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区基础设施改造类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科研区基础设施改造类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
补充公告
【项目编号:JG2023-5529】
科研区基础设施改造类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5529]现发布补充公告,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一、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第二章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1 |
二、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人: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
2023年10月09日
附件1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一、企业资信 (6分) |
企业工程获奖 |
1.8 |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工程质量方面奖项证书, |
企业财务状况 |
1.2 |
投标人提供的近三年(2020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满足以下要求的: (1)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1、2022年)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值低于40%(含本数)的,得1.2分; (2)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1、2022年)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在40%(不含本数)至50%(含本数)之间的,得0.6分; (3)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1、2022年)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在50%(不含本数)至60%(含本数)之间的,得0.3分; (4)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1、2022年)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在60%(不含本数)至100%(含本数)之间的,得0.1分; (5)没有提供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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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发能力 |
0.5 |
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作为完成单位获得过省级或以上房建类工法证书的,每项得0.1分,最项最高得0.5分. |
|
1.3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工程类专利(发明授权或实用新型):获得40项以上(不含40项)的,得1.3分;获得31至40项的,得1分;获得21至30项的,得0.7分。获得11至20项的,得0.4分。获得1至10项的,得0.1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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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评价 |
1.2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1)同时具有上述四项认证证书的,得1.2分; (2)同时具有上述三项认证证书的,得0.6分; (3)同时具有上述二项认证证书的,得0.3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评分最高得1.2分。 |
|
二、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14分) |
技术负责人 |
2 |
(1)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10年以上(不含10年),得2分; (2)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5年(不含5年)~10年(含10年),得1分; (3)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5年(含5年)以下,得0.5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时间以职称证书颁发日期开始算起。 |
质量负责人 |
2 |
(1)质量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10年以上(不含10年),得2分; (2)质量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5年(不含5年)~10年(含10年),得1分; (3)质量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5年(含5年)以下,得0.5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时间以职称证书颁发日期开始算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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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 |
2 |
(1)安全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10年以上(不含10年),得2分; (2)安全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5年(不含5年)~10年(含10年),得1分; (3)安全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5年(含5年)以下,得0.5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时间以职称证书颁发日期开始算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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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负责人 |
2 |
(1)造价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15年以上(不含15年),得2分; (2)造价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10年(不含10年)~15年(含15年),得1分; (3)造价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5年(不含5年)~10年(含10年),得0.5分; (4)造价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5年(含5年)以下,得0.1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不得分 注:时间以注册证书初始注册日期开始算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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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管理人员 |
6 |
拟投入本项目的各专业人员,人员配备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要求的,得2分;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不得分。在满足《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基础上; (1)建筑专业工程师: ①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10年以上(不含10年),得2分;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10年以下(含10年)的,得1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2)电子与智能化专业工程师: ①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10年以上(不含10年),得2分;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10年以下(含10年)的,得1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
|
合计 |
20 |
|
备注:
1、项目管理机构:
(1)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必须为公司正式员工,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须提供(2023年8月)在投标单位(不含投标人企业的子公司,但包括投标人企业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核实后续中标人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不得分。
(2)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3)根据建设部发布的建市【2014】159号文《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电子与智能化专业工程师相关专业职称包括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等专业职称。
2、企业工程获奖:国家级奖项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等。省或市级工程质量奖项指省或市级的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奖项。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同一项目只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得分,不得重复计算,奖项不包含安全文明、绿色施工、结构、技术创新、QC成果、科技进步、装饰类、市政类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为准,投标人须提交证书扫描件,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3、企业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率=期(年)末负债总额/期(年)末资产总额*100%,期(年)末负债总额、期(年)末资产总额均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准,须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扫描件(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相关审计单位营业执照等关键信息页即可)。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4、企业研发能力:(1)省级或以上工法奖,需同时提供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或其他工法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扫描件及可反映工法科技成果成功应用在具体工程项目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扫描件。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
(2)工程类专利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epub.cnipa.gov.cn/Index)中的“中国专利发布公告”-“发明授权”或“实用新型”可查询的发明授权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为准,时间以授权公告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提交上述网站可反映企业专利类型为“发明授权或实用新型”、申请号、专利权人、授权公告号、授权公告日的网页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发明授权”或“实用新型”专利均可纳入评审计数,若同一项专利同时获得上述两种专利类型的,则只按一项计数;获得专利的单位必须为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子公司)。本项评审不包含“发明公布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5、第三方评价:体系认证须附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上查询页的截图。不满足上述条件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
6、投标人须按上述要求提供人员、获奖等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7、本表按百分制评分,所有评委每个分项的分数汇总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
项目管理团队 |
数量 |
基本要求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
技术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
质量负责人 |
1 |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
职称证书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 注:此人员非招标公告中的专职安全员 |
造价负责人 |
1 |
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须在有效期内) |
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
建筑专业工程师 |
1 |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
职称证书 |
电子与智能化专业工程师 |
1 |
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
职称证书 |
专职安全员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
评委签名: 日期:。
- 项目名称:南沙期货金融大数据产业园 (横沥) 项目基坑支护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
- 项目编号:JG2023-577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0日 0时0分~2023年10月31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47.407
- 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0时30分 - 2023年10月31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0月10日 0时0分 - 2023年10月31日 10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0时15分 - 2023年10月31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0日
- 项目名称:广州市保利琅誉项目东面门楼、物业用房及3#01至03号房室内室内精细装修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3-5773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0日 0时0分~2023年10月30日 8时45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380
- 投标人资格条件:1.4.1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3条。 1.4.2 国内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证书: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丁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①国内投标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②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1.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4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本专业(含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0 年以上的工程师(工作年限通过毕业证时间计算),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确定。 1.4.6 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7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为准。) 详见招标公告。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本专业(含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0 年以上的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年限通过毕业证时间计算),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 8时45分 - 2023年10月30日 9时45分
- 开标地点:第1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0月10日 0时0分 - 2023年10月30日 8时45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 8时30分 - 2023年10月30日 8时45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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