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镇首个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在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挂牌
乐平镇首个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在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挂牌
4月12日,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在佛职院正式挂牌。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卢荣标、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副校长赵银生共同挂牌,乐平市监所、西南市监所、西南商会相关同志出席挂牌仪式。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依托三水工业园区建立,主要负责园区范围内企业、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将从政策咨询、技术支持、宣传培训、法律咨询等多个领域为企业、单位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全方位助力企业、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创新发展,持续为企业、单位快速有效解决问题,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卢荣标指出,挂牌只是开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的挂牌,对佛职院来说,是压力也是动力,更是一个非常好的交流平台。希望在接下来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佛职院能发挥自身特长,结合知识产权工作要求,在专利保护、校企合作、专利成果转化等方面加大投入,做好服务,营造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助力佛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转自镇市场监管所)
为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促进审批服务提质增效,助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跑出“轻装上阵加速度”,大良市场监管所、税务分局不断拓展“联办云服务专区”范围。在2022年全省首推市监税务“联办云服务专区”,建立全区首个“市监税务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服务站”的基础上,近日,大良市场监管所、税务分局在全市首推“一次办”服务,申请人只需提供一套资料便可办理包括自然人股权转让、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分立)、以非货币方式作价出资、改制登记、股权收购(转让)和有限公司转型升级后的变更等18项业务,预计全年办理相关超过3000笔,惠及超过2000家企业。
对于新设立企业,大良市场监管所联合税务分局推动数据直联互通,实现数据跑路、全流程快办简办。今年来,新设立企业在市监和税务部门的数据传输时间从0.5天压缩到45分钟,实现了市监、税务企业开办事项“无感联办”。申请人在大良市场监管所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后,在同一办证大厅即可就近办理税务套餐事项,免去申请人部门两头跑的困扰。截至目前,已有600多家企业享受到该项便利。
接下来,大良市场监管所和税务分局还将深化协作,融合便民服务举措,加快优化营商环境。一方面围绕工业园区建设,推广市监、税务联办云服务模式深入到五沙工业园区、凤翔工业区,重点编制制造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联办服务清单指南,及时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另一方面,全面深化“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服务站”作用,通过建立美食文化IP分类培育“名录库”,跟踪发展诉求,为“个转企”提供支撑,助力“网红店”“特色店”“百年老店”转型升级,助力唱响顺德美食文化IP。
2023年三水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全面规范我区民办学校招生入学行为,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办同步招生政策,构建良好基础教育生态,根据《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版)>》(佛山教育〔2023〕1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对象为三水区冠华小学、三水区北博德翰外国语学校(原北外附校三水外国语学校)、佛山市萌茵实验学校。其余政府购买学位民办学校:三水区育才学校、三水区西南街道金本东江实验学校、三水区华鹏学校、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南华学校、三水区大塘镇振华学校、三水区乐平镇海佳文武学校、三水区乐平镇华星中英文学校、三水区芦苞镇东华文武学校不适用本细则。
二、明确招生主体责任
(一)区教育局审核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审核公布本区学校政策直招、人才直招、协议直招以及一贯制直升的条件、范围、计划;对全区政策直招、人才直招及协议直招和一贯制直升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对以辖区户籍、学籍或随迁子女身份报名的资格进行审核;对全区民办学校统一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及结果公示公布。
(二)各镇(街道)教育办核定辖区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审核辖区学校协议直招、一贯制直升的条件、范围、计划,对协议直招和一贯制培养直升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协助对以辖区户籍、学籍或随迁子女身份报名的资格进行审核;督促辖区学校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十项严禁”要求。
(三)各民办学校根据本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班额标准编制招生计划报属地镇街教育办核定;在本校官网公布经核准的招生简章,实事求是开展招生宣传;按要求公示符合本校直升资格学生名单;按规定的批次、范围、规则等实施补录,将线下注册的结果及时同步至市民办招生平台。各民办学校应做好招生咨询工作,协助有需要的家长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三、做好分类招生工作
我区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按直招、校内直升、普通招生和补录分批次录取。报名对象被录取后不再参加剩余批次录取,学校在当前批次完成全部招生计划后不再进行后续录取。
(一)明确招生类别
1.直招类别
(1)政策直招。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优待政策条件的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对口支援地区援派干部子女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
(2)人才直招。符合地方政策规定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对市、区政府特定条件的重大项目、重大平台有突出贡献的特殊人才子女。
政策直招、人才直招详见《三水区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政策直招、人才直招实施细则》。
(3)协议直招。有效期内建校协议约定承接生源;本校董事会(理事会)成员直系亲属;本校签署劳动合同且已在本校工作和购买社保满一年的在职教职工子女;2021年3月31日(含)前已在小学对口直招幼儿园就读的小班及以上年级的应届毕业生(该政策自2024年起不再执行)。
协议直招详见《三水区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协议直招细则》。
2.校内直升类别
对符合条件的一贯制学校(三水区北博德翰外国语学校、佛山市萌茵实验学校)中,自愿选择入读本校初中,且在2021年3月31日(含)前已具有本校学籍的应届毕业生优先进行直升录取。
