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秋粮收购检查工作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秋粮收购检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九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全省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强化市场监测和分析研判,加强秋粮收购监管,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粮食市场秩序,确保秋粮收购工作顺利进行,11月2日,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秋粮收购检查工作。
检查组一行深入碧桂园农业(佛山)有限公司,详细了解今年稻谷的长势、品质、数量、收购价格、收购进度等情况,重点对企业粮食收购和社会粮食流通统计、收购主体行为是否合规、收购资金是否及时结算、收购价格是否公示、收购质量和计量器具检测以及收购主体是否备案等情况开展了实地调研。
经了解,该公司在三水属于最大的水稻种植企业,占地约2200亩地,预计2023年11月中旬开始机械化收割,从地里水稻的长势情况来看,今年水稻长势良好,预计亩产700至800吨,价格波动不大。
检查组要求粮食企业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论述,树牢粮食安全“国之大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自觉规范粮食收购行为,诚信经营、合法经营。
“仓廪实而百姓安”,粮食收购工作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重要的政治任务、民生工程。下一步,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把秋粮收购监督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大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力度,密切关注收购价格和进度,随时掌握粮食收购情况,让广大粮农卖“放心粮”“明白粮”,确保秋粮收购平稳有序进行。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日
项目概况
明城镇镇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明城镇镇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
项目编号:JHFSZB-202303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执行政府采购程序项目,也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按照采购人内控制度公开采购流程的采购活动)
采购需求:
包号 | 内容 | 资格单位 | 服务期限 |
01 | 明城镇镇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 业务代理银行 | 3家 | 3年(自2024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且在佛山市高明区辖区内设有分支机构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供应商以法人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响应)的,其分支机构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同一个法人公司多个分支机构参与的,所有分支机构提交的投标文件均为无效投标文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其分支机构核发的《金融许可证》。
(2)供应商须具有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准予代理国库集中收付业务的资格认定证明文件(注:国库集中收付业务包含代理财政直接支付、代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明城服务大厅一楼,明城镇城五路16号)。
3.方式:现场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只收现金,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30日09时00分~09时30分
2.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明城服务大厅一楼,明城镇城五路1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登记事项说明: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明城服务大厅一楼(地址:明城镇城五路16号)进行报名,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办理报名手续: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报名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财政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
联系方式:0757-88833558
联系人:邓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劲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2楼1201室
联系方式:0757-82321555、63302555
联系人:张小姐
电 话:0757-63302555
发布人:广东劲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9日
核准编号 | YHZ2023-026 |
招标单位 |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深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 机构 | 广东隆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标时间 | 2023年11月8日 9时30分 |
上限价 | 164415.36(元) |
中标单位 | 广东广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价 | 155863.84(元) |
公示时间 | 2023年11月8日——2023年11月13日 |
投诉受理 | 如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2023年11月13日下午5:30前向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提交书面意见,联系电话:88806591。 |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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