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公开选聘廉洁征兵监督员!明起报名!
高明公开选聘廉洁征兵监督员啦
都有什么要求?
一起来看~
关于公开选聘廉洁征兵监督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征兵工作的透明度,保证我区征兵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上级相关通知精神,高明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选聘廉洁征兵监督员,负责对高明区2024年征兵工作进行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员范围
主要从户籍在高明区或者在高明区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校教职员工、离退休干部、退役军人和其他热心群众中遴选,其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体检政考等工作经历的和新闻媒体工作者优先。
二、选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政治品格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军队;
(二)热心国防和军队事业,责任担当意识强;
(三)品行端正、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原则性强,在群众中有较好口碑;
(四)具备开展业务工作的基本素质;
(五)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三、监督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征兵工作应知应会指示,全面了解廉洁征兵相关制度规定和纪律要求;
(二)熟悉掌握开展廉洁征兵工作的程序方法步骤,重点监督征兵部门和征兵工作人员廉洁征兵履职情况;
(三)采取听取群众意见、参与跟踪检查、开展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深入了解掌握辖区征兵真实情况;
(四)对发现的廉洁征兵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向同级征兵办公室报告,并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五)自觉遵守廉洁征兵各项规定,作风务实,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四、报名形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11月16日
(二)报名资料:有意者请于11月16日下午18时前将廉洁征兵监督员推荐审批表和身份证复印件送至高明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健力街17号),联系电话:0757-88888244。
附件:廉洁征兵监督员推荐审批表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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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征兵监督员推荐审批表
2024年度三水区以居民身份(含已在我区领取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将于2023年11月1日至12月15日进行申报。
不知道去哪里办理的小伙伴
快来看看今年的申报点吧!
55个村居申报点均可办理2024年度居民医保,各参保人可以就近选择申报点,避免扎堆办理。
一起去看看
2024年度居民身份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工作的详细信息
↓↓↓
01 申报时间
2024年佛山居民医保申报时间为:
1.停保申报时间2023年11月1日-11月20日;
2.参保申报时间2023年11月1日-12月15日。
02 参保缴费标准
注:大中专新生按一年半缴费
03 参保缴费须知
1.本区户籍居民2023年度参保缴费成功的,将自动续参2024年度居民医保,无需办理2024年度参保手续。新参保个人可以到行政服务中心登记参加2024年度居民医保。
2.下列情况需在2024年度参保的,需重新办理参保手续:(1)2023年度扣费失败的;(2)户内有人员增减变动或资料变更的;(3)本市户籍困难人员、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异地户籍大中专院校学生、港澳台居民;(4)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地市居民医保,需停保后,再申报参加三水区居民医保。
3.为确保2024年度能正常享受基本医保待遇,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在选择扣费账户时,需确认账户余额足够扣缴本次参保费用,若出现余额不足等情况,视同放弃本年度参保资格。
4.除银行批扣外,参保人可通过“粤税通”“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等网上渠道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
5.查询扣费账户、变更扣费账户、停保业务,请尽量使用“社保掌上通”、“粤医保”微信小程序完成,避免多跑动,对操作有疑问的可以咨询各社保办事处。
04 申请退费须知
参保人年度申报参保缴费后,因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地市居民医保,需在待遇享受期开始前(2024年1月1日)申请办理居民医保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原则上个人缴费不再退回,不能重复享受待遇。
- 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AT0305231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6537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3日 0时0分~2023年12月4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14124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内地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内地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设计方提供)的要求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2)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方提供)的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登记时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3)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方提供)的要求为:建筑工程施工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6、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方提供)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7、投标人已按照本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1)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组成,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若联合体成员其中由1家施工单位构成的,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若联合体成员其中由2家施工单位构成的,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其中一家施工单位为主办方,其余施工成员均为施工协办方,如任一施工方违约时,联合体施工各方承担连带责任。若联合体成员其中由2家设计单位构成的,应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其中一家设计单位为主设计方,其余设计成员均为设计协办方;主设计方负责本项目设计管理的职责,如任一设计方违约时,联合体设计各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注: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增减或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4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要求)。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相应任务方提供)须是本企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登记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9116013.html、《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0、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交易系统对比的结果进行评审)。 1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否决其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投标人资格条件具体备注内容详见招标公告文件】。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设计方提供)的要求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2)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方提供)的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登记时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3)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方提供)的要求为:建筑工程施工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投标人资格条件具体备注内容详见招标公告文件】。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4日 10时0分 - 2023年12月4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13日 0时0分 - 2023年12月4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2月4日 9时45分 - 2023年12月4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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