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10kV变频器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核准[2022]1号、三发改核准[2022]2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本项目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10kV变频器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佛政数监管核〔2022〕28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供货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西河村白泥坑垃圾卫生填埋场内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建设总处理规模为1800吨/日,配置2*900t/d机械炉排焚烧线(包括烟气净化系统及辅助系统等),配置1*50MW中温超高压炉外再热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本项目是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10kV变频器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技术需求书。
2.3 供货周期:
总供货周期为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以招标人到货通知为准)。
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度调整交货时间(提前交货或者延后交货),如果招标人需要调整交货时间的,将提前15日通知中标人具体交货时间,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已经预见该等风险并且同意无条件响应招标人要求的交货时间,并且不得以此为由要求涨价或要求其他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费、人工费等)。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4420000.00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10kV变频器,招标内容为采购引风机变频器、给水泵变频器、给水泵变频器、手动旁路柜相关支持和调试软件。包括但不限于对10kV变频器及附属设备的设计、结构、性能、运输、储存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等,具体详见技术需求书。
2.6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按招标文件要求包供货期、包料、包运输、包质量、包人员费用、包检验检测、包税费、包验收合格、包质量保修等其他承包本项目一切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2.7 交货时间:供货进度应满足招标人的总体安装进度要求。
2.8 交货地点:由中标人将货物送至招标人所在地的指定地点。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要求
4.2.1 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品牌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出具的唯一授权文件)。同一品牌的产品,只允许一个有效申请人参加投标。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申请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申请。投标人如为拟投货物制造商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2.3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2.3业绩要求:
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10kV变频器合同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含合同封面、关键信息页和双方签字盖章页等)作为证明材料,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6 月 26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6 月 26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 2 号楼)。
各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并按开标程序向招标人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后,授权代理人可选择是否在场参加开标会,若授权代理人未全程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西河村白泥坑
邮编:528100
联系人:潘小姐
电话:0757—8721621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志佳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1号301之二
邮编:528100
联系人:关小姐
电话:0757-87763788
电子邮件:gdzhijia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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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桂城南顺一联围20+000~21+000段护岸整治工程 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南发改资桂字投审〔2022〕32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天益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 桂城南顺一联围20+000~21+000段护岸整治工程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经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林岳片区南顺一联围。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整治南顺一联围20+000~21+000段,长度约1000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下抛石护坡;堤脚外侧新建混凝土密排波浪桩护岸;桩式护岸顶改造为临水慢行步道;拆除堤围迎水坡混凝土,改造为园艺绿化;堤顶路面改造为彩色沥青路面等。
2.3定额工期: / 日历天,计划工期:300个日历天。
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2040608.38元。
2.5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须达到合格标准。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1 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 号)及《佛山市水利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2 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 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 级(或以上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 ,并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5.3 对于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大于或等于 400 万的水利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 不得在其他在建水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备注:在建水利项目是指在开标之日前主体工程尚未通过单位工程验收的中标价大于或等于 400 万的水利工程项目) 。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 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 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规定,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 6 月 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4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6 月 25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6 月 25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2层开标三室210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
7.2.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7.2.3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7.2.4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天益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何工
电 话:0757-86308229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宏广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石龙南路1号嘉邦国金中心1座2103单元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张小胜
电 话:0757-83079023
传 真:0757-83079023
电子邮件:fshongguangda@163.com
1.招标条件
东平云谷(东平路以东、雾岗路以南、镇中路以西、次十路以北)电力设施迁改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禅发改投审〔2022〕50号、禅发改投审〔202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东平云谷(东平路以东、雾岗路以南、镇中路以西、次十路以北)电力设施迁改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禅政数监管〔2023〕23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东平云谷(东平路以东、 雾岗路以南、镇中路以西、次十路以北)电力设施迁改工程(二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东平云谷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东平云谷(东平路以东、 雾岗路以南、镇中路以西、次十路以北)电力设施迁改工程(二标段),包括电缆线路部分与架空部分。
(1)电缆线路部分
新建汾澜甲乙线双回路电缆线路路径长1.03km;新建汾澜甲乙线石湾支线双回路电缆线路路径长1.13km;新建JA5—JA180、JB10—JB65段四回路电缆通道共计1.307km(本期敷设2回);JB65-JB110、JA78-JB1、JA80-JB1段三回路电缆通道共计0.275km(本期敷设2回);本工程共新建电缆终端场1个,拆除原汾澜线电缆终端场及石湾终端场2处。沿本工程新建电缆线路,敷设1条24芯管道光缆。
(2)架空部分
利用旧线调整双回线路线路长2×0.695km,重紧线导线为1×LGJ-240/30型钢芯铝绞线,地线为2根LGJ-70/40型钢芯铝绞线。
拆除110kV汾澜甲乙线#44~#48、石湾支线#1~#4段同塔双回线路长2×1.518km,导线为1×LGJ-240/30型钢芯铝绞线,地线为2根LGJ-70/40型钢芯铝绞线,拆除导、地线重约9.96吨;拆除石湾支线#4-石湾支线#1-汾澜甲乙线#48段挂于塔身的1根ADSS光缆长约1×1.08km;拆除双回路铁塔9基,塔重合计约45.3吨。更换110kV汾澜甲乙线#42、43塔悬垂串中的复合绝缘子及悬垂线夹。
2.3 定额工期:376日历天,计划工期:376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7月,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7月。实际开工日期以本工程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2119993.42(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标段招标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东平云谷(东平路以东、 雾岗路以南、镇中路以西、次十路以北)电力设施迁改工程(二标段)范围内的施工前准备、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调试、验收及竣工投产、竣工档案资料编制及移交、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等工程内容以及服务。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通过相关供电部门的验收并实现并网通电。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或以上)。
4.2.3 投标人已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承包商评价备案。【相关文件以南方电网基建[2022]18号文(如有最新发文,按最新的发文为准)中基建电网项目承包商评价结果的企业名录或广电办建[2022]18号文(如有最新发文,按最新的发文为准)中施工承包商评价备案的企业名录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指新诚信管理平台https://jzcx.fszj.foshan.gov.cn/cxpt/website/index.jsp,下同)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7.1 对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7.2 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
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0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110KV或以上的电力工程的施工业绩(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6月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26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6月26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二号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冯工
电 话:0757-83921620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46号华辉大厦2302室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陈工、李工
电 话:0757-82556401-604
传 真:0757-82300722
电子邮件:99010603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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