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芦苞镇农贸市场食品溯源工作成效显著
2022年以来,佛山市各级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推动食品溯源工作顺利开展,多项工作走在全省甚至全国前列,在全省率先实现重要农产品、重点食品全覆盖溯源管理。近日,佛山市市场监管局对在重要农产品、食品全过程溯源工作中表现优秀突出的单位、个人进行通报表扬,芦苞镇数个单位及个人受到表扬:芦苞市场获“佛山市食品溯源十佳市场”;芦苞市场监督管理所获“推进溯源工作十大先进市场监督管理所”;芦苞市场监督管理所胡凤平获“溯源工作十大优秀个人”。
据了解,食品溯源系统应用范围涵盖肉禽、水产品、蔬菜、湿米粉、烧卤熟食等重点品种。通过追溯系统,市民可以清楚地看到相关食品的流向轨迹,精准掌握产品来龙去脉。
一直以来,芦苞市监所牢牢把稳食品安全重心,努力营造安全放心食品消费环境,在佛山市食品溯源平台推广使用后,强力推进农贸市场食品溯源工作,通过安排专人落实、组织经营者培训平台操作、紧密跟进指导使用等措施,完成了芦苞市场71家经营店档平台使用全覆盖、重要农产品和重点产品平台录入全覆盖,市民通过扫一扫档口公示的溯源码即可查看所购食品来源和身份证明信息。
为了高位推进农贸市场食品溯源工作,芦苞市监所安排专员负责,积极与芦苞市场管理方、各经营店档沟通对接,推广指导平台使用,对各经营户每天是否及时录入、是否实现食品种类全覆盖等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同时,市监所通过不断压实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督促场内各经营店档落实食品索证索票工作,不断规范其经营管理,在各食品经营店档张贴公示了食品溯源码,市民在购买食品时可扫码查看所购食品的来源和身份证明信息,确保食品来源正规,群众吃得放心。
为了帮助食品档主熟悉操作,芦苞市监所组织芦苞市场管理方、各食品经营店档主进行培训,对食品溯源平台使用进行实操演示,并收集芦苞市场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和情况,及时向上级咨询和汇报,细心为各经营店档解答和指导,实现了各经营店档平台使用率100%、重点品类上传率100%。通过培训,提高各食品经营店档食品安全意识,督促其落实做好食品溯源和平台使用工作,确保食品溯源平台使用的有效推进。
接下来,芦苞市场监管所将继续推进农贸市场溯源全覆盖工作,提高农贸市场商户上传率,强化推进溯源数据上传工作,切实守护群众的“菜篮子”安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西部协作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佛山、南充两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粤川两省务工人员对跨省办理社会保险事项的需求,9月1日,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与南充市职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在佛山签署《佛山·南充社保经办服务“跨省通办”合作协议》,今后,两地参保群众跨省也能办理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待遇资格认证、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等13项社保高频服务事项。
这是继今年广西梧州、宁夏银川后,佛山持续拓展“跨省通办”朋友圈的第三座新城,标志着佛山社保服务在打通跨地域业务链条,扩大参保群众覆盖范围方面创出新高度。
佛山一直是劳务输入大市,务工人员中六成来源于广西、湖南、四川、湖北、江西等外省,据初步统计,2023年第二季度,四川南充在佛参保人数超过4.6万人,其中缴费人数约1.6万人。为更好服务两地务工人员,佛山南充两市大力推进社保服务跨省通办,通过“指尖办”“就地办”线上+线下融合的方式,办事群众不受地点限制即可到各自社保经办机构的线下“跨省通办”专窗办理,让两地企业和群众“进一扇门、办两省事”。
目前,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和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均设有“社保服务跨省通”专区。此外,佛山社保经办机构可引导异地办事群众通过登录属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APP、小程序)、“掌上12333”APP、国家电子社会保障卡平台等“指尖办”线上申请办理。办事群众在任一方地区选择需要办理的服务事项,并提交相应信息和材料,均可全流程在网上办理,实现“一地认证、全网通办”。
前期,佛山已在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大良办事处开设线下“跨省通办”专窗,同时在顺德农商行创新建成全省首个“社保服务跨省通”社银服务专窗,为在佛的南充参保群众提供更便捷、更精准、更贴心的社保服务,解决“多地跑、折返跑”难题,提升在佛南充人的公共服务体验感和满意度。
下一步,佛山市社保局将继续加强与贵州、新疆等其他省、自治区开展社保跨省通办合作,不断丰富“社保服务跨省通”服务事项,拓展合作范围,打造“社保服务跨省通”样板间,为外省务工人员在佛山就业、居住、生活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跨域通办服务。
佛山·南充“跨省通办”社保经办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 |
“跨省通办”事项 |
1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2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 |
3 |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申领(在职) |
4 |
暂停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
5 |
恢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
6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基本信息变更(待遇账户变更) |
7 |
失业保险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
8 |
工伤异地居住(就医)备案 |
9 |
工伤保险市外转诊转院申请确认 |
10 |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更换)核付确认与备案 |
11 |
企业职工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
12 |
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 |
13 |
个人权益记录(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
1.招标条件
南庄大道以南、规划纵三路以西、规划滨江路以北地块10KV电力迁改工程 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溶洲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南庄大道以南、规划纵三路以西、规划滨江路以北地块10KV电力迁改工程内容包含电力迁改等。具体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9 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132378.99(元)
2.5本招标工程招标内容、规模:本工程内容包括拆除架空线路、拆除铁塔、拆除电杆、拆除10KV隔离开关。带电作业、发电车保供电。新建铁塔、新建铁塔基础、新建电缆通道、开挖埋管、新建电缆井、电缆标志桩、地网、10kV电缆头、热熔式中驳头。新敷设高压电缆、10kV真空柱上断路器自动化成套设备、安健环、线路牌、铁塔引落装置、透明绝缘护套。10kV电缆甄别、10kV电缆试验、10kV电缆振动波试验、施工围蔽、竣工测量及放线。 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通过相关供电部门的验收合格。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下属监管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承修类和承试类五级(或以上)资质。
4.2.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须提供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3月至 2023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3月至 2023年8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本项目拟投入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如因投标人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的社保区间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或者如投标人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的社保区间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在“信用佛山”、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示,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9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在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62647.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09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09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网,以及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溶洲村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溶洲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楼 |
联 系 人:招先生 |
联 系 人:陈工 |
电 话:0757-85380825 |
电 话:0757-83078217 |
传 真: / |
传 真:0757-83078217 |
电子邮件:bjjzdfs@163.com |
附件:南庄大道以南、规划纵三路以西、规划滨江路以北地块10KV电力迁改工程相关资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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