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医疗共同体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医务人员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遂溪县医疗共同体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医务人员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1732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12日 17时30分~2023年5月5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5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7122.61
- 投标人资格条件: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 (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证书: (1)独立体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独立体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工程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 (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 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兼任施工负责人) :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 (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在册人员,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未在其它在建项目(包括在本项目开标前已中标未开工的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施工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投标登记时及中标前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设计方)的在册人员。设计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时,对联合体的要求如下: 联合体的家数最多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主办方必须是施工方,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按附件内容签署盖章)。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信誉要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中 被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单 的 投 标 人 , 在 国 家 企 业 信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若联合体投标,则各成员均需提供。(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网站的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投标人 (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公章)。 3.8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投标登记,不接受分公司投标登记。 3.9 投标单位投标登记前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3.10根据《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52号文,省外进粤建筑企业 (包括规划编制、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设 计与施工、建筑施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施工图设计文件 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 和人员 (包括进粤建筑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其他专业技 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 3.11. 前期服务机构 3.11.1 机构名称:广东格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省轻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3.11.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时将前期设计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不得参与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4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兼任施工负责人) :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 (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在册人员,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未在其它在建项目(包括在本项目开标前已中标未开工的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施工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投标登记时及中标前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5月5日 10时30分 - 2023年5月5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5月5日 10时15分 - 2023年5月5日 10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项目名称:白云区鸦岗中路-珠江西航道-河塱沙路中压燃气管道工程
- 项目编号:JG2023-1724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12日 17时0分~2023年5月5日 11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862.734271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并同时具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B1级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②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以下之一: ①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②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二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适用于非财政投资项目: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以下之一: ①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②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2、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5月5日 11时0分 - 2023年5月5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12日 17时0分 - 2023年5月5日 11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5月5日 10时45分 - 2023年5月5日 11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项目概况
2023年视频监控建设及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0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3-01642
项目名称:2023年视频监控建设及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50,268.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年视频监控建设及维护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750,268.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由税务机构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经第三方审核过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和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视频监控建设及维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中小企业。(注: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须提供以下①或②或③的证明材料之一:①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③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视频监控建设及维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广东省内的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三级以上(含三级)《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三级以上(含三级)《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5)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4月12日 至 2023年04月1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0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开标地点:大良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大良县东路38号)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3)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响应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大良派出所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鉴海北路86号
联系方式:0757-22209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德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云路社区居民委员会云安路8号A座首层之三
联系方式:0757-26668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东德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0757-26668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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