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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政策解读

时间:2023-11-22     人气:877     来源:www.chancheng.gov.cn     作者:
概述:......

  《佛山市禅城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于2023年11月3日实施。

  一、什么是重大行政决策?

  重大行政决策是指决策机关依法定职责权限,对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全局性工作、重大改革事项,对社会影响重大、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所作出的决定。

  具体包括下列事项:

  (一)编制和修改涉及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二)制定有关自然资源开发和利用、住房建设、环境保护、公共服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交通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措施;

  (四)决定实施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和作出重大国有资产处理;

  (五)确定和调整重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

  (六)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七)政府行政首长提出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如何编制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区重大行政决策实行目录管理,决策机关应当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区实际,根据相关规定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听证事项的年度目录,并向社会公布,纳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决策。对于符合决策事项标准或者举行听证条件的事项,不得以未纳入目录为由而不履行相关的法定程序。

  三、重大行政决策如何启动?

  以下情形可启动重大行政决策:

  (一)贯彻上级有关决议、决定、文件精神和要求,执行落实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决定;

  (二)区政府行政首长或者分管副职提出建议;

  (三)政府办公室提出建议并经区政府行政首长或者分管副职同意;

  (四)区政府工作部门或者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建议并经区政府行政首长或者分管副职同意;

  (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通过议案、提案、建议等方式提出建议,经区政府办公室研究并报区政府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建议事项,区政府办公室研究后经区政府行政首长或者分管副职同意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由决策承办单位组织起草决策草案。

  四、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包括哪些?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本规定规范的主要内容,集中体现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要求。

  一是规范决策草案的形成过程,主要规定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程序。规定除依法需要保密或者为了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以及情况紧急需要立即作出决定的情形外,应当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涉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问题需要依靠专业人员、专业机构作出判断的,除情况紧急需要立即作出决定的情形外,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决策事项可能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方面存在较大风险或不利影响的,除情况紧急需要立即作出决定的情形外,决策承办单位应当组织风险评估。

  二是明确合法性审查为必经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合法性审查不通过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明确送请审查需要的材料、合法性审查的内容、期限、审查结果处理。

  三是明确集体讨论决定为必经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区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决定,未经集体讨论的,不得作出决策。依法应当由区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或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或者属于区政府与政协民主协商议定范围的决策事项,决策机关应当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或在集体讨论决定前向其报告,或者开展民主协商。

  五、如何增强公众参与实效?

  公众参与程序直接体现了民主决策。

  一是听取意见的方式和对象:应当通过公开征求意见、组织听证、民意调查、座谈、走访等一种或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同时,决策事项涉及特定群体利益的,应当与相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及群众代表进行沟通协调,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

  二是具体的程序要求:公开征求意见应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刊等方式公布草案征求公众意见,并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作出解释说明,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问题通过专家访谈等方式进行解释说明,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听证程序应严格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3号)执行。

  三是公众意见和建议的处理:对公开征集的公众意见和建议、听证会中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及其他方式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应进行整理、归类和分析研究,采纳和吸收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对决策草案进行调整、修改、补充和完善。对社会公众提出的主要意见及其研究处理情况,应当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在征求公众意见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对公众意见采纳情况进行说明。对听证会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以及不予采纳的理由,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听证参加人反馈,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六、如何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的执行效果?

  一是规定决策机关应当明确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单位,决策执行单位应当全面、及时、正确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二是规定决策机关、有权监督机关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实行监督;三是规定重大行政决策执行中止和调整的具体情形;四是对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作了具体规定,包括评估单位、评估的具体程序和评估内容、评估结果的运用;五是明确对重大行政决策材料的归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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