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绿化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贵单位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绿化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0692-236A07S20146
三、项目概况:控制价人民币34.5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或2022年1月至12月的财务报表(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报价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连续3个月或以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税收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军队单位不作要求;社保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提供《报价函》)
(一)投标单位为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或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投标人须提供《报价函》)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人须提供《报价函》)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采购人列入本级“供应商黑名单库”中。(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本项目采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注册后购买招标文件(详见网上购标操作指南)。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账号:44001863201053034613)。
注:我中心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发售时间:2023年05月19日起至2023年05月26日;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三)投标人成功购买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以1份PDF形式上传:
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④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⑤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一)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报价文件应于2023年05月29日14时30分之前提交到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四路115号宏宇国金大厦B座902单元。请指定专人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二)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上公开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020-66341923
电子信箱:704435454@qq.com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某单位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13302427850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南海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投审〔2022〕37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救助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佛山市南海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的设计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投审〔2022〕37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桂丹西路5号02座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1837.1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778.55平方米。新建一栋残疾人康复中心,人防地下室1层,地上6层,设133个残疾人康复床位;一栋救助站及托养中心,地上7层,设251个救助和托养床位;一栋儿童福利院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地上5层,设156个儿童床位;一栋后勤楼,地上5层,设160个员工床位;以及配套门岗、连廊、室外工程等。总投资为16929.3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估算价约为12000万元(上述工程内容、规模、范围情况以招标人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条件红线图及书面通知等为准)。
2.3 设计周期:
2.3.1总体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佛山市南海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结算止(具体以发包人要求的为准)。
2.3.2各阶段工作设计周期要求:
(1)签订合同后5个日历天内,需提交总平面规划方案图以及单体各层平面方案图。
(2)平面方案经招标人确认后,10个日历天内提交外立面彩色效果图。
(3)设计方案经招标人确认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总平面规划报建图和CPI、室外排水规划图,单体报建图。
(4)取得规划许可证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提交招标人审查。
(5)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送审图机构;
(6)审图机构提出意见后,2个日历天内完成修编并提交审核;
(7)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各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2.4 招标范围:
(1)本工程的方案深化设计、CPI报建、基坑支护方案设计、效果图、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和施工图设计,按相关规范配置包括建筑、绿色建筑设计(包含咨询)、海绵城市、结构、智能化(电视、电话、网络、广播、监控)、给排水(排水作全面考虑,包括空调排水、高压给水和低压给水等)、消防、防雷、标识、电梯、人防设计、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的室内装修、装饰(含外立面、室内)、通风空调(防排烟)、门窗、电气、供配电(不包括高压供电及电房的供电设计,低压供电部分的设计须满足并通过南海区供电主管部门的审查)、围墙、大门、建筑新风系统等专业设计;用地红线范围内室外市政及附属设施、绿化、卫生、环保、安全、海绵设计、建筑节能、给排水、排污、园林景观、照明、综合管线(需包括建筑室内外布线统筹)及招标人要求服务于本项目的市政道路等相关设计,及上述工作的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后期咨询服务及相关配合服务】等工作。
2.5 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6 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2974888.00元
2.7 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广东省、佛山市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2.8 其他要求:由于本工程的建设资金特殊性,在履约过程中,中标人不得因合理审批流程影响进度款支付为由,延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招标人办理财政支付手续即视为已经履行支付义务,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追究责任及提出索赔。如中标人因合理审批流程影响进度款支付为由,延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设计周期延误的,需支付100000元违约金给招标人(或招标人可在应付设计费用中直接扣除),若因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的损失并追究中标人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或②项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同时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结构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机电设计事务所甲级资3项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别:工程设计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企业类别:工程设计企业)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社保证明材料补充说明:
①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②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符合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暂缓缴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05月1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9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递交手续。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3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3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5室208(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救助站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罗行社区居委会上圩街5巷9号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白工
电 话:0757-85210171
传 真:0757-8521017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立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乐城一路北2号南信广场A座708房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彭鹏程、苏健
电 话:0757-81011663
传 真:0757-81011663
电子邮件:gdld81011663@163.com
白云区白云湖车辆段地块项目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三栋门卫室及两宗通透式围墙改造工程(暂定名)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
补充公告
白云区白云湖车辆段地块项目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三栋门卫室及两宗通透式围墙改造工程(暂定名)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2214]招标项目,发布补充公告,内容如下:
一、招标公告
1、修改招标公告第2.2款:项目概况及规模
原文:白云湖车辆段地块项目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三栋门卫室及两宗通透式围墙改造工程(暂定名)(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土建、设备设施、装饰装修、安装、园林改造)总加扩建及改造面积约29725㎡,其中,主入口加扩建及改造面积约3075㎡,运动场加扩建及改造面积约17505㎡,中学部加扩建及改造面积约4290㎡,小学部加扩建及改造面积约3055㎡,厨房及饭堂加扩建及改造面积约1800㎡,最终项目规模以经发包人批准规模为准。
现文:白云湖车辆段地块项目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三栋门卫室及两宗通透式围墙改造工程(暂定名)总加扩建及改造面积约32020㎡,其中主入口加扩建及改造面积约3075㎡、运动场加扩建及改造面积约17505㎡(其中田径场约14860㎡、看台约1500㎡、总部大楼约1000㎡、升旗台及其他约145㎡)、中学部加扩建及改造面积约4290㎡、小学部加扩建及改造面积约3055㎡、厨房及饭堂加扩建及改造面积约1800㎡、幼儿园加扩建及改造面积约2295㎡,最终项目规模以经发包人批准规模为准。
-
修改招标公告第3.3.1款:
原文: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担任本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锁定。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现文: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担任本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锁定。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增加招标公告第7条备注,增加内容详见附件一:《招标公告(修改版)》
4、修改招标公告第9条“其他”中的(四)投标限价
原文:①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74,300,000.00元,其中:工程建安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2,600,000.00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700,000.00元。
②设计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的设计费用等);
现文:①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59568966.24元,其中:工程建安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7868966.24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700000.00元。
②设计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的设计费用等);
-
修改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声明》,修改后的《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招标公告(修改版)》。
二、招标文件
1、修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3.2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原文:本项目最高投标价限价为¥74,300,000.00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700,000.00元;工程建安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2,600,0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总价限价、工程建安费各专业工程的报价不得高于工程建安费各专业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作废标处理。
现文:本项目最高投标价限价为¥59568966.24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700000.00元;工程建安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7868966.24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总价限价、工程建安费各专业工程的报价不得高于工程建安费各专业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作废标处理。
2、修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条款名称为“工程成本警戒价”:
原文:建安工程成本警戒价按最高投标限价中的工程建安费90%设置为65340000.00元。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现文:建安工程成本警戒价按最高投标限价中的工程建安费90%设置为52082069.61元。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修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第7.2款:
原文:7.2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为三天(最后一天为工作日)。
现文:7.2合格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合格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为三天(最后一天为工作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合格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4、删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第7.5.4及7.5.6款,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2《招标文件(修改版)》。
5、修改第三章评(定)标办法(合格制评审法)的附表一《资格审查表》,修改后的附表一《资格审查表》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2《招标文件(修改版)》。
6、修改第三章评(定)标办法(合格制评审法)的附表二《设计施工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响应性审查表》,修改后的附表二《设计施工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响应性审查表》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2《招标文件(修改版)》。
7、修改第三章评(定)标办法(合格制评审法)的附表三《经济投标文件响应性审查表》,修改后的附表三《经济投标文件响应性审查表》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2《招标文件(修改版)》。
8、修改第三章评(定)标办法(合格制评审法)的附表九《定标因素表(定标阶段用表)》:
原文:
工程名称:
序号 |
评价项目 |
定标评价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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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价格因素 |
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分析,结合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对报价的合理性及不平衡性进行评审。 |
|
2 |
方案因素 |
评审投标人项目实施组织方案中的设计和施工的融合措施、安全控制措施、质量控制措施、进度控制措施等情况。 |
|
3 |
资信因素 |
管理体系 |
评审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的情况。 |
4 |
研发能力 |
评审投标人2019年至今获得国家级协会颁发的工程建设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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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评审投标人2019年至今作为起草单位参加编制过国家标准的情况 |
||
6 |
第三方评价 |
评审投标人建设行业质量管理小组(QC小组)活动优秀企业连续获得的情况 |
|
7 |
团队因素 |
评审投标人组建的服务团队架构的情况。 |
现文:
工程名称:
序号 |
评价项目 |
定标评价的内容 |
|
1 |
价格因素 |
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分析,对报价的合理性及不平衡性进行评审。 |
|
2 |
方案因素 |
评审投标人项目实施组织方案中的设计和施工的融合措施、安全控制措施、质量控制措施、进度控制措施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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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资信因素 |
管理体系 |
评审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的情况。 |
4 |
研发能力 |
评审投标人2019年至今作为起草单位参加编制过国家标准的情况 |
|
5 |
团队因素 |
评审投标人组建的服务团队架构的情况。 |
9、修改第七章最高投标限价:
原文:详见《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
现文:详见《最高限价汇总表》。
-
修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汇总表,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汇总表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3:《工程量清单(修改版)》及附件4:《最高限价汇总表(修改版)》。
-
修改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调整后的合同文本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5:《(修改版)合同文本》。
-
补充发布本项目平面图,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6:《平面图》。
-
本项目修改后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1:《招标公告(修改版)》及附件2:《招标文件(修改版)》。
-
修改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调整后的电子招标文件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7:《电子招标文件》。
五、本项目具体招标投标日程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六、本补充公告对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一并修改或补充。补充公告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附件1:《招标公告(修改版)》
附件2:《招标文件(修改版)》
附件3:《工程量清单(修改版)》
附件4:《最高限价汇总表(修改版)》
附件5:《(修改版)合同文本》
附件6:《平面图》
附件7:《电子招标文件》
广州市品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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