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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乐从镇雨水排水系统维护服务项目(乐从镇西区、北围片区)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3-07-06     人气:1301     来源:www.shunde.gov.cn     作者:
概述:2023年度乐从镇雨水排水系统维护服务项目(乐从镇西区、北围片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

2023年度乐从镇雨水排水系统维护服务项目(乐从镇西区、北围片区)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度乐从镇雨水排水系统维护服务项目(乐从镇西区、北围片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YL23FC042256

项目名称:2023年度乐从镇雨水排水系统维护服务项目(乐从镇西区、北围片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21,660.5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年度乐从镇雨水排水系统维护服务项目--乐从镇西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1,740,398.88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2023年度乐从镇雨水排水系统维护服务项目--乐从镇西区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740,398.88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合同包2(2023年度乐从镇雨水排水系统维护服务项目--北围片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781,261.64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2023年度乐从镇雨水排水系统维护服务项目--北围片区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81,261.64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3]2号),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3]2号),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3]2号),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3]2号),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度乐从镇雨水排水系统维护服务项目--乐从镇西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中中小企业达到40%。分包具体要求如下:(1)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须将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分担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分担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28%),且分包的服务须全部由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的,须将适宜分包的内容预留给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分担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28%),且分包的服务须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且分包的服务须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若进行分包,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不进行分包,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注:①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划分标准。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供应商应按要求完整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所有信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由供应商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合同包2(2023年度乐从镇雨水排水系统维护服务项目--北围片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中中小企业达到40%。分包具体要求如下:(1)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须将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分担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分担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28%),且分包的服务须全部由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的,须将适宜分包的内容预留给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分担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28%),且分包的服务须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且分包的服务须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若进行分包,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不进行分包,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注:①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划分标准。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供应商应按要求完整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所有信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由供应商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度乐从镇雨水排水系统维护服务项目--乐从镇西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合同包2(2023年度乐从镇雨水排水系统维护服务项目--北围片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5日至2023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8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8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远程电子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并确保能正常编制和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如出现未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按采购文件约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德华路A57号

联系方式:0757-281056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18楼

联系方式:020-83176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020-83176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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