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田村先锋村小组工业区厂房租赁公开协商方案
兹有我社“先锋工业区厂房租赁”项目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对以下物业合同以公开协商方案签约,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本项目出租面积经第三方测绘公司进行测绘,所产生的测绘费用由堤田村先锋经济合作社支付。
资产名称 | 资产地点 | 计租面积 (平方米) | 拟出租单价 (元/月/平方米) | 租金递增幅度 | 拟出租期限 | 资产经营用途 | 承租方 |
先锋工业区1号厂房 | 堤田先锋工业区 | 905.18 | 22.52 |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15000元的标准计算。 2023年 1 月 1 日至2025 年12月31日止共三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25000.0元计算。 2026年 1 月 1 日至2029 年12月31日止共四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35000.00元计算。 |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 (7年) | 厂房/仓库 | 梁润满 |
先锋工业区2号厂房 | 堤田先锋工业区 | 438.13 | 22.52 |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15000元的标准计算。 2023年 1 月 1 日至2025 年12月31日止共三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25000.0元计算。 2026年 1 月 1 日至2029 年12月31日止共四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35000.00元计算。 |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 (7年) | 厂房/仓库 | 梁志明 |
先锋工业区3号厂房 | 堤田先锋工业区 | 633.24 | 22.52 |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15000元的标准计算。 2023年 1 月 1 日至2025 年12月31日止共三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25000.0元计算。 2026年 1 月 1 日至2029 年12月31日止共四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35000.00元计算。 |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 (7年) | 厂房/仓库 | 梁润钊 |
先锋工业区4号厂房 | 堤田先锋工业区 | 801.07 | 22.52 |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15000元的标准计算。 2023年 1 月 1 日至2025 年12月31日止共三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25000.0元计算。 2026年 1 月 1 日至2029 年12月31日止共四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35000.00元计算。 |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 (7年) | 厂房/仓库 | 梁暖全 |
先锋工业区5号厂房 | 堤田先锋工业区 | 709.67 | 22.52 |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15000元的标准计算。 2023年 1 月 1 日至2025 年12月31日止共三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25000.0元计算。 2026年 1 月 1 日至2029 年12月31日止共四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35000.00元计算。 |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 (7年) | 厂房/仓库 | 梁伟锋 |
先锋工业区6号厂房 | 堤田先锋工业区 | 1523.85 | 22.52 |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15000元的标准计算。 2023年 1 月 1 日至2025 年12月31日止共三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25000.0元计算。 2026年 1 月 1 日至2029 年12月31日止共四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35000.00元计算。 |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 (7年) | 厂房/仓库 | 招志锐 |
先锋工业区7号厂房 | 堤田先锋工业区 | 187 | 22.52 |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15000元的标准计算。 2023年 1 月 1 日至2025 年12月31日止共三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25000.0元计算。 2026年 1 月 1 日至2029 年12月31日止共四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35000.00元计算。 |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 (7年) | 厂房/仓库 | 梁润欢 |
先锋工业区8号厂房 | 堤田先锋工业区 | 1089.67 | 22.52 |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15000元的标准计算。 2023年 1 月 1 日至2025 年12月31日止共三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25000.0元计算。 2026年 1 月 1 日至2029 年12月31日止共四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35000.00元计算。 |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 (7年) | 厂房/仓库 | 梁润钊 |
先锋工业区9号厂房 | 堤田先锋工业区 | 636.73 | 22.52 |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15000元的标准计算。 2023年 1 月 1 日至2025 年12月31日止共三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25000.0元计算。 2026年 1 月 1 日至2029 年12月31日止共四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35000.00元计算。 |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 (7年) | 厂房/仓库 | 霍佑潮 |
先锋工业区10号厂房 | 堤田先锋工业区 | 833.13 | 22.52 |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15000元的标准计算。 2023年 1 月 1 日至2025 年12月31日止共三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25000.0元计算。 2026年 1 月 1 日至2029 年12月31日止共四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35000.00元计算。 |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 (7年) | 厂房/仓库 | 梁志明 |
先锋工业区11号厂房 | 堤田先锋工业区 | 123.01 | 22.52 |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15000元的标准计算。 2023年 1 月 1 日至2025 年12月31日止共三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25000.0元计算。 2026年 1 月 1 日至2029 年12月31日止共四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35000.00元计算。 |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 (7年) | 厂房/仓库 | 梁兆崧 |
先锋工业区12号厂房 | 堤田先锋工业区 | 281 | 22.52 |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15000元的标准计算。 2023年 1 月 1 日至2025 年12月31日止共三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25000.0元计算。 2026年 1 月 1 日至2029 年12月31日止共四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35000.00元计算。 |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 (7年) | 厂房/仓库 | 梁勿 |
