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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烟草清远市有限公司连南瑶族自治县分公司经营业务用房项目

时间:2023-04-20     人气:264     来源:www.gzebpubservice.cn     作者:
概述:......
  • 项目名称:广东烟草清远市有限公司连南瑶族自治县分公司经营业务用房项目
  • 项目编号:JG2023-1855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19日 0时0分~2023年5月9日 15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4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968.625862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取得代理权的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外,还应提供相关业务代理委托书)。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知》(建市[2015]15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2016]226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 知》(建办市函〔2020〕334 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 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 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 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 号) 的要求设置。招 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19〕50 号) 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 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 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 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须同时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中的1种:1)项目负责人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的“关键岗位人员锁定信息”查询为未被锁定状态的截图;2)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的“从 业人员”查询无在建工程证明的截图。注:无在建工程证明须查询“个人工程业绩”,且所列 的全部工程业绩状态均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无建设项目;②有建设项目但查询“竣工验收”显示项目已竣工验收;③有建设项目但查询“施工许可”显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非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评审时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其中:广东省内建设的工程项目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为准,广东省外建设的工程项目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为准。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技术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岗位。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8、资格审查前,①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 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②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为C或D级;本项目所需资质须已录入该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该档案在册人员。(①投标人需提供在清远市建设行业市场监管和诚信管理系统:企业信用等级截图、本项目所需资质信息截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从业人员状况截图。)9、投标人已按照本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10、关于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5月9日 15时0分 - 2023年5月9日 16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19日 0时0分 - 2023年5月9日 15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5月9日 14时45分 - 2023年5月9日 15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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