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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城市公共停车泊位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3-08-31     人气:1275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广东商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高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对佛山市高明区城市公共停车泊位特许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广东商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高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对佛山市高明区城市公共停车泊位特许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GDSPGL-2023-014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城市公共停车泊位特许经营项目


三、招标项目内容简介


1、项目地点:佛山市高明区


2、项目概况:为更好推进高明区内公共停车位规划建设,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高明区人民政府提出实施“佛山市高明区城市公共停车泊位特许经营项目”,由佛山市高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本次纳入特许经营项目的存量和新增停车位共14180个车位,特许经营者对原车位进行智能化改造,建设智能停车管理车位和停车管理系统。(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3、招标范围:高明区人民政府授权招标人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特许经营者,并与特许经营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由特许经营者负责高明区城市公共停车泊位的投融资、智能化改造、运营维护、移交,享有获取经营期内收益的权利。


本项目特许经营范围为高明区城市公共停车泊位共14180位,车位具体分布情况详见附件1。特许经营权涉及资产由项目实施机构提供给特许经营者使用,待资产交付后,经特许经营者确认后,双方签署交接清单确认交接资产。


在本项目特许经营范围内,项目实施机构授予特许经营者对合作区域的经营权系独家的、排他的权利。除非依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提前终止的,项目实施机构承诺不擅自收回经营权、不减少经营权的内容、不再将经营权授予任何第三方。


4、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0405万元。


4.1项目建设投资1950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21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52万元,预备费434万元,特许经营费用10400万元


4.2建设期利息901万元


5、资金来源:按照最终的批复的实施方案为准。


6、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22年,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算。其中,建设期原则不超2年,车位建设完成并竣工验收合格即进入运营期;本项目涉及的车位可以分批建设分批运营,如分批建设的,分批车位建设完成并竣工验收合格即进入该批车位的运营期,运营期至项目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止。


7、项目运作方式:项目采用资产移交+特许经营的运作方式:


7.1项目实施机构将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给特许经营者,由特许经营者向政府指定单位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7.2特许经营者获得开发和运营高明区城市公共停车泊位的特许经营权后,对项目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通过项目运营取得经营收入。


7.3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特许经营者将项目无偿、完好的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部门。


8、特许经营权转让方案


8.1特许经营权价格:本项目特许经营权价格最低限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亿零肆佰万元整(¥10400万元),最终以特许经营者成交价格为准。


8.2特许经营权价格支付:


特许经营者应在特许经营协议签署后30个工作日内向实施机构提供的账号支付特许经营权成交价格的80%,并在特许经营协议签署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余款支付。逾期未付款的,特许经营者应从到期应付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以逾期未支付的特许经营权价款为基数,按照支付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5年期以上LPR的标准向项目实施机构支付利息,利息按照单利计息。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规定并提供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资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记录:提供2021或2022年的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可提供成立至本项目公告发布前一个月企业自行编制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具备承担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承担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有不良信誉,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提供经营方案。(经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设备购置、经营、维护和移交工作等内容)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0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请投标人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名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9月19日09点00分至2023年9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永安街15号


联系方式: 0757-8898881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商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万成路98号C座三层


联系方式:0757-888899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麦小姐


电 话:0757-8888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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