先锋工业区13号厂房 | 堤田先锋工业区 | 327.40 | 22.52 |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15000元的标准计算。 2023年 1 月 1 日至2025 年12月31日止共三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25000.0元计算。 2026年 1 月 1 日至2029 年12月31日止共四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35000.00元计算。 |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 (7年) | 厂房/仓库 | 梁兆崧 |
先锋工业区14号厂房 | 堤田先锋工业区 | 283.19 | 22.52 |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15000元的标准计算。 2023年 1 月 1 日至2025 年12月31日止共三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25000.0元计算。 2026年 1 月 1 日至2029 年12月31日止共四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35000.00元计算。 |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 (7年) | 厂房/仓库 | 梁锦杰 |
先锋工业区15号厂房 | 堤田先锋工业区 | 399.03 | 22.52 |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15000元的标准计算。 2023年 1 月 1 日至2025 年12月31日止共三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25000.0元计算。 2026年 1 月 1 日至2029 年12月31日止共四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35000.00元计算。 |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 (7年) | 厂房/仓库 | 冼永钊 |
先锋工业区16号厂房 | 堤田先锋工业区 | 183.93 | 22.52 |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15000元的标准计算。 2023年 1 月 1 日至2025 年12月31日止共三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25000.0元计算。 2026年 1 月 1 日至2029 年12月31日止共四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35000.00元计算。 |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 (7年) | 厂房/仓库 | 梁海波 |
先锋工业区17号厂房 | 堤田先锋工业区 | 284.36 | 22.52 |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15000元的标准计算。 2023年 1 月 1 日至2025 年12月31日止共三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25000.0元计算。 2026年 1 月 1 日至2029 年12月31日止共四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35000.00元计算。 |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 (7年) | 厂房/仓库 | 梁暖富 |
先锋工业区18号厂房 | 堤田先锋工业区 | 476.68 | 22.52 |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15000元的标准计算。 2023年 1 月 1 日至2025 年12月31日止共三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25000.0元计算。 2026年 1 月 1 日至2029 年12月31日止共四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35000.00元计算。 |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 (7年) | 厂房/仓库 | 梁巨汝 |
先锋工业区19号厂房 | 堤田先锋工业区 | 428.43 | 22.52 |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15000元的标准计算。 2023年 1 月 1 日至2025 年12月31日止共三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25000.0元计算。 2026年 1 月 1 日至2029 年12月31日止共四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35000.00元计算。 |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 (7年) | 厂房/仓库 | 霍厚光 |
先锋工业区20号厂房 | 堤田先锋工业区 | 392.03 | 22.52 |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15000元的标准计算。 2023年 1 月 1 日至2025 年12月31日止共三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25000.0元计算。 2026年 1 月 1 日至2029 年12月31日止共四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35000.00元计算。 |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 (7年) | 厂房/仓库 | 梁秋锐 |
先锋工业区21号厂房 | 堤田先锋工业区 | 230.53 | 22.52 |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15000元的标准计算。 2023年 1 月 1 日至2025 年12月31日止共三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25000.0元计算。 2026年 1 月 1 日至2029 年12月31日止共四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35000.00元计算。 |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 (7年) | 厂房/仓库 | 梁润邦 |
先锋工业区22号厂房 | 堤田先锋工业区 | 281.21 | 22.52 |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15000元的标准计算。 2023年 1 月 1 日至2025 年12月31日止共三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25000.0元计算。 2026年 1 月 1 日至2029 年12月31日止共四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35000.00元计算。 |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 (7年) | 厂房/仓库 | 梁炎章 |
先锋工业区23号厂房 | 堤田先锋工业区 | 204 | 22.52 |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15000元的标准计算。 2023年 1 月 1 日至2025 年12月31日止共三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25000.0元计算。 2026年 1 月 1 日至2029 年12月31日止共四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35000.00元计算。 |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 (7年) | 厂房/仓库 | 梁金炽 |
先锋工业区24号厂房 | 堤田先锋工业区 | 114 | 22.52 |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15000元的标准计算。 2023年 1 月 1 日至2025 年12月31日止共三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25000.0元计算。 2026年 1 月 1 日至2029 年12月31日止共四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35000.00元计算。 |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 (7年) | 厂房/仓库 | 梁仕针 |
先锋工业区25号厂房 | 堤田先锋工业区 | 381.87 | 22.52 |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15000元的标准计算。 2023年 1 月 1 日至2025 年12月31日止共三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25000.0元计算。 2026年 1 月 1 日至2029 年12月31日止共四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35000.00元计算。 |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 (7年) | 厂房/仓库 | 伍朋 |
