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基础设施二期项目-启程路(贤达路至沿江大道)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三期基础设施二期项目-启程路(贤达路至沿江大道)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
- 项目编号:JG2023-440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8月8日 0时0分~2023年8月31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80.36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以下相应资质: (1)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2)需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 3.4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6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7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投标申请人声明》中承诺) 3.8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申请人声明》中承诺)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8月31日 9时30分 - 2023年8月31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8日 0时0分 - 2023年8月31日 9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8月31日 9时15分 - 2023年8月31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8日
- 项目名称:三期基础设施二期项目-启程路(贤达路至沿江大道)建设工程监理
- 项目编号:JG2023-4398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8月8日 0时0分~2023年8月30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60.11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 3.1.1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应的监理资质要求。 注:(1)香港企业投标的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已出具按照招标公告中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4)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提供网页打印页,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6)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8月30日 9时30分 - 2023年8月30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8日 0时0分 - 2023年8月30日 9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8月30日 9时15分 - 2023年8月30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8日
区何贤纪念医院本部环境改造项目设计补充公告
区何贤纪念医院本部环境改造项目设计(项目编号:JG2023-4403)已于2023年8月8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1、招标公告中2.6 建设规模:
原文:对医院旧建筑门诊、住院、南楼等建筑进行修缮,并对周边环境进行修缮,包括围墙、大门、道路绿化工程等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筑面积约15223平方米,总投资约600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4800万元)本项目改造内容主要包括住院楼、住院副楼。(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项目,最终以审批通过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修改为:对医院旧建筑门诊综合楼、住院副楼(门诊副楼)、南楼等建筑进行修缮,并对周边环境进行修缮,包括围墙、大门、道路绿化工程等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筑面积约15223平方米。门诊综合楼单体建筑面积约8551平方米,建筑高度约23.3米;住院副楼(门诊副楼)单体建筑面积约6515平方米,建筑高度约29.6米;南楼单体建筑面积约1765平方米,建筑高度约13.2米。总投资约600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4800万元。本项目改造内容主要包括住门诊综合楼、住院副楼(门诊副楼)、南楼等。(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项目,最终以审批通过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相对应的内容也对应修改)
2、招标公告中2.8 招标范围:
原文:招标范围:完成区何贤纪念医院旧建筑门诊、住院、南楼等建筑进行修缮,并对周边环境进行修缮,包括围墙、大门、道路绿化工程等进行设计等工作,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修改、方案设计及评审、初步设计及评审(初步设计成果的深度要达到财政评审部门要求的概算编制及评审要求)、概算编制及评审、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审查后的修改、招标技术文件的编写、规划报建设计(含报建配合)阶段到施工图阶段、配合施工技术服务、施工配合阶段及竣工配合工作、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配合工程变更等。
(注:上述未提及但在办理行政审批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工作及费用也包括在费用内。)
修改为:招标范围:完成区何贤纪念医院旧建筑门诊综合楼、住院副楼(门诊副楼)、南楼等建筑进行修缮,并对周边环境进行修缮,包括围墙、大门、道路绿化工程等进行设计等工作,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修改、方案设计及评审、初步设计及评审(初步设计成果的深度要达到财政评审部门要求的概算编制及评审要求)、概算编制及评审、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审查后的修改、招标技术文件的编写、规划报建设计(含报建配合)阶段到施工图阶段、配合施工技术服务、施工配合阶段及竣工配合工作、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配合工程变更等。
(注:上述未提及但在办理行政审批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工作及费用也包括在费用内。)
3、招标公告中7.2 最高投标限价:
原文: 最高投标限价为:189.47万元。
(专业调整系数暂定为1.0,工程复杂程度系数暂定为1.0,附加调整系数(室内装修改造工程)暂定为1.5,(最终以区财政局评审为准)设计费投标报价由各投标人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收费标准下浮20%,在收费标准下浮20%的基础上自行下浮报价。)
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为:189.47万元。
(专业调整系数暂定为1.0,工程复杂程度系数暂定为1.0,附加调整系数(室内装修改造工程)暂定为1.5,(最终以区财政局评审为准)设计费投标报价由各投标人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收费标准下浮20%,在收费标准下浮20%的基础上自行下浮报价。)
注:如本项目的区财政结算金额少于中标价的,以区财政结算金额结算;如区财政结算金额高于中标价的,以中标价结算。
(相对应的内容也对应修改)
4、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1.2 技术文件为暗标,由设计方案组成 (d):
原文:设计图纸。
修改为:设计图纸(至少包含平面方案图、效果图、医疗流线图)。
(相对应的内容也对应修改)
5、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 评标程序:
原文: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7个步骤进行:
修改为: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下列步骤进行:
6、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表一《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有修改。见本补充公告附件1。
二、现已重新开放本项目的答疑环节。
三、本补充公告与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发至各投标人,对招投标各方均具有约束力。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原已成功投标登记的单位可以补充与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登记资料、投标文件。
四、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
日期:2023年8月11日
附件1: 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
序号 |
项目 |
分值分配 |
内 容 |
得分 |
一 |
企业类似业绩 |
4 |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类似工程(总建筑面积或改造面积大于等于1万平方米)的设计业绩,每项得1分。 本项最多得4分。 |
|
二 |
人员配备及技术水平 |
10 |
1、项目负责人业务能力: 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 5分,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得3分。 本项最多得5分。 2、各专业负责人(不含项目负责人)业务能力: 投入的技术人员必须专业齐全,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及暖通)各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分;(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及暖通)各专业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得0.5分。 本项最多得5分。 |
|
三 |
第三方评价 |
6 |
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个2分,最多得6分;没有的不得分。 |
|
总计 |
20 |
|
|
注:1、企业的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文本、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业绩确认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业务能力、各专业负责人(不含项目负责人)业务能力需提供职称证等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只计算最高职称得分。
3、企业管理体系需提供官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有效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结果截图。
4、所提供的投入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需提供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
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