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企业3天达成意向就业超500人
禅企组团赴黔东南州招聘:
9月6日~9月8日,2023年“促进转移就业、助力乡村振兴”佛山禅城-黔东南州结对帮扶县东西部劳务协作专场招聘会系列活动,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天柱县、锦屏县、黎平县三地举行。
本次活动,禅城区人社局精心收集36家企业的121个职位,共1790个岗位信息,并组织国星光电、蓝箭电子、天安新材、希尔顿酒店等21家知名企事业单位现场招聘,向当地人才抛出橄榄枝。用工企业涵盖智能制造、家政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多个行业,招聘岗位最高薪酬达50万元/年。
面对面交流 企业与求职者双赢
为期三天的专场招聘会系列活动,为用工企业和求职者搭建起面对面交流的平台。据统计,活动期间共有超3000人到场求职,其中,初步达成就业意向超500人。
锦屏县专场招聘会举行当天,当地青年龙章涛一大早特意从启蒙镇赶到现场。“村委会在群里发了招聘会通知,正好我想到广东工作,马上就报了名。目前求职首先考虑工资待遇和员工福利,希望能有统一宿舍,解决异地生活问题。”龙章涛说。
经过一番了解考量,龙章涛对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技术员岗位颇有意向。“他们的管理制度很先进,公司住宿环境也很好,各方面都比较满意,今天回去和家人商量一下,大概率会入职。”龙章涛说。
来自锦屏县启蒙镇的杨鹏向佛山宾馆有限公司皇冠假日酒店提交了求职申请表。“这场招聘会岗位很多,工资待遇基本都在4000元以上,政府组织的,有保障,很放心。”杨鹏说。
除了求职者找到满意的工作,不少企业也通过活动招到了心仪的人才。“黔东南州的求职者整体素质蛮高,人很单纯也很踏实上进,这样的人才进入企业后会比较稳定。”广东全联富士电梯有限公司总经理顾小辉表示,此次活动,与公司达成就业意向的求职者数量已远超既定目标,电梯维保工程师、市场销售等招聘岗位都有收获。
“这里的很多求职者都不介意吃苦,但是普遍对于未来发展方向比较迷茫,我们前来招聘,也能帮他们重新规划职业生涯,找到奋斗方向。”顾小辉表示,本次招聘会活动在帮助禅城企业招揽人才的同时,也为禅企走进黔东南州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宣传窗口,能充分展示禅城、禅企形象。“很多求职者非常喜欢佛山、喜欢禅城,也愿意到那边去工作,这样的招聘会实现了企业和求职者的双赢,希望多多举办。”顾小辉说。
禅黔优势互补 劳务协作共同富裕
事实上,对于禅城来说,走进黔东南州举办招聘会,已不是第一次。
近年来,禅城区切实把对口黔东南州劳务协作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用真情、出真招、求真效,持续推动结对帮扶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近三年间,禅城区已多次通过直播带岗以及组织企业参加现场招聘会等方式,为黔东南州三县提供近千个职位、超万个招聘岗位。受益于东西部劳务协作,来禅城工作的黔东南州务工人员越来越多,并涌现了优秀的企业高管石秋霞、高校毕业生吴宇叶、身残志坚的欧阳大武等就业励志榜样。
禅城区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书勤表示,当前,禅城区围绕赋能制造业当家,加快建设都市制造中心、产业服务中心、商业消费中心、岭南文化中心。在奋力打造“佛山之心”,奔赴“六最”现代化禅城的征程上,离不开各类人才的有力支撑。开展东西部协作是共同富裕的要求,也是优势互补、共赢发展的需要。
接下来,禅城区将继续健全帮扶机制,拓宽帮扶渠道,巩固帮扶效果,不断提高东西部协作工作质量和水平,为黔东南州务工人员搭乘 “就业直通车”前往佛山(禅城)提供更多方便,绘就乡村振兴动人画卷。
9月11日,为提高社工人才对政策的知晓率,由禅城区委人才办指导、区民政局主办的“禅聚英才·城就未来”禅城区社会工作人才发展扶持办法专题宣讲活动在禅城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举行,着力推动人才政策更深入人心,激发人才活力。
禅城日前正式出台了《佛山市禅城区社会工作人才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培育扶持、推优激励、权益保障等17项措施,预计每年投入300多万元进行引才留才用才。此次活动对现行人才服务政策进行了重点宣讲解读。
据介绍,《办法》根据社工最新职业发展规划,完善了初、中、高层次人才架构,调整了补助对象范围。
在社工职业资格考证补助上,助理社工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可分别申请1000元、2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财政补助;基层兜底服务岗位补助上,《办法》明确对在区“双百工程”、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内从事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事务等各类兜底民生服务工作的人才实行财政补助,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每月分别按300元、200元发放。
社工能力提升上,《办法》明确在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中,服务经费总额的5%为项目人员能力成长费用,支持项目承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服务期间对项目团队进行能力提升。
另外,为响应“禅聚英才”五大行动,《办法》新增初、中、高级人才留禅持续服务补贴,明确按照对应条件情况,给予3千元~4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其中,获国家、省级主管部门授予的优秀社工人才荣誉称号,或持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后,连续服务达到3、5年且所开展服务项目绩效评估均良好及以上的,分别给予2万元、4万元一次性补贴。
《办法》还完善了社工薪酬职级档级体系,从持证级别、学历、专业和从业累计年限四方面,划分为高级、中级、初级及助理级共四个职级八个档次,有梯度拓展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职业发展和薪酬增长的上升空间。
据部门统计显示,目前在禅城区提供服务的社会服务机构达54家,禅城区持社工证人数约2000人。禅城区在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青年发展型城市、禁毒示范城市等工作中,都明确了社会工作的介入需求和指标要求。
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区民政局将联动镇街和区内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办法》工作措施,吸引更多高素质社工人才到禅城服务,并依托禅城区社会组织实践(孵化)基地构建人才服务生态圈,持续推进与中心城区发展相匹配的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合力推进禅城社会服务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1.招标条件
高明区明城镇崇步村委会崇北村文化室周边硬底化工程项目,招标人为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崇步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永久基本农田财政补贴资金8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高明区明城镇崇步村委会崇北村文化室周边硬底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崇步村民委员会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高明区明城镇崇步村委会崇北村文化室周边硬底化工程,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1149887.96元。
2.3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3年,实际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149887.96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是高明区明城镇崇步村委会崇北村文化室周边硬底化工程,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要求为准。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149887.96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且未被锁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网页截图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含发布当月)任1月份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含发布当月)任1月份为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5.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5.1.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1.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1.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1.5、《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电子版打印件。
5.1.6、拟派建造师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和近半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含发布当月)任1月份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5.1.7、专职安全员相关上岗证书复印件(包含有效的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书,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聘任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
5.1.8、投标报名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1.9、投标人授权代理人交易员资格证或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近半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含发布当月)任1月份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5.1.10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提供)。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招标文件(含数据光盘)400元/份,于报名时发售,售后不退。
5.2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19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5.3 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33371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22000.00元(大写:贰万贰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上午9时3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明城服务大厅一楼,明城镇城五路16号)。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下同)应在开标前到场,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到会。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其本人在本单位近半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含发布当月)任1月份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面交招标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及保证金收据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http://www.gaoming.gov.cn/)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崇步村民委员会
地 址:高明区明城镇
邮 编:528518
联 系 人:仇先生
电 话:1598615176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高明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C门一楼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关小姐
电 话:0757-88636683
传 真: /
电子邮件:fszeyo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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