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明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口整治工程(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的委托,现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口整治工程进行(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GDZC2023027GM
二、采购项目名称: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口整治工程(第二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723774.74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1、项目执行标准详阅“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③《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若供应商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国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由其分支机构参与,但须持有上级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分支机构可沿用其上级公司或总公司的相关企业资质、人员证书、同类业绩;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供应商应具备广东省公安部门颁发的四级或以上《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供应商在广东省以外工商注册的,必须取得所在地的资格证书并向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领取《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
六、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时间: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3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10楼)登记领取谈判文件。
请报价供应商凭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谈判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
(3)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备注:登记报名时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核对,不代表其谈判响应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资格最终以其谈判响应时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做出的审查结论为准。
七、递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时间:2023年10月25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八、递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标室(详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4楼)。
九、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23年10月25日9时30分。
十、谈判(磋商、询价)地点: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标室(详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4楼)。
十一、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3日止。
十二、公告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foshan.gov.cn/)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gdzcgc.com/)
十三、联系事项:
1、 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联系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283号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702858199
传真:/ 邮编:528500
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10楼
联系人:江先生、康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630279
传真:0757-88630279 邮编:528500
项目概况
2023年勒流街道辅警服装、装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CGZB2023-0029
项目名称:2023年勒流街道辅警服装、装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1,463.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年勒流街道辅警服装、装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1,463.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或投标人同时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①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②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扫描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③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要求:资信证明书内容应能够清晰准确反映投标人最近6个月内(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计算)的商业信誉情况和满足招标文件有关要求,且其符合性及有效性将以采购人审查结果为准。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或投标人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勒流街道辅警服装、装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勒流街道辅警服装、装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0 月18日至2023年10月2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09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 )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投标人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
6、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勒流治安联防大队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大晚建设路1号
联系方式:钟先生,0757-25535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翔工业区顺翔路20号(太昌中心二楼)201室
联系方式:0757-22330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电 话:0757-22330608
1.招标条件
紫湖大道(外国语学校~禅港东路)建设工程 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禅发改投审〔2022〕64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晋投建公用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 紫湖大道(外国语学校~禅港东路)建设工程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禅政数监管〔2023〕48号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紫湖大道(外国语学校~禅港东路)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佛山市禅城区紫湖大道以北延长段。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为新建项目,共包含1条道路。项目起点接规划禅港东路,终点接现状紫湖大道。设计长度 276.3m,设计速度40km/h,道路标准宽度为 25m,双向4车道。建设内容主要为市政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电缆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2.3 定额工期:188日历天,计划工期:188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月/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天、雾天等(除不可抗力原因外)而延长。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16130200.80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内容为紫湖大道(外国语学校~禅港东路)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工程具体内容以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招标图纸及相关要求为准。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5.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资质类别为“施工类企业”,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 4 月至 2023年 9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4月至 2023年9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10月1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3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8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8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区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加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3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程。
7.4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7.5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为准。
9. 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9.5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包括授权参与开标会议等事项),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个月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晋投建公用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解放路2号之二
邮 编:528000
联系人:梁工
电 话:0757-85336016
招标代理机构:海浪环境水务(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鄱阳村西区一巷28号
邮 编:5280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757-83390289
传 真:0757-83390289
电子邮件:hlhjg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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