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公办中小学用电增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项目名称:白云区公办中小学用电增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项目编号:JG2023-1895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20日 0时0分~2023年5月10日 14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525.14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3.1.1、3.1.2和3.1.3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 (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丙级(或以上)资质; 3.1.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和送电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单独参与设计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1.3工程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级别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格和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2联合体各单位均应满足招标公告对投标人合格条件的规定,均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3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对应任务单位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兼任。 3.2.4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承担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2.5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设计事务所的,需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单独投标的香港企业,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4.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已按规定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4.3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或电力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电气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3.4.4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机电或电气或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4.5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用档案和人员在册情况应与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分工对应。 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上传件的,平台内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上传件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信用档案办理详见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index.html)。 3.4.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3.4.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5月10日 14时0分 - 2023年5月10日 15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20日 0时0分 - 2023年5月10日 14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5月10日 13时45分 - 2023年5月10日 14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X295(乌溪-流溪河段)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补充公告
X295(乌溪-流溪河段)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编号:JG2023-1626】,于2023年4月8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现就原招标公告的相关内容补充如下:
一、修改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条款。
原文: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项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现文: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项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二、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和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日程安排为准,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三、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区道路设施养护管理中心
2023年4月19日
- 项目名称:广州民营科技园核心区路网工程(一期)民科中路、民科东路等道路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项目编号:JG2023-1882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19日 17时0分~2023年5月10日 14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6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515.928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其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单位,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4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 (3)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①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②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5月10日 14时30分 - 2023年5月10日 15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19日 17时0分 - 2023年5月10日 14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5月10日 14时15分 - 2023年5月10日 14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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