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扶持政策实施服务体系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高分通过中期评估
近日,禅城区扶持政策标准化改革再获肯定,由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和禅城区财政局联合承担的国家级标准化项目“广东佛山禅城扶持政策实施服务体系标准化试点” 近日接受专家组综合评估,以94分高分顺利通过中期评估。
政策“标准化” 兑现更快速
广东佛山禅城扶持政策实施服务体系标准化试点,于2021年3月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立项为第七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
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和禅城区财政局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禅城区扶持政策标准化改革,通过提炼改革经验,围绕扶持政策制定、实施、评估、修订和退出全生命周期,从“惠企服务”和“利民服务”两方面着手,搭建禅城区扶持政策实施服务标准体系。
禅城区扶持政策标准化改革前,企业对扶持资金申报能不能批、什么时候批、资金什么时候发放等问题无法预估。对此,禅城对全区扶持政策进行收录、梳理,在围绕禅城区扶持政策服务进行清单式梳理方面,做到申请材料标准化、审批服务标准化、审批流程标准化、审批时限标准化、办事指南标准化。
标准化改革后,禅城扶持政策申报兑现实现“三减两优”(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优服务、优指引),实现平均承诺办结时限压缩超50%,政策兑现效率进一步提高。
截至2023年9月14日,禅城区累计完成141项扶持政策事项的标准化梳理,约三分之一政策事项在25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禅城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补贴”等16个政策事项实现“秒报秒批”或“免申即享”。
服务“一站式” 查询申报更便捷
改革以来,禅城区大力推行扶持政策全流程网上办理,依托佛山扶持通(禅城分厅)和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的“一站式”服务。企业申办不同政策要跑多个部门、申办一个政策也要跑多个部门的局面成为“过去时”。
目前,佛山市、禅城区的扶持政策原文、申报指南、办事网址等信息均可通过禅城区惠企服务平台“一站式”查询。该平台还通过大数据智能匹配,向企业精准发送政策申报提醒短信,让企业第一时间掌握申报信息,实现“企业找政策”转变为“政策找企业”。
“以前觉得政策的查找、理解和申报都有一定的难度,流程也比较复杂,没想到现在这么方便,只要输入企业名字就能匹配出适合的政策了。”广东全联富士电梯有限公司总经理顾小辉说。
针对企业看不懂政策的情况,禅城区惠企服务平台从2020年开始开设益企直播间,邀请政策出台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线上为企业、群众解读政策、互动答疑,目前已累计开展90场直播和录播。
2023年,平台还创新政策解读形式,节选直播中最重要信息,做成“禅城益企90秒”系列短视频向社会传播,企业工作人员利用碎片时间就可以随时随地获取最新政策信息。
数据“多跑腿” 资金审批管理更智能
目前,禅城区扶持资金发放已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工作人员可以实时监控申报数据和资金拨付情况,整个过程全记录、可溯源,大大提升支付风险管控能力。
以高龄老人津贴发放为例,以往津贴发放的“迁入、迁出、出生、身故”4项变动数据需人工逐项核对,现在通过打通民政、公安等部门数据,实现了系统自动核查。若出现异常数据,系统将生成相应提醒信息推送到人员所在户籍村居,再由村居工作人员跟进处理,有效增强津贴申报及资金支付的高效性和精确性。
通过扶持政策标准化建设,禅城区进一步规范扶持政策实施服务,破解政策申报流程复杂、兑现时效慢、数据共享难等难题,实现资金直达企业和个人。
接下来,禅城区将继续完善扶持政策实施服务标准体系并抓好实施运行,不断扩大“秒报秒批”“免申即享”事项范围,持续提升企业、群众申报的便利度,推动扶持政策兑现再提速,在“赛龙夺锦·最便捷”赛道上争先创优。
根据《佛山市高明区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组建方案》,明城镇202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专职消防队)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人数
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专职消防队)战斗员1人。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现实表现和政治素质良好。
(二)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规定的健康标准;身高162厘米以上,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纹身瘢痕,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应急救援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男性,年龄18至30周岁(1992年9月18日以后至2005年9月17日以前出生)。
(四)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五)消防救援(含森防)队伍退役指战员、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特种设备操作或特种作业人员的招收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1987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六)退役军人或持有准驾车型为B2及以上等级驾驶证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七)佛山市户籍。
(八)志愿从事应急救援工作,需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及管理要求。
三、薪酬待遇及相关要求
(一)工资待遇参照《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工薪酬方案》执行。
(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提交:
①《高明区明城镇招聘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队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附上照片;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含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各个阶段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材料(《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两种形式均可);
③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④退伍证、立功受奖审批表、特种设备操作或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无人机操作证、装备维修技能资格证、B牌及以上驾照等(如有则提供)。
以上资料以扫描件的形式(A4格式)于2023年10月6日(周五)下午5:30前发送至378738545@qq.com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2023年招录明城镇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专职消防队)报名+姓名”字样。联系人:夏先生,电话:0757-88836119。
报考人员资格由明城镇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专职消防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考试,审核不通过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二)考试。包括体能测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项目:①100米游泳;②单杠引体向上;③双杠臂屈伸;④3000米跑步。体能测试标准参考附件2,测试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体能项目其中一项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考试成绩。
2.面试。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满分为100分。
3.加分。有以下情形的,在面试成绩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25分):①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或受到军以上表彰的每次加20分,荣立三等功的每次加10分,有获嘉奖的每次加1分,以招录人员提供的立功受奖审批表(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为准。②具备无人机操作证、B牌以上驾照、装备维修技能资格证的加2分(同时具有多个技能证的不重复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在面试结束后提交证明材料或证书原件。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值)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用。
