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研发大楼智能化系统及设备相关服务采购
- 项目名称:设计研发大楼智能化系统及设备相关服务采购
- 项目编号:JG2023-2922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6月2日 0时0分~2023年6月26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设计研发大楼智能化系统及设备(标段一)相关服务采购:否设计研发大楼智能化系统及设备(标段二)相关服务采购:否设计研发大楼智能化系统及设备(标段三)相关服务采购: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设计研发大楼智能化系统及设备(标段一)相关服务采购:2设计研发大楼智能化系统及设备(标段二)相关服务采购:2设计研发大楼智能化系统及设备(标段三)相关服务采购: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设计研发大楼智能化系统及设备(标段一)相关服务采购:1560.75设计研发大楼智能化系统及设备(标段二)相关服务采购:469.26设计研发大楼智能化系统及设备(标段三)相关服务采购:1310.09
- 投标人资格条件:设计研发大楼智能化系统及设备(标段一)相关服务采购: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资质要求(适用于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 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设备招标中同时投标。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1)标段一: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且合同金额1000万元或以上的智能化系统设备或信息化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采购合同(含供货清单)、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2)标段二: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且合同金额300万元或以上的网络设备采购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采购合同(含供货清单)、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3)标段三: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且合同金额800万元或以上的智能化设备或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采购合同(含供货清单)、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3.1.3其他要求(适用于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 ①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②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设计研发大楼智能化系统及设备(标段二)相关服务采购: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资质要求(适用于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 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设备招标中同时投标。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1)标段一: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且合同金额1000万元或以上的智能化系统设备或信息化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采购合同(含供货清单)、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2)标段二: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且合同金额300万元或以上的网络设备采购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采购合同(含供货清单)、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3)标段三: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且合同金额800万元或以上的智能化设备或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采购合同(含供货清单)、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3.1.3其他要求(适用于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 ①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②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设计研发大楼智能化系统及设备(标段三)相关服务采购: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资质要求(适用于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 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设备招标中同时投标。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1)标段一: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且合同金额1000万元或以上的智能化系统设备或信息化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采购合同(含供货清单)、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2)标段二: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且合同金额300万元或以上的网络设备采购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采购合同(含供货清单)、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3)标段三: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且合同金额800万元或以上的智能化设备或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采购合同(含供货清单)、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3.1.3其他要求(适用于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 ①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②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设计研发大楼智能化系统及设备(标段一)相关服务采购:/设计研发大楼智能化系统及设备(标段二)相关服务采购:/设计研发大楼智能化系统及设备(标段三)相关服务采购:/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6月26日 10时30分 - 2023年6月26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6月2日 0时0分 - 2023年6月26日 10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6月26日 10时15分 - 2023年6月26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为指导企业规范处置废包装容器危险废物,防范化解企业危险废物处置环境风险,5月30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废包装容器危险废物宣讲会。
本次宣讲会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二支队介绍了相关法律规定和近年来查处的典型违法案件,对存在的危险废物违法行为进行法律风险解读;市生态环境局固废科对废包装容器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要求进行介绍;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有关负责同志提醒企业要做好废包装容器专项整治,减少可能发生的刑事风险。
相关废包装容器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废包装容器利用处置单位和危险废物收集点负责人也进行了座谈交流。会议现场,针对各区分局和产废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疑。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唐来奎强调
一是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
废包装容器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和废酸、废碱定量化整治工作是2023年全市危险废物整治非常重要的两个专项工作,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切实把专项核查工作做细做实。
二是要积极开展企业宣讲帮扶
要坚持“帮扶指导在先,处罚惩戒在后”,切实提升企业废包装容器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水平;同时,对“屡教不改、恶意非法处置”的,要加大力度惩处力度。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和畅通举报途径
要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动,实现信息共享互通,市、区、镇三级协同发力;要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通过持续开展打击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联合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整治一批管理不规范企业,对涉废包装容器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保障我市生态环境安全。
市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市公安局相关业务负责同志、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执法和固废科(股)室有关负责人及全市10家废包装容器危险废物产生企业、2家废包装容器利用处置单位和3家危险废物收集点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 项目名称:阳西县智慧粮库建设项目工艺设备
- 项目编号:JG2023-2917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6月2日 0时0分~2023年6月25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325.3858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①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②投标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提供供货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2 其他要求: 2.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2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6月25日 9时30分 - 2023年6月25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6月25日 9时0分 - 2023年6月25日 9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