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勒流新埠股份社(镇北组)地块公开协商公告
新埠股份社(镇北组)地块公开协商公告
新埠股份社(镇北组)对蚕房路西面地块办理公开协商手续,具体安排如下:
1. 公开协商资格:本次公开协商仅限于原合同签订的承租者,凡拖欠本组款项的人员,必须在公开协商前缴清所拖欠的全部款项,否则不予参加公开协商。
2. 办理公开协商时间:请有意公开协商的原承租者于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 7月19 日(办公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股份社办理公开协商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3. 办理公开协商地点:新埠股份社。
咨询电话:25566561
顺德区勒流街新埠股份社(镇北组)
2023年7月5日
附件:
1.招标条件
佛山地铁2023年生产、自动化、机电设备及配件打包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佛山地铁2023年生产、自动化、机电设备及配件打包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JG2023(SZ)XZ0069
2.3 项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2.4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本项目采购范围包括:机电备件、生产设备配件及自动化备件类等物资,所采购物资使用于总部所辖各运营线路,根据实际到货情况进行线路归集,具体详见本项目用户需求书中附件1《佛山地铁2023年生产、自动化、机电设备及配件打包采购项目》采购清单
2.5有效采购期:36个月,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交货要求。
2.6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7555418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者高于拟投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本项目接受□ 不接受þ联合体投标。
4.3 对投标人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4.3.1 投标人近五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独立承担过1项包含采购清单内相关物资(机电备件、生产设备配件及自动化备件类等物资)的同类供货项目。
注: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投产使用。
(2)项目时间的认定: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和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
②已完成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五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可2023年7月6日00点00分至2023年7月13日00点01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3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办事指南-常见问题”栏目中“办理企业入库温馨提示”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L话:400-998-0000。
5.4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采购文件。(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采购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3年7月26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7月26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7月26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以及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湾华控制中心13F
联系人:何嘉晔、柯冠杰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联系人:王宇、朱娇娇 电话:020-83541707
电子邮箱:zbgs6b@126.com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7 月5 日
2023年度乐从镇雨水排水系统维护服务项目(乐从镇西区、北围片区)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度乐从镇雨水排水系统维护服务项目(乐从镇西区、北围片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YL23FC042256
项目名称:2023年度乐从镇雨水排水系统维护服务项目(乐从镇西区、北围片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21,660.5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年度乐从镇雨水排水系统维护服务项目--乐从镇西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1,740,398.88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2023年度乐从镇雨水排水系统维护服务项目--乐从镇西区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40,398.88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合同包2(2023年度乐从镇雨水排水系统维护服务项目--北围片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781,261.6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2023年度乐从镇雨水排水系统维护服务项目--北围片区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81,261.64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3]2号),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3]2号),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3]2号),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3]2号),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度乐从镇雨水排水系统维护服务项目--乐从镇西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中中小企业达到40%。分包具体要求如下:(1)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须将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分担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分担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28%),且分包的服务须全部由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的,须将适宜分包的内容预留给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分担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28%),且分包的服务须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且分包的服务须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若进行分包,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不进行分包,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注:①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划分标准。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供应商应按要求完整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所有信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由供应商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合同包2(2023年度乐从镇雨水排水系统维护服务项目--北围片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中中小企业达到40%。分包具体要求如下:(1)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须将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分担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分担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28%),且分包的服务须全部由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的,须将适宜分包的内容预留给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分担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28%),且分包的服务须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且分包的服务须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若进行分包,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不进行分包,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注:①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划分标准。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供应商应按要求完整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所有信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由供应商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度乐从镇雨水排水系统维护服务项目--乐从镇西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合同包2(2023年度乐从镇雨水排水系统维护服务项目--北围片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5日至2023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8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8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远程电子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并确保能正常编制和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如出现未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按采购文件约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德华路A57号
联系方式:0757-281056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18楼
联系方式:020-83176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020-83176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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