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餐饮组织倡议:全面暂停采购日本相关水产品!
很多市民朋友都很关心
日本排放核污染水
日料店还能吃吗?
近日,多地多家日料店紧急声明
店内无日本进口水产品
并不再销售日本食材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通告
将加大水产品食品安全监管
及食盐价格监管力度
严禁用日本水产品制作餐食
8月24日,日本政府无视国际社会的强烈质疑和反对,单方面强行启动福岛核污染水排海,极其自私和不负责任。
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及价格监管工作。在前期对进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进口食品相关规定,严禁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使用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含食用水生动物,下同)加工食品、制作餐食或进行销售(含网络销售),加强市场销售进口水产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发现相关违法行为的,严格依法予以查处。
同时,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各地加强食盐价格监测,强化分析预警,建立与相关互联网平台“直通车”机制,及时掌握价格异常波动信息和违法行为线索。加大价格监管执法力度,严查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及时公布典型案例。
针对市场监督总局发布的最新通知
佛山市食品行业协会与佛山市饮食同业商会
8月26日联合发布
《全面暂停采购日本相关水产品的倡议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自2023年8月24日(含)起全面暂停进口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含使用水生动植物)。如有商家仍进口来自日本水产品(含使用水生动植物)并进行销售,不但要接受行政处罚,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为此,佛山市食品行业协会和佛山市饮食同业商会郑重向佛山市各食品生产加工业、食材流通配送业、餐馆酒楼饮食业、团餐供应业、商超农批市场等一切相关单位发出倡议:
(一)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坚决执行海关总署规定,即日起停止采购并杜绝使用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含使用水生动植物),保护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巩固佛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成果;
(二)鼓励举报和投诉。如发现有同行仍进口来自日本水产品(含使用水生动植物)销售、生产并食用的,各主管单位需立即告知其停止使用并发出警示,严重者采取处罚措施;
(三)多措并举稳定市场。鼓励相关社会组织主动对接非日本产区海产品资源,促进行业间的合作与交流,保障相关企业的正常经营;
(四)各相关行业组织积极配合媒体,在各自微信群、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自觉抵制意识。
佛山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请广大消费者关注
国家有关部门的权威发布
保持理性
不要焦虑恐慌,不信谣、不传谣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14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4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发现11家企业生产的14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国家药监局关于14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
(2023年第36号)
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4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发现11家企业生产的14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山东瑞安药业有限公司委托赤峰万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他克莫司软膏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有关物质。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盐酸奥洛他定滴眼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装量。
经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山西康益恒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炒僵蚕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总灰分。
经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河北润华药业有限公司、河北康益强药业有限公司、安徽旭松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省泽华国药饮片有限公司、山东千禾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成都鹤祥天药业有限公司、榆林市广济堂中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恩泽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9批次炒酸枣仁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水分。
二、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特此通告。
附件:
1.14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
2. 不符合规定项目的小知识
国家药监局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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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高明区教育系统家教家风建设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0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3-01933
项目名称:高明区教育系统家教家风建设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36,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高明区教育系统家教家风建设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836,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http://www.foshan.gov.cn/fszsj/gkmlpt/content/5/5583/post_5583826.html#3505《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3〕2号附件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若供应商为2023年成立的,则须提供2023年任一月的财务报表。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http://www.foshan.gov.cn/fszsj/gkmlpt/content/5/5583/post_5583826.html#3505《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3〕2号附件1),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响应承诺函》进行承诺或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http://www.foshan.gov.cn/fszsj/gkmlpt/content/5/5583/post_5583826.html#3505《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3〕2号附件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明区教育系统家教家风建设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中小企业评审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 ①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采购类别选择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②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③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要求完整填报所有信息。(2)监狱企业评审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明区教育系统家教家风建设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照《响应承诺函》进行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28日 至 2023年09月0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0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9月0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三楼开标室(3)(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百乐街13号
联系方式:0757-88282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
联系方式:0757-886683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757-88668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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