先锋工业区26号厂房 | 堤田先锋工业区 | 220.95 | 22.52 |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15000元的标准计算。 2023年 1 月 1 日至2025 年12月31日止共三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25000.0元计算。 2026年 1 月 1 日至2029 年12月31日止共四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35000.00元计算。 |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 (7年) | 厂房/仓库 | 梁锦添 |
先锋工业区27号厂房 | 堤田先锋工业区 | 421.25 | 22.52 |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15000元的标准计算。 2023年 1 月 1 日至2025 年12月31日止共三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25000.0元计算。 2026年 1 月 1 日至2029 年12月31日止共四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35000.00元计算。 |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 (7年) | 厂房/仓库 | 梁勇乾 |
先锋工业区28号厂房 | 堤田先锋工业区 | 336.13 | 22.52 |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15000元的标准计算。 2023年 1 月 1 日至2025 年12月31日止共三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25000.0元计算。 2026年 1 月 1 日至2029 年12月31日止共四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35000.00元计算。 |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 (7年) | 厂房/仓库 | 梁暖登 |
先锋工业区29号厂房 | 堤田先锋工业区 | 306.75 | 22.52 |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15000元的标准计算。 2023年 1 月 1 日至2025 年12月31日止共三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25000.0元计算。 2026年 1 月 1 日至2029 年12月31日止共四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35000.00元计算。 |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 (7年) | 厂房/仓库 | 梁近金 |
先锋工业区30号厂房 | 堤田先锋工业区 | 535.40 | 22.52 |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15000元的标准计算。 2023年 1 月 1 日至2025 年12月31日止共三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25000.0元计算。 2026年 1 月 1 日至2029 年12月31日止共四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35000.00元计算。 |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 (7年) | 厂房/仓库 | 梁炽文 |
先锋工业区31号厂房 | 堤田先锋工业区 | 568.37 | 22.52 |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15000元的标准计算。 2023年 1 月 1 日至2025 年12月31日止共三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25000.0元计算。 2026年 1 月 1 日至2029 年12月31日止共四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35000.00元计算。 |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 (7年) | 厂房/仓库 | 霍厚光 |
先锋工业区32号厂房 | 堤田先锋工业区 | 360.31 | 22.52 |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15000元的标准计算。 2023年 1 月 1 日至2025 年12月31日止共三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25000.0元计算。 2026年 1 月 1 日至2029 年12月31日止共四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35000.00元计算。 |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 (7年) | 厂房/仓库 | 黄日橙 |
先锋工业区33号厂房 | 堤田先锋工业区 | 241.62 | 22.52 |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15000元的标准计算。 2023年 1 月 1 日至2025 年12月31日止共三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25000.0元计算。 2026年 1 月 1 日至2029 年12月31日止共四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35000.00元计算。 |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 (7年) | 厂房/仓库 | 林礼留 |
先锋工业区34号厂房 | 堤田先锋工业区 | 608.99 | 22.52 |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15000元的标准计算。 2023年 1 月 1 日至2025 年12月31日止共三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25000.0元计算。 2026年 1 月 1 日至2029 年12月31日止共四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35000.00元计算。 |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 (7年) | 厂房/仓库 | 林炳全 |
先锋工业区35号厂房 | 堤田先锋工业区 | 237.41 | 22.52 |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15000元的标准计算。 2023年 1 月 1 日至2025 年12月31日止共三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25000.0元计算。 2026年 1 月 1 日至2029 年12月31日止共四年的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35000.00元计算。 |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 (7年) | 厂房/仓库 | 梁国柱 |
对上述方案有疑问,可致电查询: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3433180323
地址:南庄镇堤田村先锋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398897
地址: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堤田村先锋经济合作社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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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城街道耐锐智能工厂总部项目地块加高填土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荷城街道耐锐智能工厂总部项目地块加高填土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3-01197