3.普通招生类别
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含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一方符合下列类别之一的,可申请报读我区民办学校:具有三水户籍;持有效期内三水居住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具有三水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仅限学生本人报读初中);在三水居住的华侨及外国籍人员。
4.补录类别
不符合以上条件,但具有在三水区工作或居住的证明,如社保、纳税、房产等。(此类对象也需在市民办招生平台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填报志愿,只能参加补录)
(二)组织招生报名
1.统一使用市的招生平台进行报名
凡有意向参加佛山市三水区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各类招生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都需要在规定时间(2023年4月19日9:00-2023年4月25日17:00)内,在市招生平台根据所符合的报名条件选择三水区入口注册,以唯一身份报名,包括直招类、校内直升类、普通招生类和补录类。
双(多)胞胎、兄弟姐妹有意入读同一所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须同时填报“长幼随学”有关信息。弟弟妹妹应符合哥哥姐姐学校所属三水区的报名条件,并将哥哥姐姐学校所属三水区作为报名所属区。
2.根据入读意愿顺序填报志愿
(1)直招对象在报名时一并填报志愿,其中政策直招和人才直招对象应填报所属区2-3所学校志愿,协议直招对象应将协议学校作为唯一志愿填报。
(2)校内直升及普通招生对象在资格审核通过后(2023年5月19日9:00-2023年5月22日17:00)填报志愿。校内直升对象可依入学意愿按顺序选报本校直升志愿和所属区至多2所学校的志愿。普通招生对象可依入学意愿按顺序选报所属区至多2所学校的志愿。
(3)弟弟妹妹有意与哥哥姐姐入读同一所学校,必须填报哥哥姐姐所在学校为第一志愿。其中,哥哥姐姐所在学校为一贯制学校,同时弟弟妹妹具备该学校直升资格,必须填报该学校为校内直升志愿。未按上述要求填报志愿的,不纳入兄弟姐妹优先补录范围。
(4)其它类别报名学生不需填报志愿。
(三)审核报名资格
所有报名对象应在5月12日9:00至5月15日17:00登录市民办招生平台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报名直招但未被录取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修改报名信息。
1.直招、校内直升类别资格审核。
直招和校内直升对象的资格审核结果,面向社会公示不少于3天。其中,直招类别对象由区教育局公示,校内直升对象审核通过后由各校公示。符合校内直升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在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时,应核对是否已标记具有本校直升报名资格,信息有误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学校进行更正。
2.普通招生和补录类别报名资格审核。
由区教育局和镇(街道)教育办根据市招生平台的信息比对结果,并结合线下资料审核,对选择三水区为报名所属区的普通招生和补录类别对象进行资格审核。
(四)分批录取
按照直招、校内直升、普通招生分批依次录取,报名对象被录取后不再参加剩余批次录取,学校在当前批次完成全部招生计划后不再进行后续录取。所有报名对象可在5月24日登录市民办招生平台查看录取结果。
第一批:直招录取。区教育局结合就读志愿,按就近就便原则统筹安排学校。其中,人才直招报名人数超过预设招生计划的,采取统筹分配、电脑随机摇号等方式录取。
第二批:校内直升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第三批:普通招生录取。按照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的顺序依序录取,报名对象被第一志愿录取,则第二志愿自动失效,不再参加第二志愿录取。同一志愿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同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五)统一注册
被录取的报名对象于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4日到录取学校注册,具体时间以各学校通知为准。各学校在市民办招生平台办理注册入学手续,未按时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已录取学校学位。
(六)补录
统一注册后,区教育局将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名单,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按照兄弟姐妹、区内、市内区外等顺序依序进行补录。资格审核通过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报名对象,自行联系学校补录。
在不超计划的前提下,学校必须优先补录符合条件的兄弟姐妹,市民办招生平台自动为符合条件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弟弟妹妹补录至哥哥姐姐所在学校;补录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的,由区教育局结合就读意向按就近就便原则统筹安排学校。
区内补录应优先三水区随迁子女和居住在学校服务半径范围内的学生。有校内直升招生资格的学校补录时,应优先录取选报了本校直升志愿但未被录取的本校小学毕业生。
区内补录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具有跨区补录资格的学校,可进行市内区外补录。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招生计划管理。各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办学规模,严格执行核准的招生计划,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超规模、超计划、超范围招生,不得隐瞒招生计划,不得在正常招生后通过扩班或增加班额中途招生。
(二)严肃执行招生纪律。各学校应当严明招生纪律,严禁以任何形式承诺提前录取或补录等“掐尖”或变相“掐尖”招生;不得补录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摇号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各类招生全部通过招生平台录取,学校不得进行平台外招生。市、区教育局根据招生平台录取名单审核学生学籍,切实做到招生录取名单、学生学籍、实际就读学校三者一致。
(三)加强违规责任追究。区教育局和各镇(街道)教育办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以及扰乱中小学入学招生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区教育局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核减招生计划等措施,同时责令退回招收的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并对学校主要负责人严肃问责。
(四)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各学校要实事求是开展诚信宣传,通过简章、官网、官微等途径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实施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招生监督及咨询电话:
区教育局:0757-87772210
西南街道教育办:0757-87618841
南山镇教育办:0757-87210216
三水区冠华小学:0757-87777308、87666309
三水区北博德翰外国语学校:0757-87752888/87767666
佛山市萌茵实验学校:0757-87218918、18025993325、18022202986
附件:1.三水区2023年民办小学初中招生学校名单及信息(招生计划、咨询电话).xls
2.三水区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政策直招、人才直招实施细则.xls
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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