(三)体检和政审。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名第一名进入体检,录用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人员,录用单位按照录用政审工作的有关规定开展政审工作。
如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录用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政审人选,由录用单位研究最终决定。
五、聘用手续
通过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期1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按薪酬待遇的80%发放,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后,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专职消防队)队员每年需参加区、镇的考核,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本次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如一年内镇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专职消防队)队员出现缺额的,由录用单位决定是否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六、其他
(一)以往招录过程中退出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本次招录,报名人员均需按照公告要求,重新提交相关资料。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录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录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本次招聘解释权归明城镇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专职消防队)所有。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8日
1.招标条件
2023年-2026年佛山地铁2号线正线车站及湖涌停车场电梯/自动扶梯设备委外维保项目(A包/B包) 招标人为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3年-2026年佛山地铁2号线正线车站及湖涌停车场电梯/自动扶梯设备委外维保项目(A包/B包)
2.2 项目编号:JG2023(SZ)XZ0103
2.3 项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佛山地铁2号线正线车站、湖涌停车场。
2.4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
A包:对佛山地铁2号线正线车站及湖涌停车场共42台电梯设备(详见用户需求书附件3)及其附属部件按照国家规范及甲方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附件5)进行维护保养工作。(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B包:对佛山地铁2号线正线车站共185台自动扶梯设备(详见用户需求书附件4)及其附属部件按照国家规范及甲方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附件6)进行维护保养工作。 (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注:本项目共2个标段,同一个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多个标段(包组)的投标,但须分别进行投标登记、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工作。同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在一个标段中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只能中标一个标段。本项目按标段控制价的金额由大到小的顺序依次进行评标。
2.5工期计划
佛山地铁2号线正线进场及湖涌停车场电扶梯(224台)计划进场实施时间:2023年11月10日;
佛山地铁2号线湖涌站A3口垂直电梯(1台)计划进场实施时间:2025年1月1日;
广州南站A口自动扶梯(2台)计划进厂实施时间:2026年1月1日(暂定);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6本招标项目共分2个标段,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A包:¥4465279元。其中总价包干部分¥2928324元,单价包干部分¥1536955元。
B包:¥16209041元。其中总价包干部分¥14684784元,单价包干部分¥1524257元。
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也不得高于总价包干部分和单价包干部分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投标将被拒决。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之一,资质证明须在有效期内: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 级或以上资质;类型包含: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施工类别包含:安装、修理、改造、维护保养。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 级或以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 )
4.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承担过一项自动扶梯/电梯安装或质保或维保的项目业绩。
注:(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投产使用。
(2)项目时间的认定: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和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
②已完成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 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五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交易主体登录类型选择:“采购供应商登录”→国企采购板块→登记及下载采购文件)
5.2 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 -办事指南 -常见问题 -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5.3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5.4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 9 月 19 日 14 时 00 分至2023年 9月 26 日 14 时00分止,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5 已办理登记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A包:人民币 8.0万元;
B包:人民币 20.0 万元。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3年 10 月 11 日 08 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10 月 11 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10 月 11 日 09 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现场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 6 室(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开标地址: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为同一地址。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
9.3投标人可同时对本项目的2个标段(包组)内容进行投标,但须分别进行投标登记、提交投标保证金、单独编制及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工作。本次招标两个标段(包组)将于同一天进行开标、评标,按标段招标控制价的金额由大到小的顺序依次进行评标定标。本项目采取兼投不兼中的方法,但最多只允许中标 1个标段。如投标人成为 B 标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自动失去A标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9.4除特别标明适用于某个标段外,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均适用于各个包组。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湾华控制中心13F
联系人:何嘉晔 柯冠杰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6号天华商业楼4栋16楼1612室
邮编:528000
联系人:李杰义 电话:0757-81265808
传真:0757-81265808 电子邮箱:nbgjfosh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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