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世界智能大会 小波Plus科技成果展圆满落幕
5月21日,随着第七届世界智能大会最后一个公众参观日的结束,由微企(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主办的“小波Plus科技成果展”圆满落下帷幕。据悉,来自全球51个国家和地区的1000余名中外政要、专家学者及企业家参加了本届智能大会,观众数量预计超过30万人次。
聚智聚力 微企(天津)信息参与多场平行论坛活动
在智能大会举办前夕,微企(天津)信息参加了由天津市高校校友会科技经济融合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主办的“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经济融合发展”高端论坛(以下简称“高端论坛”)。
高端论坛邀请了包括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72所高校、科研院所负责人,共同研讨高校科研成果转化、校友经济融合等相关议题。作为研究会的组织成员之一,微企(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始终重视“产学研”深度融合,以高校及校友企业为纽带,积极转化前沿科研成果,吸纳培养高端人才,推动校友经济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同日,受京津冀数字经济联盟邀请,微企(天津)信息出席了在万丽天津宾馆举办的第七届世界智能大会“数字经济与可持续发展国际高峰论坛”(以下简称“高峰论坛”)。本次高峰论坛由中国科协技术协会及天津市人民政府主办,论坛围绕数字经济与可持续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深入研讨。
数字经济为实体产业“提质增速”提供了新动能和新契机。今年3月,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扎实的技术实力,微企(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荣获第一届新八大里“数智之星”称号。微企(天津)信息自主研发的小波Plus系列平台产品帮助越来越多的制造业用户更高效地完成数字化转型升级,助力实体产业与数字经济创新应用,为中国制造业数智化升级贡献力量。
收获颇丰 小波Plus科技成果展圆满落幕
本次随微企(天津)信息亮相世界智能大会的“小波Plus AIoT-工业全流程开放平台”吸引了政企、专家学者、行业媒体及科技爱好者的广泛关注。河北区招商局有关领导、太平洋汽车网资深编辑走进小波Plus展台,详细听取并参观了微企(天津)信息近年来在汽车及制造业数智化转型升级领域的前沿成果。同时,微企(天津)信息在展会现场与行业同仁就数据安全管理、软硬件开发等领域开展了深入的探讨交流。
数年自主研发,累计投入过千万的“小波Plus(Wavelet Plus)AIoT-工业全流程开放平台”目前已覆盖全国超15个地区,300余家客户群。小波Plus平台围绕工业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BI可视化分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汽车和制造业用户的研发试制、生产工艺、能源与碳排管理、实验室互联互通等关键场景赋能优化。
微企(天津)信息专注于汽车及装备制造业数智化转型升级,先后荣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天津市雏鹰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荣誉称号。小波Plus平台相关案例连续两年入选工信部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名录。
智造未来 小波Plus持续专注制造业智能转型升级
在更广阔的世界舞台上,智造未来!微企(天津)信息将持续聚焦汽车及装备制造业,以专注与创新为小波Plus平台注入强大产品力,助力制造企业在数智化转型浪潮中乘风破浪,共筑中国制造业“数智未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要求,各地要确保学位资源供需平衡,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学龄儿童数量变化趋势,健全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入学需求。学位资源短缺的地区要综合采取有力措施,因地制宜、因校施策,确保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通知》强调,各地要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成果,科学合理划定学校招生片区,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健全有序录取机制;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政策。鼓励各地出台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具体实施办法,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
《通知》明确,各地要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结合实际优化招生计划安排,努力增加优质普通高中学位供给。深化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改革,进一步压减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计划,确保到2024年全面实现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招生,更好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省级统筹,进一步清理规范中考加分项目。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健全和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坚决守住不让适龄儿童辍学的底线,确保应入尽入。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切实精简入学证明材料、优化时限要求。认真做好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入学工作,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
《通知》强调,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持招生入学政策相对稳定。大力推进“阳光招生”,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主动就核心政策、群众关心的政策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应急协调机制,对有停办风险的民办学校,要提前预警并做好学生安置预案。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
一起来看《通知》全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
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中小学招生入学改革,招生秩序进一步规范,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适龄儿童少年就学机会得到有效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现就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保学位资源供需平衡。各地要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学龄儿童数量变化趋势,健全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全面掌握行政区域内适龄少年儿童入学需求,切实做好学位供给保障工作。学位资源短缺的地区要综合采取有力措施,因地制宜、因校施策,在新建学校、改扩建现有学校的同时,依托有条件的、办学水平和群众认可度较高的学校,积极挖潜扩容、扩大优质学位供给,确保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二、落实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成果,各地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科学合理划定学校招生片区,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健全有序录取机制,切实保障公平入学机会;严格落实免试入学升学规定,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政策,加快推进使用统一的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切实做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在有关部门监督下,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鼓励各地出台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具体实施办法,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
三、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各地要结合实际优化招生计划安排,努力增加优质普通高中学位供给。要深化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改革,进一步压减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计划,确保到2024年全面实现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招生,更好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省级统筹,进一步清理规范中考加分项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地方实际确需保留的,要严格控制加分范围和分值,并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市(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不得擅自出台新的中考加分政策,对于违反规定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纠正。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
四、保障特殊群体学生入学。各地各校要健全和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强化对区域内适龄儿童行政督促入学制度,坚决守住不让适龄儿童辍学的底线,确保应入尽入。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切实精简入学证明材料、优化时限要求,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认真做好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入学工作,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政策规定的优抚对象,各地要按有关规定切实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认真落实本通知各项要求,保持招生入学政策相对稳定,涉及大的政策改革调整要及时向教育部报告,提前召开必要的听证会、咨询会或吹风会,做到让老百姓“早知道”,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大力推进“阳光招生”,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主动就核心政策、群众关心的政策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应急协调机制,加强招生入学风险研判,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对有停办风险的民办学校,要提前预警并做好学生安置预案,确保社会稳定。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出台本地中小学招生入学相关指导意见,指导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切实抓好落实。请将招生入学工作联系表(见附件)于2023年5月21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于2023年9月底前将各省份招生入学工作总结材料报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邮箱:abc@moe.edu.cn
附件:招生入学工作联系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23年5月17日
1.招标条件
七联队物业消防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张槎村联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张槎村。
2.2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七联队物业消防改造工程,工程范围包括喷淋及自动报警工程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开工日期按招标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投标最高限价:招标内容为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施工。
本项目招标预算金额为6264248.20元,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金额为人民币5637823.38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调试、包通过验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等,£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有效范围是以投标人提供的考评结论为D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 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已开通网上查询打印的广东省外投标人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6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企业没有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企业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7.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 (2019 )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3日至2023年05月29日(北京时间)。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05月2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5.3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4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缴交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00元(现金缴款,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6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银行转账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4日10时0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4日10时0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张槎一路125号(华南创谷)2座3层之一])。
7.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东健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告栏、张槎街道张槎村联发股份经济合作社各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张槎村联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工业二区八路龙桦酒店(张槎村店)北侧约50米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57-8221908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健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号一座第一层A101之一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霍工、蓝工
电 话:0757-82253630
电子邮件:gdjh066@163.com
2023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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