项目名称:荷城街道耐锐智能工厂总部项目地块加高填土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96,792.0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荷城街道耐锐智能工厂总部项目地块加高填土工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196,792.07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荷城街道耐锐智能工厂总部项目地块加高填土工程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96,792.07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按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近半年内(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即: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等)复印件及近半年内(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 “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 提供 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报表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 “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银行出具的资信材料证明复印件。③供应商可选择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荷城街道耐锐智能工厂总部项目地块加高填土工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荷城街道耐锐智能工厂总部项目地块加高填土工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企业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①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④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2)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①须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未被锁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响应截止日前两天内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网页截图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③需提供供应商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④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供应商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本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成交(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成交(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成交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成交人的工程项目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供应商隐瞒其它成交(中标)项目获取成交资格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响应供应商在职人员。需提供供应商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2日至2023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3楼,即原荷城街道应急办)。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foshan.gov.cn/),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http://www.gaoming.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清路76号
联系方式:0757-88289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高明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C门一楼
联系方式:0757-886366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小姐
电 话:0757-88636683
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6月02日
项目概况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桂洲大道西延线(伦桂路至大福路段)10KV迁改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 年6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3-04978
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桂洲大道西延线(伦桂路至大福路段)10KV迁改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13,247.8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桂洲大道西延线(伦桂路至大福路段)10KV迁改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713,247.86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 (元) |
1-1 | 市内电缆工程铺设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桂洲大道西延线(伦桂路至大福路段)10KV迁改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713,247.86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128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记载的日期为准,具体竣工日期以办理竣工验收之日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附件)或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税票)和社会保障资金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附件)或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①具有相应资格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磋商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的,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附件)或《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标准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桂洲大道西延线(伦桂路至大福路段)10KV迁改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桂洲大道西延线(伦桂路至大福路段)10KV迁改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
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
3)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当日在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响应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 年6月3日至2023 年6月9日,每天上午00:00:00 至12:00:00,下午12:00:00至 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 年 6月13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3年 6月13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远程开标,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响应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响应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线上提交,开标地点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桂新西路22号容桂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投标供应商线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交纸质文件,远程开标,投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5.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成交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
联系方式:梁工0757-263804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一期13楼1308室
联系方式:0757-223132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0757-22313232
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 6 月 2 日
注明:采购文件及相关附件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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