃的学位将不再安排学生递补。
(五)本年度招生工作,户籍生采用网上报名,政策性借读生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指引见附件1。
(六)本方案由镇教育办负责解释。
(七)文件查看地点。招生文件在我镇各小学、幼儿园的公示栏、“水兴杏坛”微信公众号以及杏坛教育信息网(http://xtjy.sdedu.net/index)均可查阅。
七、附件
附件1:2023年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户籍生网上报名系统操作指引
附件2:2023年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招生相关部门及学校咨询电话
附件3:2023年杏坛镇各小学招收本地户籍生学区范围
附件4:2023年杏坛镇各小学计划招生班数
附件5:2023年政策性借读生分类一览表
附件6:2023年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入学申请表
附件7:2023年杏坛镇小学招生政策性借读生积分表
云东海街道2023年秋季
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资料
审核结果公示及有关公告
云东海街道2023年秋季学期公办小学一年级云东海街道户籍生、市内户籍跨镇跨区生、政策性借读生等报名资料已审核完毕,现将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名单仅按姓氏拼音排序,与录取顺序和入读学校安排无关),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至4月14日。若家长对公示结果有异议或疑问,在公示期间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向云东海街道教育办反映(联系电话0757-86162639)。有异议或疑问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借机诽谤或诬告。我办将对反映的情况调查核实,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一、基本情况
云东海街道2023年秋季学期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的适龄儿童2063人。经核查,符合录取条件的1928人,其中云东海街道户籍生1538人、佛山市内户籍跨镇跨区生309人、佛山市外户籍政策性借读生81人。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没有提交报名资料的135人。(详见附件1-4)
二、符合录取条件学生的学位安排
本次公示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如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将保障云东海街道公办小学学位。三水区实验小学、西南街道中心小学和西南街道实验小学发布招生公告后,符合这三所学校报读条件的学生可以报名。如被三水区实验小学、西南街道中心小学和西南街道实验小学录取并注册,将不再安排云东海街道公办小学学位,其余已通过条件审核的学生将按《云东海街道2023年秋季学期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的录取办法安排学位。具体入读学校和注册事宜以注册通知书为准,预计 6月中下旬通过手机短信通知,请家长留意电话或信息。
三、积分入学预告
符合云东海街道户籍生、市内户籍跨镇跨区生、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人数已超出今年的招生计划。但为解决部分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需求,计划在下东鲁小学和宝月小学两所公办学校安排共约100个积分学位(具体学位数以录取数为准)。另外,我街道南华学校(民办学校)安排约130个学位用于积分入学申请。请为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家长关注“云东海发布”微信公众号或三水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关于开展云东海街道2023年秋季学期小学积分入学工作的公告》,并按公告要求办理积分入学申请。
四、关于“长幼随学”申请办理
近日,佛山市教育局印发了《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完善幼儿园及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转学“长幼随学”服务机制的通知》(简称《通知》),其中起始年级“按地段划分的公办学校,按照户籍生、政策性借读生、普通借读生的先后录取顺序,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弟弟妹妹入读哥哥姐姐所在学校”。为此,我街道将开展办理“长幼随学”申请,具体如下:
(一)申请对象和条件
2023年9月哥哥姐姐(须与弟弟妹妹同一父母,下同)在云东海街道公办学校(不含初中)就读并且已通过本次审核和公示的符合录取条件的一年级学生(弟弟妹妹)。哥哥姐姐在云东海学校初中部就读的,不纳入申请范围。
(二)申请时间
4月11日-4月14日向哥哥姐姐所在学校班级班主任提出申请领取在读证明,过期不予办理。
(三)提交资料
1. 《云东海街道2023年秋季学期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长幼随学”申请表》(本公告的附件5,自行填写和打印);
2. 两个小孩的出生证(验原件交复印件);如没有出生证可提供户口本(验原件交复印件):父母页、哥哥姐姐页、弟弟妹妹页;
3. 哥哥姐姐所在学校的在读证明(向班主任申请领取);
于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云东海街道大学路街道办事处309室(云东海街道教育办公室)提交以上资料,逾期没提交资料的,视同自愿放弃。最终由街道教育办复核结果为准。
(四)学位安排
由于云东海学校、博文小学、新城小学的户籍生报读人数均超招生计划,即使是哥哥姐姐所在学校学区的弟弟妹妹,也不一定可以安排到哥哥姐姐所在学校。根据《通知》精神和《云东海街道2023年秋季学期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简称《招生公告》)的录取办法,首先按学校学区和批次安排学位。优先安排同学区和同批次的弟弟妹妹入读哥哥姐姐所在学校,同学区同批次的弟弟妹妹按《招生公告》所述顺序安排。其次,哥哥姐姐所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再录取或补录不同学区的弟弟妹妹。最后,以街道教育办统筹安排结果为准。
附件:
1.云东海街道2023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符合录取条件的云东海街道户籍生名单;
2.云东海街道2023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符合录取条件的市内户籍跨镇跨区生名单;
3.云东海街道2023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符合录取条件的政策性借读生名单;
4.不符合云东海街道2022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录取条件或没有提交报名资料的名单。
5.云东海街道2023年秋季学期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长幼随学”申请表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教育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
关于公布南海区公立医院2023年第一批事业单位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2023年事业单位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的要求,各招聘单位已完成资格初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见附件1。
二、面试、笔试环节时间地点安排
见附件2。
三、注意事项
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和资格复核等相关事项以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如有疑问或咨询,请联系对应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附件:
1.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2.招聘单位面试、笔试环节时间地点安排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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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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