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口整治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的委托,现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口整治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GDZC2023027GM
二、采购项目名称: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口整治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723774.74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1、项目执行标准详阅“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③《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若供应商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国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由其分支机构参与,但须持有上级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分支机构可沿用其上级公司或总公司的相关企业资质、人员证书、同类业绩;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供应商应具备广东省公安部门颁发的四级或以上《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供应商在广东省以外工商注册的,必须取得所在地的资格证书并向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领取《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
六、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时间: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6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10楼)登记领取谈判文件。
请报价供应商凭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谈判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
(3)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备注:登记报名时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核对,不代表其谈判响应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资格最终以其谈判响应时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做出的审查结论为准。
七、递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时间:2023年10月18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八、递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标室(详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4楼)。
九、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23年10月18日9时30分。
十、谈判(磋商、询价)地点: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标室(详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4楼)。
十一、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6日止。
十二、公告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foshan.gov.cn/)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gdzcgc.com/)
十三、联系事项:
1、 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联系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283号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702858199
传真:/ 邮编:528500
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10楼
联系人:江先生、康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630279
传真:0757-88630279 邮编:528500
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2023-2026年杏坛镇路灯及照明设施维护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2023-2026年杏坛镇路灯及照明设施维护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440606-2023-09861
采购项目编号:440606-2023-0986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425114.91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2023-2026年杏坛镇路灯及照明设施维护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6425114.91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3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或投标人同时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①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②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③银行出具的资信材料证明复印件(要求:资信证明书内容应能够清晰准确反映投标人最近6个月内(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计算)的商业信誉情况和满足招标文件有关要求,且其符合性及有效性将以采购人审查结果为准。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或投标人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路灯维修维护零星工程):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只允许中小企业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3-2026年杏坛镇路灯及照明设施维护项目):
1)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南方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五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11日 至 2023年10月17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jyxx/fss/gcjy_1108550/zbjhgk/),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hunde.gov.cn/ggzy/),佛山市顺德区杏坛街道办事处政务网(http://www.shunde.gov.cn/daliang/)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政府5楼
联系方式:0757-299387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同晖路逸林商务中心4楼
联系方式:0757-280996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霍小姐
电话:0757-28099653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顺德区均安镇桥下空间改造项目二期---广中江高速凫洲水道段桥下改造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均安镇天连村广中江高速天连段桥底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均安镇天连村广中江高速天连段的桥底空间,项目由东西两段组成,东段为东起均览路即已完成段(广中江高速天连段桥下空间设施配套建设工程一期)西侧入口处,西至凫洲河岸边,北邻天连村委会及天连垃圾收集站。施工范围:范围长约505米,宽约38米,总面积约2万平方米。涵盖电力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工程、交通安全工程、绿化工程、园建工程及相关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开工令发出之日开始计算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202902.44(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和规模:
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容包括:电力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工程、交通安全工程、绿化工程、园建工程及相关海绵城市建设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承包人须按照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进行采购、施工。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①一级建造师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 180 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 65 周岁不足 180 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 65 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②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版直接打印电子注册证书,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个月,即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2:如投标人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有关社保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与上文相关规定一致。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8.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被“信用佛山”、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处罚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10月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投标保函(保单)形式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保函(保单)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1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1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
邮 编:528315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57-2538901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城市花园中区一座1704室(佛山分公司)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陆小姐、王小姐
电 话:0757-83130360、83130602
电子邮件:gzjlfs828@163.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3 楼交易执法科
邮 编: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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