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23年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和要求,确定以下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6月5日至6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富力路6号)。
三、资格复审携带材料
1、请将《资格复审目录表》(附件2)打印出来作为封面,并按要求填写目录表内容。
2、按照《资格复审目录表》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均为A4纸规格),复印件按顺序装订于封面背后。
3、携带准考证备查。
四、放弃及递补
为做好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如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复审的,请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声明书》(附件3),并发送至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专用政务电子邮箱wsrsk@gz.gov.cn。
如有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资格复审时间为6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安排递补资格复审。
五、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本人到现场接受资格复审;如确需他人代办的,代办人还需持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资格复审通过的,发放《面试确认书》。
3、考生资格复审材料不齐全的,由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缺少的材料,要求在资格复审期间补充完整,并签订《限时补齐资格复审材料承诺书》,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未在规定期限补齐完整材料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
4、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发放《资格复审不通过告知书》。
5、咨询部门及电话:区卫生健康局人事部门020-32855106。
附件1:2023年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名单.xls (点击下载)
附件2:资格复审目录表.xls (点击下载)
附件3:放弃资格复审声明书.doc (点击下载)
附件4:2023年毕业生承诺书.doc (点击下载)
附件5: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doc (点击下载)
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2日
5月31日上午,区长罗光华来到朝天小学和旧部前小学看望慰问师生并与大家一起欢度节日,向全区广大少年儿童致以节日祝福,向辛勤工作的广大教师和少儿工作者表示诚挚问候。
罗光华一行先后来到朝天小学和旧部前小学,察看了校园环境、教学配套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认真听取了两所百年老校发展历程、办学特色和教学成果介绍,与老师、孩子们亲切交谈互动,对两所学校发挥资源优势,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激发培养孩子们科创探索、艺术手工能力等方面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罗光华指出,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承载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要引导孩子们珍惜宝贵时光,养成好习惯、锻炼好身体、练就好本领,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罗光华强调,教育关系到千家万户,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区教育局要紧紧围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持续优化教育资源供给,进一步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打造“港澳子弟班”等特色品牌,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学校和广大教师要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学生心怀祖国、立志高远,争做可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全区各单位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携手关心关爱少年儿童,大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努力为少年儿童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环境。
区领导郭环、黄永青、邹卫红,区政府办公室、区教育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一、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自觉接受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智能安检门进行安全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点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应按考点指引,在进入考点封闭区安检前,将手机等所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存放于考点物品存放点,或交带队老师保管,手机存放前先关机或调为静音。考点只负责提供考生物品存放处,不负责存放物品的保管。为避免考生物品遗失,考生应尽可能不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三、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现役军人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准考证上各科目的考场、座位号参加考试。
四、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透明文具袋、透明水杯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点封闭区和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无线耳机、智能手表、运动手环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以及不透明的文具盒(袋、套)、不透明水杯(含饮料)等物品进入考点封闭区和考场。
五、考生应在每科开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现役军人身份证件),通过人脸识别身份验证后,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放在桌面靠走道边上角以便让监考员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条形码和试卷后,须认真核对答题卡的张数,核对条形码上的姓名、考生号与自己准考证上的信息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应向监考员提出更换。在规定的时间内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准确清楚地填写答题卡上的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座位号,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根据所发试卷准确填涂试卷类型(A或B),并将条形码横贴在答题卡右上角的“条形码粘贴处”栏框内。凡漏填、错填、全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导致无法正常评卷的,责任考生自负。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七、开考15分钟后(非英语科的外语科目考试开考前15分钟),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语文、数学、外语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物理、历史、化学、地理、思想政治、生物学科目不允许考生提前交卷。
八、考生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选择题用2B铅笔在选择题答题区作答,非选择题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作答。作答选做题时,必须用2B铅笔填涂相应选做题题号信息点。漏涂、错涂、多涂,答案无效。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否则答题卡无效。考生不准随意修改答题卡上的题号,考生必须在指定的题号里作答。凡不在指定答题题号框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作答或擅自更改题号作答,其答案一律无效。如果解答中有画表或辅助线,先用铅笔进行画线、绘图,再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描黑确认。
九、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不得吸烟,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工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考试过程中,考生如需上洗手间应先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允许,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
十一、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非英语科外语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十二、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将答题卡和试卷反扣桌面,双手放下。在监考员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十三、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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